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8-13 |
第一篇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 古丈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 古丈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样式)7 古丈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10 古丈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式)12 古丈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13
第二篇 政府机构…14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14
第二节 县政府工作部门…16 县政府办(县外事侨务办)16 县发改局…24 县经信局…29 县教育局…34 县科技局…39 县民族局…43 县公安局…45 县民政局…50 县司法局…56 县财政局…58 县人社局…63 县国土资源局…70 县住建局…74 县交通运输局…79 县农业局…83 县林业局…87 县水务局…92 县商务局…96 县卫生局…100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105 县审计局…108 县环保局…111 县安监局…115 县旅游局…119 县监察局…121
第三节 县政府部门管理单位…124 县法制办…124
第四节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26 县文广新局…126 县体育局…132 县畜牧水产局…134 县农机局…138 县扶贫开发办…141 县农经局
143 县移民局…145 栖凤湖管委会…148
第五节 中央、省、州垂直管理部门…153 县工商局…153 县质监局…157 县气象局…158 县国税局…160 县地税局…162 县烟草公司…165 县电力公司…168
第六节 其他县直单位…171 县妇联…171 县残联…173
第七节 各乡镇…175 断龙山乡…175 红石林镇…185 罗依溪镇…191 高峰乡
196 高望界乡
201 岩头寨镇
210 山枣乡
224 河蓬乡
227 坪坝乡
230 默戎镇
233 双溪乡
236 古阳镇
245
第一篇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古丈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古丈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精神,特编制《古丈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取古丈县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古丈政府网(www.gzx.gov.cn)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按照《条例》第
九、
十、十一条之规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相关内容的信息.信息分类如下:
1、领导之窗,包括领导个人简历、主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活动等.
2、政府机构,包括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部门管理单位、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3、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湖南省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项政策法规解读.
4、文件中心,包括县委、县政府联合文件,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文件,县政府办文件及县政府部门重要文件等.
5、规划总结,包括五年规划、专题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
6、统计信息,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
7、人事信息,包括任前公示、人事任免、人才管理、招考信息等.
8、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资金使用、项目投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9、项目建设,包括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
10、社会管理,包括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征地拆迁等.
11、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保障、扶贫就业、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社会公益、救灾捐助等.
12、应急管理,包括应急机构、工作动态、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演练,科普宣传等.
1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专题信息等.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 索引号采用 前段码/后段码 的格式,前段码为信息发布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 4位年份数字 加上 5位数字流水号 ,中间用 ― 链接.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古丈县政府网站和《古丈政报》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便民资料等形式公开.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或者保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因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公开的,最迟不得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公开或者保存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予以更正.
(一)受理机构 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古丈县古阳镇正街28号(县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联系
电话:0743-4722426 传真:0743-4727046 邮政编码:416300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区老塘坊(人社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联系
电话:0743-4723020;
传真:0743-4725318 邮政编码:416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古丈政府网站(
网址:www.gzx.gov.cn)上下载.申请人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古丈县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古丈县政务公开办.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收到更正申请,本机关当场处理,当场不能处理的,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处理;
本机关无权更正的,将转达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
(三)收费和减免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行政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和举报. 县监察局:
电话:0743-4722308 县政府法制办:
电话:0743-4725799 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43-472302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古丈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样式) 为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特编制了《古丈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古丈县发改局信息公开目录》(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上查阅《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具体网址为: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上网公开;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不晚于信息生成后的1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发改局提供主动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务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部门:古丈县发改局 办公地址:县政府二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17:00. 联系
电话:0743-4724327 传真
电话:0743-4724000 邮政编码:416300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1)填写《古丈县发改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单位网站下载. (2)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申请人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1)审查.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电话:4724327,办公地址:县政府二楼,邮政编码:4163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古丈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除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公开或者保存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予以更正.
三、申请受理.行政机关应当按照 谁制作、谁受理,谁保存、谁受理 的原则,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
四、申请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由申请人填写《古丈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由申请人口头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作好记录,代填写《古丈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五、申请答复.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根据申请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申请人要求,分别作出以下答复:
(一)对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