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10-01 |
各种牲畜产品的产值按各种牲畜产品的产量乘该产品的价格计算. 牛奶、羊奶产量中只包括人工挤出的数量,牛犊、羊羔直接吮食的数量不应计算. 牲畜出栏和牲畜产品产量资料,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中取得,出肉率由省统一调查确定. ②猪的饲养产值:包括出栏肉猪的产值.出栏肉猪的产值按出栏头数乘以每头肉猪平均胴体重乘以平均每单位肉重的价格计算. 肉猪的产值=本年肉猪出栏头数*每头肉猪平均毛体重*价格. 本年肉猪出栏头数与猪肉产量由当年畜牧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出肉率由省统一调查确定. ③家禽饲养产值: 家禽饲养的产值包括家禽主产品的产值和蛋类等家禽副产品的产值.家禽产值一般可按各种家禽的出栏只数乘成年家禽价格计算;
蛋类产量包括孵雏用的种蛋数量在内. ④狩猎和捕捉动物产值:包括野生动物的捕捉、兽皮、毛皮的生产.按捕猎所得产品(如虎皮、豹皮、狐皮、鹿皮、鹿角、野鸡、野鸭等)的数量乘以价格计算.其产量可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但应注意,不要把人工饲养的产值包括在内. ⑤其他畜牧业产值:按产品乘以价格计算.对于以取得毛皮为目的的毛皮兽饲养业,以毛皮产量乘价格计算产量.其他动物饲养的产品产量一部分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一部分可以从收购部门了解. (4)渔业产值 包括海水产品和淡水产品两类产值. ①海水产品产值:按捕捞的天然海水产品和海水养殖的水生动物产品产量及海藻的采集量乘以这些产品的价格计算. ②淡水产品产值:按捕捞的天然淡水产品和淡水养殖的水生动物产品产量乘以这些产品的价格计算. 没有捕获而留在水中的数量不计算产值;
鱼苗和鱼种的培育是渔业生产的一个过程,不是渔业生产的最终产品,因此不计算渔业产值. 从外地购回水产品屯养后出售,不能计算产值.它已属商业活动的一部分,如同食品站收购肥猪代宰代售一样道理,而且产地已经计算在渔业产值内,应避免重复. 计算渔业产值所需的各种产量资料,可从水产统计报表中取得. (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是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但不包括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一)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①灌溉服务,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系统的经营与管理活动.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ou)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③其他农业服务,指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活动,防止病虫害的活动,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农业服务活动.
(二)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指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病虫害的防治、森林防火等各种支持性活动.
(三)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指提供牲畜繁殖,圈舍清理,畜禽产品生产和初级加工等服务.
(四)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指对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包括鱼苗及鱼种场、水产良种场和水产增殖场等进行的活动.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现价产值等于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营业收入.经济普查年份资料来源于单位基本情况表,非普查年份主要是通过测算年度增加值,然后用上年度增加值率来反推得到产值. (6)分季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 ①核算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报一致. ②产值核算总的原则是收获期原则,即如果该种作物在该核算期被收获,则在该核算期记录其产出和投入,对正在生长的作物概不作计算.季度核算的具体范围可参考如下规定,各地也可结合当地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一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蔬菜、瓜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 二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夏粮、夏油、蔬菜、瓜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烟叶(未加工烟草)、桑叶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 三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早稻、蔬菜、瓜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烟叶(未加工烟草)、中草药材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 四季度产值:包括本季收获的秋粮、蔬菜、瓜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药材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 ③产值计算方法:对直接取得季度产品产量资料的,可直接按产品产量乘以生产价格的方法,分别计算各季度现行价格和可比价产值.不能直接取得季度产品产量资料的产品,可通过面积、商品率等资料进行推算. 农林牧渔业(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农业(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林业(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牧业(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渔业(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季度累计)现价产值(增加值) = 农林牧渔业(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 农林牧渔业(上季)现价产值(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本季)可比价产值(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本季)现价产值(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本季)缩减指数 农林牧渔业(本季)可比价产值(增加值)=农业(本季)可比价产值(增加值)+林业(本季)可比价产值(增加值)+牧业(本季)可比价产值(增加值)+渔业(本季)可比价产值(增加值)+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本季)可比价产值(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产值发展速度(本季)= 报告期可比价农林牧渔业产值÷基期现价农林牧渔业产值*100% 农林牧渔业产值发展速度(累计)=∑各季产值发展速度*各季产值占累计产值比重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发展速度(累计)=∑各季增加值发展速度*各季增加值占累计增加值比重
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概念 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为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现价中间投入后的余额. 增加值也叫附加价值或追加价值,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的最终成果,即本单位或本行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从宏观上来税,增加值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基础,即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从微观上来说,增加值能客观反映企业单位或行业的投入、产出、效益、速度和收入等情况.因此,计算增加值不仅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微观的企业和行业管理的需要. 增加值和总产值相比较,一个最大的优点在于增加值避免了中间产品的重复计算,消除了总产值计算时的重复因素,计算结果是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 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范围. 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采用 生产法 和 分配法 两种方法计算. (1)生产法:这是目前各地计算增加值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即由现价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减去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基金)的方法取得. (2)分配法:分配法也称收入法,是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取得收入份额来进行计算的一种方法.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营业盈余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消耗并转移到产品成本和流通费用中的那一部分价值.包括两部分:一是当年按一定标准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对于农业企业,一般按照当年实际发生额计入增加值中,对于农户,可按历史资料和当年固定资产结构进行估算.对于农业生产单位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可参照类似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年限计算虚拟折旧并记入增加值.二是农业生产单位实际发生或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劳动者报酬: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劳动者和农户在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以各种形式支付的报酬和收入.它包括:①农民或职工从集体统一经营的农林牧渔业集体生产取得的货币性收入、实物收入、年终分红等劳动报酬.②农民或职工从国营农场、外资、合资或合营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取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分红收入,也包括家庭承包国营农场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报酬).③农户从事各种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纯收入扣除折旧后的余额. 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净额是指各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向国家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支付的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在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时征收的有关利前税.生产补贴是指政府为扶持农林牧渔业生产,控制农产品价格而支付给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农户的补贴. 营业盈余:是指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盈余=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既是生产要素创造的利润的体现,又是作为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增加值的一个平衡项.由于营业盈余不好直接归集,因此,可用生产法计算的增加值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直接求得. 4.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具体核算方法 为了细化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在具体计算时要划分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五个细行业分别计算,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用 生产法 核算;
由于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和中间消耗资料难以取得,目前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加值主要采取分配法或增加值率的方法进行计算. ①农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出-农业中间消耗 ②林业增加值=林业总产出-林业中间消耗 ③牧业增加值=牧业总产出-牧业中间消耗 ④渔业增加值=渔业总产出-渔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