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9-28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22号 关于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 20万吨/年分子蒸馏废润滑油改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分子蒸馏废润滑油改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1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利津县陈庄工业园,北二路以南、东四路以西.项目以废润滑油为原料,建设预处理装置和分子蒸馏装置各一套,生产石脑油组分油、柴油组分油、沥青组分油以及一线、二线、三线四线润滑油.2014年1月东营市环保局对《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分子蒸馏废润滑油改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4]12号)进行了批复.该项目2014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9月16日建成投入试运行.东营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10月21-2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市环保局于2014年12月9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项目初馏塔切水、分子蒸馏闪顶罐切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泵排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全部送自备污水站,通过"隔油、气浮、絮凝沉淀、厌氧水解酸化及好氧接触氧化"预处理后排入陈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自备锅炉、导热油炉、减压加热炉燃用天然气;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自备污水站废油及污泥、废导热油为危险废物,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排气筒预留了采样孔,建设了监测平台;

建设了3500m3事故池,装置区设了环形沟,储罐区设置了围堰,配套建设了切换装置;

雨水口、排污口设置了切断设施.

三、东营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分子蒸馏废润滑油改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项目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mg/m

3、136mg/m

3、5.8mg/m3;

导热油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mg/m

3、132mg/m

3、6.4mg/m3,均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燃气锅炉要求;

减压加热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mg/m

3、142mg/m

3、6.6mg/m3,均符合《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燃气炉窑要求.

(二)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0.3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三)项目外排废水pH 为7.5-8.1,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为:CODCr 27mg/L;

氨氮 6.94mg/L;

石油类 0.19mg/L;

挥发酚未检出;

硫化物 0.08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及陈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利津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22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利津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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