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8-13 |
一、工程基本情况 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化工园内,主要从事于农药、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于2014年12月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年产24000吨吡啶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评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2月4日由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潍滨环审字[2015]2号).该项目总投资728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30万元,主要建设吡啶装置一套,达到年产吡啶系列产品23000吨,其中:吡啶14400吨/年,3-甲基吡啶7200吨/年,2-甲基吡啶400吨/年,3,5-二甲基吡啶600吨/年;
2,3-二甲基吡啶400吨,1000吨烷基吡啶不再生产.根据环评建议及批复要求,公司对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主体工程于2017年3月建成投产,现在该项目建成主体工程及相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17年6月,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年产24000吨吡啶系列产品生产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自主组织完成验收工作.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气 验收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两部分.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催化剂再生废气、氨解吸塔顶废气、溶剂回收塔顶不凝气、精馏塔顶不凝废气以及抽真空系统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其中催化剂再生废气、氨解吸塔顶废气、溶剂回收塔顶不凝气、精馏塔顶不凝废气以及抽真空系统废气经管道引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处理后废气经SCR脱硝装置+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低温等离子+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液体物料储罐和生产装置.因此重点对生产设备和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将生产设备全部密闭,主体设备密封合部采用可靠性极高的机械密封等.
(二)废水 验收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真空废水、焚烧炉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污及初期雨水等. 验收项目建设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0m3/d,采用 水解酸化池―调节池―UASB―A/O―二沉池―砂滤―脱氨―调节池―UASB―A/O生化―二沉池―MBR 处理工艺.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原则设计了雨水管网、废水管网.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组、循环泵、卸料泵等机械设备,其声压级在70~100dB(A)之间,针对项目特点拟采取的措施有:
1、主要设备防噪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
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
2、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 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场状况,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
3、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 集中控制室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
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壁和减震地板.水泵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
4、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吡啶装置精馏塔的塔底高沸物(S1)、焚烧系统产生的焚烧炉炉渣(S2)、水洗系统洗涤下来的飞灰(S3)、焚烧系统尾气处理时产生的废活性炭(S4).
(五)环境管理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部具体管理的环保管理机构,厂内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如:《环保管理制度》、《公司环保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执行标准、检查标准和奖惩制度,以保证制度的落实.
(六)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采取了一定的大气、废水等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一级碱喷淋、低温等离子系统、一级水喷淋系统、焚烧炉及废气处理系统、火炬等,各环保设施目前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吡啶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生产负荷分别为100%,生产运行正常,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二)废气排放 (1)有组织废气排放 项目焚烧炉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
3、最大速率为0.216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
3、最大速率为1.40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m
3、最大速率为1.71kg/h,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
3、最大速率为0.060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前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253mg/m
3、最大速率为0.003kg/h,氨气最大浓度为63.1mg/m
3、最大速率为0.81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66mg/m
3、最大速率为0.168kg/h,臭气最大浓度为1303;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后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116mg/m
3、最大速率为0.001kg/h,氨气最大浓度为24.83mg/m
3、最大速率为0.309kg/h,臭气最大浓度为550,达到《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1mg/m
3、最大速率为0.016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苯、乙醛未检出,氨日监测最大值为0.36mg/m3,臭气日监测最大值为19,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甲醛日监测最大值为0.15mg/m3,非甲烷总烃日监测最大值为0.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为8.17-8.32,COD排放最大值为213mg/l,BOD排放最大值为65.1mg/l,氨氮排放最大值为2.58mg/l,SS排放最大值为12mg/l,总氮排放最大值为37.5mg/l,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最大值为3950mg/l,甲醛未检出,乙醛排放最大值为0.702mg/l,吡啶排放最大值为3.87mg/l,色度为80,排放废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崇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COD监测平均值为207mg/l;
氨氮监测平均值为2.5mg/l.
(四)固体废弃物 吡啶装置精馏塔的塔底高沸物(S1,包括原环评中烷基吡啶)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焚烧系统产生的焚烧炉炉渣(S2)、水洗系统洗涤下来的飞灰(S3)、焚烧系统尾气处理时产生的废活性炭(S4)、污水处理站污泥(S5)为危险废物,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59.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昼间65 dB(A)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夜间厂界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9.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夜间55 dB(A)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六)总量控制指标 以企业每年稳定生产300天,每天排入崇杰污水处理厂202.08m3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排放浓度为50mg/l,氨氮排放浓度为5mg/l计算,本项目年排放COD3.03吨(202.08*300*50*10-6=3.03吨/年);
年排放氨氮0.3吨(202.08*300*5*10-6=0.3吨/年).满足《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WFBHZL[2014]43号)中COD排放总量3.03t/a,氨氮排放总量0.3t/a. 验收项目焚烧炉氮氧化物平均排放速率为1.233kg/h,根据计算,项目焚烧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33*7200*10-3=8.88t/a,达到《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WFBHZL[2014]43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9.08吨/年的批复要求.
(七)公众意见调查 有92%的被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8%的被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基本满意,没有被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不满.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工程满意度较高,工程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没有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四、验收结论及建议
(一)验收结论 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吡啶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和环保初步设计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运行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固体废弃物得到了合理的处置.
(二)建议 1.加强环境管理力度,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品的使用和储运工作,建立有效的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措施.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测工作,严格控制排水水质,使之符合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以保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4.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确保异味达标排放. 5.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 6.制定科学、严密的生产操作规程和厂区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防治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7.进一步加强绿化工作力度,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多种花草树木,增加厂区绿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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