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9-29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跳水水球综合训练馆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通路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院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粤发改社函〔2011〕1570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参与单位: 项目委托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使用单位: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原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委托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代建单位,将按照省相关文件及代建合同开展代建工作.
二、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建设一座跳水水球综合训练馆及其必需的设备设施和配套工程.项目建筑面积7056.1平方米,为1栋地上4层(部分
2、1层)建筑物,高度约19.9米.
2、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 、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2)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具体如下: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施工和工作: ①承包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运、土方回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暖通、建筑电气、体育工艺、景观照明、智能化、节能分部、环保工程、设备安装、红线范围内道路、给排水、管沟、园建、白蚁防治和周边配套工程、临水临电(含报装、管线规划、深化设计、图纸盖出图章及拆除)、永水永电(含报装、管线规划、深化设计、图纸盖出图章)等,具体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②临电、永久用电包括深化设计、包涉及电力、建设等主管部门手续和费用、包报办涉及本工程的其他相关手续和费用,包拆卸、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停送电、继保整定、耐压检测、包验收合格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招标图纸范围内设备的调试及送电. 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负责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及整体工程档案汇总及整理工作. ④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报质安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第三方检测(消防检测及节能检测)、排污口规范化、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备案,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所有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料).工程档案的质量及份数必须达到广东省、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在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档案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⑥办理工程项目总体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归档、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等.
3、承包方式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要求和相关资料、招标范围,由承包人对招标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综合治理、包承包范围内验收移交和资料整理的方式承包,按综合单价及项目措施费包干承包本工程,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及项目措施费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水电、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的变化而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临电、永久用电包括深化设计、包涉及电力、建设等主管部门手续和费用、包报办涉及本工程的其他相关手续和费用,包拆卸、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停送电、继保整定、耐压检测、包验收合格送电、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招标图纸范围内设备的调试及送电等所有费用.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原因(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三、合同工期 本标段工期为560天,开工日期最终以现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必须确保在 年月日前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工日期,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由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8.8(5)款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 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要求必须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 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本项目发包人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无重伤及死亡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达到项目所在地及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确保代建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使用单位安全监管规定.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元(大写: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元(大写: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发包人在收到后尽快通报给承包人);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如项目管理办法);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内容为准.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为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施工、管理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移交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 十
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并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至本工程保修期间届满且竣工结算满60日并同时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十
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副本二十份,发包人执十五份,承包人执五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发包人: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公章)公章)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020―83326350
电话: 传真:020―83326350 传真: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合同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