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10-04 |
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实地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位于宜丰县新昌镇良头村宜丰县工业园区西南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0?19.42″,北纬28°19?7.27″,占地面积约79.9亩.该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000吨,两条线运行,本次分线验收,验收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000吨. 该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收集处理宜丰工业园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 预处理+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氧化沟+二沉池+紫外线消毒工艺 处理污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水井、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沟、污泥泵房、二沉池、紫外消毒池等主体工程;
给排水系统、变配电间及供配电系统、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综合楼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污泥暂存库、除臭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等贮运及环保工程.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725.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占总投资的5.2%,年生产365天.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 三同时 情况 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于2013年5月由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6月获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赣环评字[2013]64号). 项目于2014年9月开始动工建设,2016年6月投入试生产,2016年9月公司向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申请一期5000吨规模的验收. 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 三同时 制度,2016年11月3日~11月4日、2017年6月18日~6月19日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试生产进行了监测调查,根据现场监测及各项调查结果以及有关的工程资料,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现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环境管理和环保制度 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环保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备了污水、污泥处理装置运行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到人.
3、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检查,工程项目基本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措施,对工程所产生的各个污染环节进行了治理,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废气治理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呈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为NH3和H2S. 企业采取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和防护距离,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减少其恶臭扩散,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等.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为一项环保工程,服务范围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汇入厂区后经 预处理+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氧化沟+二沉池+紫外线消毒工艺 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耶溪河. 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区采取相应的封闭厂房隔音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厂区的生活垃圾等.栅渣、沉砂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对污泥进行了浸出毒性、腐蚀性监测,但未有污泥属性鉴别结论,污泥目前临时堆存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地方暂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2016年11月3日~11月4日、2017年6月18日~6月19日,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竣工进行了验收调查和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相应要求.以下结果来源于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中各监测因子pH、SS、BOD
5、CODCr、NH3-N、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LAS、粪大肠菌群、石油类、色度、总汞、总铜、总镉、总铅、总砷、总锌、总镍、六价铬等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要求.
2、废气 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气、硫化氢等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四周厂界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 2017年6月18日~6月19日,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内污泥暂存库旁、埠头村地下水监测点的pH、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氰化物、氯化物、NH3-N、Pb、Zn、Cd、Fe、Cu、Cr6+、锰、汞、砷、镍、挥发酚、细菌总数等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但总大肠菌群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Ⅲ类标准. 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建设单位委托江西纵天衡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根据江西纵天衡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ZTHJC2017WT0179S),地下水监测点的pH、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氰化物、氯化物、NH3-N、Pb、Zn、Cd、Fe、Cu、Cr6+、锰、汞、砷、镍、挥发酚、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等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厂区的生活垃圾等.栅渣、沉砂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对污泥进行了浸出毒性、腐蚀性监测,但未有污泥属性鉴别结论,污泥目前临时堆存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地方暂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厂区内设置了固体废物暂存库,但建设得不规范.
6、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公司排污口安装了标示牌,进出水口安装了pH、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7、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检查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
8、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建设了事故应急池(容积约1668m3,可满足6个小时废水事故状态的停留时间,原环评批复要求设置2500m3事故池,对应10000吨处理规模),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已提交宜丰县环保局备案.
9、环保投诉情况 宜丰县环保局出具函件证明,企业在试运行期未发生群众信访投诉和环境污染事件.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1、完善污泥在厂内临时堆存管理,补充污泥现有临时堆存情况说明,尽快完成污泥属性鉴别,根据鉴定结论妥善处置,在未获得环保部门污泥属性鉴别结论前,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补充厂区内和埠头村地下水监测数据(关注总大肠菌群指标);
补充近期进、出口水质监测;
补充近期在线监测数据.
3、本期验收范围为污水处理厂一期5000t/d规模,如处理规模扩大,事故应急池应按相关要求重新建设;
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加强厂区环境管理,规范环保标识牌建设;
进一步加强生产装置和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环保设施运行操作,做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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