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9-30 |
1、招标编号:XDT2018-006
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高温高压脉动真空压力 蒸汽灭菌器 1套35万 详见谈判文件 医用煮沸消毒器 1套
3、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承诺.
4、标书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可自行在萍乡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bmwz.pingxiang.gov.cn/cgw/)或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bm.pingxiang.gov.cn/pxzbtb/xq/xd.html )下载竞谈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竞谈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竞谈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5、公告期限及标书下载时间: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
6、招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账号将保证金转(汇、存)入(以下账户二选一)
1、萍乡市工商银行政和支行 开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04006709000016226,
2、中信银行萍乡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8115701014600000006. 咨询
电话:6881929),不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汇款需注明 投标单位、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保证金 ,汇款需以到帐为准).开标前在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中标人向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相关场地使用费及专家论证、评审等费用.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湘东区公共政务管理局内).
9、注意事项: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10、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湘东区中医院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
电话:0799-3441555 采购单位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湘泉西路130号
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
电话:0799-33770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湘东区公共政务管理局 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为湘东区中医院高温高压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及医用煮沸消毒器采购(详见第四部分)
2、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萍乡市湘东区中医院签订.
3、交货时间及地点:萍乡市湘东区中医院.
4、付款方式:首付70%,余款第二年一次性付清.
5、售后服务:整机质保一年,故障响应时间24小时内.
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装订成册并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须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下列资料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以下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二) (3)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6)设备技术参数偏差表.(格式见附件四) (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五) (8)详细设备配置清单.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特点说明、彩页说明.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承诺. (10)公司简介、联系方式及服务热线电话等;
(11)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对免费保修期、维修响应时间、培训计划等做出承诺;
(12)投标人类似项目近三年销售业绩一览表.(列明采购单位、购买时间、项目、联系电话,合同复印件);
(13)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六);
(15)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七);
(1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八).
8、投标单位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价格体现,应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劳务、管理、培训、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2)投标人报价应详细列明项目名称、品牌、参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等.
二、投标人保证金 (1)投标人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未到帐,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合同复印件). (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定成交的标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综合考虑下列因素提出成交候选人: (1)产品的品牌、配置、性能;
(2)产品的价格:价格以谈判的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如高于第一次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3)投标人的信誉,包括注册资金、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资质证明等;
(4)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保修期、维修响应时间、培训计划等;
(5)招标方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四、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六、授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