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28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610号 罗通山镇生物质锅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委托单位: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修改清单 序号 修改意见 修改核实情况

1 补充调查罗通山镇供热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供热管网建设情况;

分析本项目建成、镇区实现集中供热之后,区域污染物减排情况和对环境的正面影响.

P

1、P

4、P

26、P37

2 进一步细化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给出敏感点距离和方位. P14

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应的完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 P

10、P

24、P25

4 复核生物质锅炉厂区内的储存方式,灰渣最终处理/处置方式;

复核锅炉排污水不经处理排入防渗储池用于绿化的可行性;

细化锅炉排污水储池的防渗要求. 全文、P

24、P31

5 明确锅炉生物质颗粒燃料在厂区内的储存量、储存方式,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分析内容. P26

6 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复核环保投资和 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内容 P

34、P

32、P35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罗通山镇生物质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 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谢富春 联系人宋立臣 通讯地址 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435-7644378 传真 -- 邮编

135315 建设地点 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政府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占地面积(m2)

5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6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1.2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10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罗通山镇位于吉林省柳河县东部罗通山脚下,目前镇上居民约300户,供热面积约2万m2,目前采用分散式供热,镇上居民采用传统火炕、火炉等方式,燃烧秸秆、木材等燃料进行取暖,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2018年6月28日,柳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柳政办发〔2018〕42号文件《柳河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中提出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 推动形成清洁、高效、多元化的供暖新格局 、 持续开展燃煤小锅炉取缔行动 . 为此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人民政府提出了罗通山镇生物质锅炉项目,利用废弃厂房,新建1台6t/h的生物质热水锅炉,为罗通山镇镇内居民提供集中供热.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受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通过对现场勘察和调查,以及对工程相关资料和区域环境资料的分析,根据国家、吉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按照环评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表谢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16.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8.1);

《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6.18;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61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

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2018.4.28);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落实〈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办字[2014]40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政发[2016]40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2013]31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管字[2014]17号);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

《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发[2016]23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发[2016]22号);

《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7号);

《柳河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柳政办发〔2018〕42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三、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罗通山镇生物质锅炉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人民政府北侧,项目东侧为罗通山镇政府招待所,南侧为罗通山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西侧为农田,北侧为空地,北侧40m处为罗通山镇居民;

东北约60m处为罗通山镇卫生院;

东侧约320m处为福民河支流,北侧约520m处为福民河.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现场图片见附图2.

2、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利用废弃厂房内建设1台6t/h的生物质热水锅炉,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安装的1台4.2MW锅炉的烟囱高度不低于35m,供热管网不在本次评价内容之内,由罗通山镇政府另行安装建设,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见附图3.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项目 主要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锅炉系统 新建1台6t/h生物质热水锅炉,建设35m高烟囱. 厂房 利用废弃厂房,该厂房原用于储存机械设备,占地面积350m2 辅助工程 供水系统 抽取地下水,为生物质锅炉供水 环保工程 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 防渗储池 新建1座10m3的储池收集锅炉排污水,长、宽、高分别为2.5m*2m*2m 防渗旱厕 新建一座防渗旱厕,收集员工生活污水,长、宽、高分别为2m*1.5m*2m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见表3. 本次锅炉房项目建设主要设备一览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备注 锅炉主机 台1型号QS21-1.0/95/70-Q 新建1台6t/h生物质锅炉 除尘器 台1布袋除尘器 烟囱 座1新建高35m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数量 备注

1 生物质颗粒 t

1300 外购

2 水m?

232 地下水

3 电度6万 依托罗通山镇供电系统

3、占地面积 本项目利用废弃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00m2,为建设用地,无新增永久占地.本项目施工用地均位于现有厂区内,不需征用临时施工场地.

4、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工程施工新建防渗储池及防渗旱厕,土石方量较小,不需设置取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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