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10-03 |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024-29829979?传真:024-29829979 ?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宏源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街道办事处四方台村 沈阳宏源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沈阳宏源塑料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街道办事处四方台村,厂址用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2920m2,总建筑面积531m2,主要进行塑料制品研发、设计、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
塑料制品(不含购物袋)制造、销售. 同意 / 1.大气 项目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废水 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项目锅炉补充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外排水. 3.噪声 项目锅炉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减震隔声处理后,衰减至厂界处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和除尘粉尘,均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