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8-13 |
伐区具体情况详见中标确认书和生产合同明溪场(2018)生第 号.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林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甲方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发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甲方监督乙方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卫生培训教育,乙方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甲方向乙方收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100000元(包含在中标履约金中),用于合同期内 三工 安全管理和违章处罚,合同期满结算退还余额.若发生事故,甲方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经济责任.
5、甲方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重点查 三违 :即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现违章,当场纠正处理.
6、甲方在伐区拨交时,必须对伐区现场的特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组织学习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乙方所有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乙方工程队负责人兼任安全员,对本队生产作业安全负主要责任,并指定班组安全员,签订班组责任状;
工程队负责人要亲自或指定专人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质,企业有为 三工 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团体(或个人)等险种(需提供复印件);
乙方作业 三工 在本山场作业时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所有经济赔偿及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用工制度,作业工人须为18―55周岁男性,身体健康,头脑清楚,入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人员名单、花名册及相关证件等用工手续(身份证、务工证等),若乙方私自雇用工人、招用未办理用工手续工人进行生产作业,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发现不符合务工条件工作,有权立即辞退.
5、乙方用于林业生产车辆及驾驶员,须持相关证件,证件复印件交林场安办,保障营林生产安全.禁止货运机动车载人.
6、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应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和劳保鞋).不得违章操作,杜绝一切工伤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甲方,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加强野外用火安全.应严格按照强森林防火要求,实行野外用火、防火责任制、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和玩火,增强防火警惕意识,根据林业有关部门批准炼山需在野外用火的,应当落实防火措施,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做好炼山清杂工作,禁止随意野外用火.
三、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1、伐区作业地段要设置界线标志,危险作业区要确定安全距离,设警示牌,未经准许,他人不得进入采伐警界区.
2、伐区生产不许上下垂直作业,作业点之间的水平安全距离应为70米以上.伐木作业必须从山下往山上顺序推进.
3、携带斧、锯时,斧刃须上套,弯把锯要上夹,油锯应卸下锯链.
4、遇有大雨、大风(风力5级以上)、大雾(能见度小于50米)、下雪等情况时,禁止采伐作业.
5、伐木前,要清除树木周围的障碍物,在树倒的相反方向45度角位置开劈安全道(一般宽1米、长3-5米).无法开劈安全道的,必须采取搭架等特殊措施.
6、下锯前,要判明被伐木的自然倒向,正确确定人工控制倒向.伐木一律要开下锯口,出现夹锯、留弦、坐殿、搭挂事故等情况,应暂停作业,请有经验的人员共同研究,采取安全作业方法.未处理妥当,作业人员不准离开.
7、当立木将被伐倒时,应高声呼喊三声,告诉树倒方向,对已下锯的树,必须伐倒后方可离开.
8、铲皮、打枝的安全技术要求: ①作业前,检查皮刀、节斧是否牢靠,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处理弹弓树、竹时,作业人员要站在侧边操作,先砍弓内,后确弓外;
检查倒木(原木)是否停稳,如会滚动,必须垫牢. ②作业位置: a.顺山倒、迎山倒的,应站在左右两侧枝桠的上方;
横山倒时,要站在上坡面;
b.人字步站立,用力适中,一棵树不得两人以上同时作业;
c.用节斧打枝时,人、斧应不同侧,粗大倒木非人、斧同侧不能作业时,脚不要站在斧挥动的平面上.禁止 骑马 (站在倒木上)铲皮. ③作业顺序: 从山下往山上顺序进行.顺山倒、横山倒的从大到小关,迎山倒的从小头到大头;
先砍小枝,后砍粗枝;
先竖砍,后平削;
弯枝先砍内,后砍外.重叠的倒木由上层到下层.吊炮树、架桥树、梢插地树待造材后再打枝、铲皮.
9、比记、造材安全技术要求 ①作业位置:迎山倒、顺山倒的,应站在上侧;
横山倒的,应站在上坡.脚不能插入倒木下方,或紧靠倒木. ②作业顺序: a.从山下往山上,从根部往树梢进行;
先造上层,后造下层,造好一筒,滚开一筒. b.对吊炮树、架桥树造材时,必须先造着地部分,待悬空部分下降稳定后,再逐段锯截.锯吊炮树的悬空段时,应先下后上,锯架桥树的悬空段时,应先上后下.同时,应先远锯,后近锯,以防夹锯、裂劈. c.对掘根树造材时,要将树根顶牢,以防翻倒.
10、堆头作业的各工序,各工种之间要动作协调,互相照应.
11、油锯操作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①油锯转移作业时,如转移的距离较近,锯链应停止转动(即油锯处于怠速状态);
如距离较远,应熄火;
远距离背运油锯时,应卸下链条. ②出现夹锯时,不得开大油门猛锯猛拔,应采取打楔等安全措施,必要时熄火,卸下锯木机构进行排除. ③不准在化油器旁试火花,不准在运转中调整锯链紧度.
12、溜山、担筒集材: ①溜山作业时,人应站在上坡面,作业级之间的水平安全距离70米(隔沟作业不在此限).使用撬棍时,用力要适中,应做到 三不对 五不撬 三不用 . ②担筒作业时,钉钻要钉牢,手握绳索松紧要一致,担筒人的高矮要相近,肩向、担起、步调要一致,并要有人领喊号子指挥.用两条绳索以上担筒的,如有一条力量不足或发生其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他人.担筒下坡速度无法控制时,应迅速将绳索松脱.两条索以上的由喊号员喊号,统一动作. 滑道集材: ①注意滑道的最佳坡度,终点处应先有一段缓坡,要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设立岗哨,如起终点不能直视的,应设联络人员或通讯设备.放木时要呼喊,严禁任何人横跨道槽或沿着道槽两旁行走、作业. ②滑道要经常检查、维修,竹木滑道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