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10-02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118 ?

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2010 ?

08 ?

18 发布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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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of civil buildings GB

50118 ?

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1 年6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北京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根据《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建标函z2019{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进行修订而成.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自实施以来,在提高我国民用建筑室内声环境,指导我国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城市环境噪声与振动现状越来越复杂;

新型建筑构件隔声频谱特性的差异;

建筑物内部服务设备,如电梯、水泵、通风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等导致的结构噪声扰民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需对标准进行局部修订. 为了使《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更适应目前形势,本次修订增加了电梯、水泵等建筑服务设备结构噪声限值,并调整了部分限值指标.在此基础上,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订.其主要修订内容统计如下: 1. 在第1章中,增加了第1.0.3A条及其条文说明. 2. 在第2章中,增加了第2.1.12条、第2.1.13条及其条文说明,对第2.1.7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3. 在第3章中,对第3.0.2条、第3.0.3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4. 在第4章中,增加了第4.1.3条、第4.1.4条、第4.3.4A条、第4.3.10条及其条文说明,对第4.1.1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7条、第4.2.8条、第4.3.4条、第4.3.6条、第4.3.9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5. 在第5章中,对第5.1.1条、第5.1.2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第5.3.3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6. 在第6章中,增加了第6.1.2条及其条文说明,对第6.1.1条、第6.2.4条、第6.3.8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7. 在第7章中,增加了第7.1.2条及其条文说明,对第7.1.1条、第7.2.1条、第7.2.2条、第7.2.3条、第7.2.4条、第7.2.5条、第7.2.6条、第7.3.3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8. 在第8章中,增加了第8.3.14条及其条文说明,对第8.1.1条、第8.2.3条、第8.2.4条、第8.3.1条、第8.3.3条、第8.3.6条、第8.3.9条、第8.3.11条、第8.3.13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9. 在附录A中,对第A.0.2条、第A.0.4条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了修订. 10. 增加附录B:建筑服务设备结构噪声测量方法.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起草人: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审查人员: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 6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D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的测量方法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增加了对办公、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 2. 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做了适当的调整. 3. 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清华大学 香港大学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林杰谭华蒋国荣 黄锡G 周茜王峥柳孝图 陆凤华 燕翔徐春邹广荣 刘少瑜 王稚孔庆国 王福田 张建勋 闫国军 主要审查人:程明昆 李昂吕玉恒 张家臣 谢拯民 吴大胜 林建平 李孝宽 王俊贤 茹履京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与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总平面防噪设计

4 4 住宅建筑

5 4.1 允许噪声级

5 4.2 隔声标准

5 4.3 隔声减噪设计

8 5 学校建筑

10 5.1 允许噪声级

10 5.2 隔声标准

10 5.3 隔声减噪设计

11 6 医院建筑

13 6.1 允许噪声级

13 6.2 隔声标准

13 6.3 隔声减噪设计

15 7 旅馆建筑

17 7.1 允许噪声级

17 7.2 隔声标准

17 7.3 隔声减噪设计

19 8 办公建筑

21 8.1 允许噪声级

21 8.2 隔声标准

21 8.3 隔声减噪设计

23 9 商业建筑

25 9.1 允许噪声级

25 9.2 室内吸声

25 9.3 隔声标准

25 9.4 隔声减噪设计

26 附录A 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

27 附录B 建筑服务设备结构噪声测量方法(新增)

30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引用标准名录

33 附:条文说明

3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Planning of noise reduction

4 4 Dwelling

5 4.1 Limits for indoor noise levels

5 4.2 Criteria of sound insulation

5 4.3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and noise reduction

8 5 School…10 5.1 Limits for indoor noise levels…10 5.2 Criteria of sound insulation…10 5.3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and noise reduction…11

6 Hospital…13 6.1 Limits for indoor noise levels…13 6.2 Criteria of sound insulation…13 6.3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and noise reduction…15

7 Hotel…17 7.1 Limits for indoor noise levels…17 7.2 Criteria of sound insulation…17 7.3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and noise reduction…19

8 Office-building…21 8.1 Limits for indoor noise levels…21 8.2 Criteria of sound insulation…21 8.3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and noise reduction…23

9 Commercial building…25 9.1 Limits for indoor noise levels…25 9.2 Indoor sound absorption…25 9.3 Criteria of sound insulation…25 9.4 Design of sound insulation and noise reduction…26 Annex A Method for measuring indoor noise levels…27 Annex B Method for measuring structure-borne noise…3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3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3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4

1 总则 1.0.1 为减少民用建筑受噪声影响,保证民用建筑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学校、医院、旅馆、办公建筑及商业建筑等六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吸声、减噪设计.其他类建筑中的房间,根据其使用功能,可采用本规范的相应规定. 1.0.3 本规范中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采用A声级作为评价量.本规范中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为关窗状态下昼间和夜间时段的标准值.医院建筑中应开窗使用的房间,开窗时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宜与关窗状态下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相同.昼间和夜间时段所对应的时间分别为:昼间,6:00~22:00时;

夜间,22:00~6:00时;

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室内噪声级的测量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1.0.3A 本规范中规定的建筑服务设备结构噪声应采用A声级和1/1倍频程等效声压级作为评价量.1/1倍频程等效声压级评价的频率范围应为31.5Hz~ 250Hz.本规范中的建筑服务设备结构噪声限值应为关窗状态下昼间和夜间时段的标准值.结构噪声测量时,应采取措施排除非建筑服务设备结构噪声对测量的影响.结构噪声的测量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执行. 1.0.4 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语 2.1.1 A声级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2.1.2 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 equivalent[continuous A-weighted]sound pressure level 在规定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计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单位为分贝,dB. 2.1.3 空气声 air-borne sound 声源经过空气向四周传播的声音. 2.1.4 撞击声 impact sound 在建筑结构上撞击而引起的噪声. 2.1.5 单值评价量 single-number quantity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 50121-2005规定的方法,综合考虑了关注对象在100Hz~3150Hz中心频率范围内各1/3倍频程(或125Hz~2000Hz中心频率范围内各1/1倍频程)的隔声性能后,所确定的单一隔声参数. 2.1.6 计权隔声量 weighted sound reduction index 表征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性能的单值评价量.计权隔声量宜在实验室测得. 2.1.7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 weighted standardized level difference 以接收室的混响时间作为修正参数而得到的两个空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性能的单值评价量. 2.1.8 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 weighted normalized impact sound pressure level 以接收室的吸声量作为修正参数而得到的楼板或楼板构造撞击声隔声性能的单值评价量. 2.1.9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weighted standardized impact sound pressure level 以接收室的混响时间作为修正参数而得到的楼板或楼板构造撞击声隔声性能的单值评价量. 2.1.10 频谱修正量 spectrum adaptation term 频谱修正量是因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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