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10-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灵寿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厂址中心坐标为38°22′2.
88″N,114°26′27.76″E.厂址四周均为空地.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1.18%.厂区占地面积13334m2.本项目建设医废处理车间(含贮存间、冷藏库、微波消毒间、危废暂存间、洗消间、残渣库等)、清洁库、办公用房及配套辅助设施等.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规模为10t/d. 经计算,确定本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周围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南侧405m处的东孙楼村,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之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该项目用电:引自园区电网,用电量为50万kwh/a,可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供热: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冬季办公区采暖使用单体空调,待园区集中供热实施后采用集中供热;
给排水:本项目新鲜水由灵寿县第三水厂提供,回用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提供.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夏季遇暴雨天气,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在消防废水池暂存,之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排入灵寿县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肥田;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中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5mg/L、BOD525.5mg/L、SS24mg/L、NH3-N 7.8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车辆、周转箱和车间冲洗,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医废处置车间的废气经收集过滤后,引入"除臭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站选址设置在厂区西南角的绿化带内,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后,将废气和车间废气一起引入"除臭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NH3和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限值;
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其他行业排放浓度限值;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三)噪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寿经济开发区内,厂址周边为工业企业和空地.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微波消毒处理设备、风机、空压机、水泵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约在80-90dB(A)之间.采取基础减震、空压机和风机安装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厂界的噪声昼间贡献值在2.50-27.88dB(A)之间,厂界噪声叠加最大值为昼间53.41dB(A)、夜间43.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可达标排放.
(四)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消毒后的医废残渣,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滤芯和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消毒后的医废残渣和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起送灵寿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
废滤芯、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妥善处置.
三、公众参与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环评期间,石家庄环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信息在周围环境敏感点进行了公告公示,并且在每个环境敏感点发放了调查表,调查周围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厂址周边公众普遍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改善城市环境具有促进作用,100%的被调查者同意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无反对意见.公众比较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项目运营带来的废气污染.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 COD:0t/a,NH3-N:0t/a;
SO2:0t/a,NOx:0t/a,VOCs:5.606t/a.
五、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河北省"十三五"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灵寿县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灵寿经济开发区入园条件.项目采取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可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不会改变区域现有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设可缓解石家庄周边县(区)目前的医废处置困境,改善周边公共卫生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周边单位和民众均支持项目建设. 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