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8-13
漳州市 十三五 加快 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实施《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闽政〔2015〕63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6〕46号),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依据《福建省 十三五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编制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二五 时期以来,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工作基础支撑条件显著改善.1.1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7万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9万人(次)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7.1万多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参与社会、实现人生和事业的梦想,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 但与此同时,我市目前仍有相当数量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康复、教育、托养、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较薄弱,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人才尤其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十三五 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 十三五 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补短板、兜住底、惠民生,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努力缩小残疾人民生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和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为富美漳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特惠,同步推进.推动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落实普惠制度安排,筑牢底线、补足短板;

又要明确特惠制度要求,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突出政府责任,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

又要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 坚持民生为本,和谐发展.既要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又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要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和不同类别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

又要考虑城乡、地区和残疾人类别的差异,加强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 坚持求真务实,创新驱动.既要推动残联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履行好 代表、服务、管理 职能;

又要通过理念、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多维创新,实施具有漳州特色的 福乐工程 ,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为科学的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精准扶贫任务全面完成,力争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社会平均水平更快一些,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康复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支撑的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专栏1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 指标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2020年>

6.5% 98% 98% >

95% >

95% 100% 100% 80% 80% 95% 属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社会保障 1.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确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将残疾人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统一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按现行筹资标准和医疗救助办法进行救助.对已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市民政局、残联 2.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结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两项补贴标准,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逐步推动残疾人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市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残联 3.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完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全面落实9+20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政策,并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对企业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险种.采取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为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提供政府补贴,鼓励残疾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市卫计委、残联、人社局、医保局 4.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多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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