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10-03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项目概况 拟改扩建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致富林牧场.项目为灯塔种猪场迁改项目,在致富猪场原出栏10万头生猪的基础上扩建年出栏3万头生猪规模.项目实施后,全场年出栏13万头生猪(包括肉猪和种猪),年存栏量85760头(其中种公猪325头、后备公猪26头、生产母猪8450头、后备母猪935头、哺乳仔猪12480头、保育猪17784头、生长育肥猪45760头),新建猪舍全部采用高床发酵型生态养猪模式.灯塔种猪场迁改后,致富猪场全场总用地面积为2300亩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为149774m2,其中猪舍总建筑面积为142510m2. 根据该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结论、局重大项目审批委员会决议,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改扩建.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水质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两者中的较严者.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两者中的较严者;
食堂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沼气发电机燃气尾气排放参照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营运期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排放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项目区内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在项目区内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
畜禽养殖废物: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规定畜禽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你公司项目施工建设及营运过程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
(二)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节约用水,减少生产用水和排污环节,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70%回用于场区内绿化灌溉用水,30%排入氧化塘后达标排放,并确保纳污水体群丰河水质保持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传统猪舍猪只粪便、高床猪舍发酵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作为有机肥料的生产原料;
病死猪尸体及分娩废物采用无害化处理设备处理;
猪只免疫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减少风险对策和措施.规范建设排污口,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五)项目的废水排放总量控制为2.571万吨/年,其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总量控制分别为5.142吨/年和2.057吨/年,对比迁改前削减废水排放总量0.134万吨/年,其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总量分别削减0.267吨/年和0.107吨/年;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和NOX排放总量控制分别为0.009吨/年和0.458吨/年.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验收结论应报我局备案.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8日 抄送:县环境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分局.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