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10-01 |
1 根据现场核实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完善了污水处理设施及去向 第
6、10页2验收监测内容中增加了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数据及达标情况 第
22、
23、24页3增加危险废物处置及协议 第
7、34页、
4 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见报告表 吴忠市物泰工贸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监测报告说明
1、报告无本公司印章、章和骑缝章无效.
2、报告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3、检测委托方如对检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收到本检测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仅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无法复现的样品,不受理申诉.
5、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本报告复制无效.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法人代表:黎建荣 编制单位:吴忠市物泰工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于庆东 项目 负 责人:曹玉英 参加检测人员:刘兆云、余亮、史新春、曹玉英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编制单位:吴忠市物泰工贸有限公司 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电话:18095448118
电话:15109531548
网址: http://www.11467.com/guyuan/
网址:http://www.nxwtjc.com/ co/4048.htm 邮编:756000 邮编:751101 地址:固原市清河北路132号 地址:吴忠市金积镇金星街008号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长城加油站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原州区商务局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主要产品名称 汽油、柴油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汽油23.7 t/d 柴油19.2 t/d 环评时间 2016年12月 开工日期 2002年3月 试运行时间 2002年5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7年10月11~10月12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7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34.2 比例 4.89% 实际总投资 (万元)
700 实际环保投资 151.9 比例 21.7% 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设过程及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的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于2016年12月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原市长城加油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02年3月开工建设,2002年5月竣工并投入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委托吴忠市物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监测单位 )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17年10月10日监测单位对本项目现场进行了勘察并编制了监测方案,并于2017年10月11日~10月14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监测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同时对本项目的 三同时 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监测单位在分析和对照本项目在建设中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长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2、验收监测依据 2.1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8)《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5年1月1日);
(9)《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08年5月1日);
(10)《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4月14日). 2.2技术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7年1月1日);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008年10月1日);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02年7月1日)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02年7月1日)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7)《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580-2008);
(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与修订条文及说明(2014年局部修订版);
(9)《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2.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长城加油站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长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017年10月9日);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资料.
3、建设项目概况 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1.1建设地址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福银高速出口西侧,于2002年建成运行,根据该加油站储油量折算,属二级加油站.占地11762.15m2,占地类型为商服用地,加油站现有加油机10台,双枪式加油机7台,四枪式加油机3台,设置6个地埋式卧式储罐,其中汽油储罐4个(30m3/个),柴油储罐2个(30m3/个),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场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N:36°00'
51 ,E:106°14'
2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3-1,本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示意图见图3-2,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3-3. 3.1.2建设内容及投资额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区、油罐区、办公生活用房,等.具体项目组成详见表3-1. 表3-1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民称 环评建设规模及内容 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加油区 加油站现有加油机10台,双枪式加油机7台,四枪式加油机3台 加油站有加油机10台,双枪式加油机7台,四枪式加油机3台(柴油加油机5台,均为双枪;
汽油加油机5台,均为四枪) 与环评一致 储罐区 设埋地钢制卧式油罐7个,其中汽油储罐4个(有3个单罐储量为30m3,1个单罐储量为25m3),柴油储罐3个(2个单罐储量为25m3,1个单罐储量为30m3) 设置6个地埋式SF双层储油罐,其中汽油储罐4个(30m3/个),柴油储罐2个(30m3/个) 地埋式SF双层储油罐 辅助工程 罩棚 钢结构,分为两部分,建筑面积1112m2,高8m 钢结构,分为两部分,建筑面积1112m2,高8m 与环评一致 办公生活用房 1座,为3F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653m2,主要为营业办公和职工生活 1座,为3F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653m2,主要为营业办公和职工生活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给水 接固原市市政供水管网 由厂区内40m深水井供给 与环评一致 排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公厕冲厕污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