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29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批) 截止2017年5月6日20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安市环境信访件242件,现将第二十批6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166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二十里铺延安绽小区对面宝塔区康乐幼儿园旁边的垃圾台味道特别大,而且垃圾乱倒,非常影响幼儿园的小朋友.

宝塔区 4月29日下午14时,宝塔区柳林镇政府派副镇长杨镇宏、包村干部吕浪到实地进行查看.经查,康乐幼儿园旁边的垃圾台属王家沟村所有,由于该区域居民较多,日产垃圾多,导致垃圾堆积,味道较大,该问题反映属实.下午15时,副镇长杨镇宏立即组织村干部清理垃圾,已清理到位.下午17时,柳林镇政府要求监管不力的包村干部吕浪、王家沟村支部书记冯院宏、王家沟村委会主任崔斌在全镇干部大会上做出检查,引以为戒. 属实 整改措施: 一是从4月29日起,由王家沟村支部书记冯院红负责,安排专人在此处盯死看牢,确保不发生乱倒垃圾现象,二是由王家沟村负责每天进行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宝塔区柳林镇 责任人:冯院宏(柳林镇王家沟村支部书记) 联系

电话:13309118900 监管单位:宝塔区柳林镇 监管人:吕浪(柳林镇王家沟包村干部) 联系

电话:13509114581

22 受理编号16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七里铺村二庄科百合花园山上果园山,离果园山第一排下坡20米处路边居民房,垃圾台离房子只有1米,垃圾味道特别大,而且经常起火,火着了后都可以烧到二楼,特别的危险,家里窗子都不敢开. 宝塔区 4月29日下午16时,南市街道办事处七里铺村支部书记常峰玉带领保洁班长李红斌赶往现场调查处理.对于反映: 七里铺村二庄科百合花园山上果园山,离果园山第一排下坡20米处路边居民房,垃圾台离房子只有1米 的问题,经现场核查,二庄科果园山垃圾台与百合花园楼房顶层同样高,且距离较近,反映情况属实.对于: 垃圾味道特别大,而且经常起火,火着了后都可以烧到二楼,特别的危险,家里窗子都不敢开 的问题.经走访调查,垃圾味道大的问题确实存在,偶尔有过炉灰倾倒垃圾台,致使部分易燃垃圾焚烧现象.4月29日19时,南市街道办事处要求负有监管责任的支部书记常峰玉做书面检查,并根据《宝塔区保洁员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保洁班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50元,对保洁员张志石罚款20元,同时要求保洁员进行书面检查,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属实 整改措施: 一是4月29日18时,七里铺村支部书记常峰玉对附近的居民进行了宣传教育;

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该村支部书记常峰玉以及保洁班长身上;

三是七里铺村联合辖区志愿者和保洁员加强监管力度,进行群防群治.对举报燃烧垃圾者进行奖励,对燃烧垃圾者进行罚款教育. 监管单位:宝塔区南市街道办 监管人:刘旭(南市街道办主任) 联系

电话:13991791857 责任单位:南市街道七里铺村 责任人:常峰玉(七里铺村村支部书记) 联系

电话:13700212566

3 受理编号16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余家坪镇郝家川村三军洗煤厂把污水、煤渣排到村民的饮食水源里边,污染严重,导致村民都生病,村民去化验过这个水,证实了水源污染就是洗煤的煤渣、污水导致.致使村民现在没有干净的饮用水,村民给子长县环保局反映过,子长县环保局置之不理,维持了一年多了,到现在都没有处理. 子长县 1.现场核查情况 4月29日,县环保督察组(县纪委党风室主任石磊,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李小东、中队长张雪瑞、干部王霞,县工业局总工程师刘伟,县国土局干部李庆,余家坪镇政府干部李国雄)立即赶赴现场,对照(延督专函〔2017〕168号)转办件168号信访举报件,对余家坪镇郝家川村的洗煤厂进行认真核查.核查确认:余家坪镇郝家川村子长县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属私营企业,2005年8月1日与郝家川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地协议,2006年3月17日子长县国土资源局同意该单位《临时土地使用许可》;

2005年8月19日取得《子长县经济发展局关于新建洗煤及焦化综合厂可行性报告的批复》,2005年11月取得《子长县经济发展局对子长县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竣工验收申请批复的报告》(子政经发〔2005〕96号);

2011年9月取得核工业203研究所研究制作的《子长县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洗精煤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县环保督察组现场核查:子长县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堆放有原煤和煤渣(有遮盖),堆放面积约1300平方米,2600吨左右.厂区有围墙,围墙基本完好,厂区后方少部分无围墙.厂区后方有一小水滩,直观看水质清澈,有水草,左右都是山体、林坡地.厂区后方上游约800米处靠近山体有取水点.从厂区至取水点无村民居住.取水点为封闭式水窖,取水口高于地面约1米,周围是荒草地,未看到有煤渣和排放废水的现象.该取水点于2014年由子长县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万余元,郝家川村委会负责新建.铺设地埋管道直径10公分,深约2米,沿着山体经三军洗煤厂南侧至厂区外左侧十几米远上坡处的封闭式蓄水池,池水通过自来水管网自流至村民家中自来水管.厂区2米外农田里未看到有煤渣和排放废水的现象,大门口排洪渠未发现有洗煤废水外排的现象. 2.举报问题查处情况 通过对子长县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鲁平安、余家坪镇郝家川村村支部书记郝凤达、余家坪镇郝家川村村民郝正海、郝振华、郝振元、郝旭红、郝红如、郝振彪和郝必合进行询问,了解到,子长县三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三军洗煤厂)近2年因煤炭市场低迷,处于自主停产状态.该洗煤厂没有把污水、煤渣排放到村民饮用水源里,没有污染村民的饮用水源地、农田、河道等.其中村民郝红如和郝振彪,2人均说水源地附近有洗煤厂,他们对饮用水质不放心,对现在饮用的水也没有化验过,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化验;

其余6名村民均说水质自2014年饮用水源及管网重新改造后,水质比以前还要好,没有饮用水被洗煤厂污染导致生病的事.4月21日,延安市环境监测站子长分站曾对余家坪镇背坪河水质进行监测(16项),均未超标.根据群众请求,4月29日,县环保督察组委托子长县疾控中心对余家坪镇郝家川村村民饮用水水源点、蓄水池和村民家中自来水管的水质分别进行了取样化验(饮用水水质化验指标涉及30余项,出具化验报告需1至2周). 经调查核实,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29日,子长县环保局未接到群众反映余家坪镇郝家川村三军洗煤厂污染村民饮用水等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子长县环境监察大队曾于2016年12月9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余家坪镇郝家川村三军洗煤厂污染水源沟的饮用水取水口.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大队及时进行了查处,未发现郝家川村水源沟被污染的现象. 监管单位:子长县工业局 责任人:任碧辉(13509118716) 不属实

4 受理编号16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北坡底火车洞北边有一个猪肉加工点,这个加工点把血水、污水都排到涵洞,又从涵洞流到帝景苑小区,又从这个小区流到河里面,造成了诸多水源污染,希望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河道管理处能重视,调查处理此问题.希望把这个猪肉加工点放到屠宰场. 黄陵县 1.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 2.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4月29日,县环保局王广生、刘国民,县食药局赵勇、王鹏、王万龙,公安局王宏图,定点办张林义,桥山街道办张树军到现场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该住户加工点位于县城边缘北坡底村边一家户院内,地处半坡之上,距道路1000米,是因拆迁于2017年3月搬到该处,周边有四户居民,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未覆盖该处,居民生活污水未接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雨水排放渠排出,沿公路排水渠700米通过道路涵洞进入河道,距帝景苑小区500米,没有进入该小区.该住户不从事生猪宰杀,只进行熟食加工,将购置回来的猪耳朵和猪蹄加工后销售,每天加工20至30公斤肉食,产生的污水很少,天晴时,泼在地面晾干,雨天会随雨水排放.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涵洞及河里面,该住户院外排水渠是干渠(附现场水渠照片),没有违法排污情况.通过走访水渠周围群众,回馈意见一致,未发现该住户向涵洞及河里排放血水. 属实 整改情况: 该住户所使用生猪产品均来自刘家川生猪定点屠宰场.依据《国务院生猪管理条例》第29条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入流通领域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为此,县食药局针对投诉人建议该住户加工点搬到屠宰场诉求,责令予以搬迁.由于该住户加工点搬到屠宰场不现实,县食药局决定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黄陵县食药局 责任人:北坡底区域食品安全负责人刘鸿民.

5 受理编号170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宝塔区南面三狼岔村后沟里面有一个豆腐生产加工厂,整个郊区没有排污水的地方,这个加工厂就建了一个大型的污水池,他们把加工的污水里面的残渣沉淀之后,直接就把污水排在了河流里面,造成整个村子的河流臭气冲天,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环境.给宝塔区环保局曾反映过此问题,没有人来处理.还有加工豆腐时的噪音特别大和锅炉烧煤冒出大量黑烟,该加工厂都是晚上加工,白天不生产,避免方方面面的督查. 宝塔区 4月29日上午10时,柳林镇副镇长杨镇宏会同环保宝塔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卫星合、包村干部张瑞芳到实地进行查看.经查,宝塔区南面三狼岔村后沟里面确实有一个豆腐生产加工厂,该厂位于柳林镇山狼岔村中庄村民小组对面沟里,建于2016年8月,现有营业执照(注册号612601605034170)、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XZF61060220160355). 对于反映 加工豆腐时的噪音特别大 的问题.经查,该厂内有小型电动豆腐磨浆机4台,有出厂合格证明(加工时噪音分贝合格),2台电动豆腐皮机(无噪音),并且该厂位于柳林镇山狼岔村中庄村民小组对面沟里,距离三狼岔沟口3.6公里,距最近的村民居住地也有500米,不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 对于反映 锅炉烧煤冒出大量黑烟 的问题.经核查,该厂有锅炉一台,燃东胜无烟煤(属合法燃煤),有少量烟尘.由于该厂位于延安市城市规划区外,所以该厂燃烧东胜煤并未违法. 对于反映 他们把加工的污水里面的残渣沉淀之后,直接就把污水排在了河流里面,造成整个村子的河流臭气冲天,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环境 的问题.经查,该厂建有容积为120立方的污水储水池,生产废水经地埋管线流进储水池后,由污水处理罐车运输到山狼岔沟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由于4月份多雨,导致该厂污水蓄水池一面产生破损,出现缺口,污水外溢,流入河道. 对于 给宝塔区环保局曾反映过此问题,没有人来处理 的问题,通过询问环保宝塔分局工作人员得知,4月28日下午17时,环保宝塔分局确实接到群众举报电话.29日上午10时,该大队中队长卫星合联系柳林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对该豆腐厂进行了检查. 对于 该加工厂都是晚上加工,白天不生产,避免方方面面的督查 的问题,由于该厂主要生产的是豆腐,为了让市民们吃上最新鲜的豆腐,只能在夜间生产、临明上市销售,并不是为了避免督查. 属实 责任追究情况: 4月29日下午16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环保宝塔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四款同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两万元(延区环罚z2017{ 21号,已执行到位)并依法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延区环责停字z2017{11号),要求停止生产,立即整改.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款一并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延区环查(扣)字z2017{007号),查封了生产电源箱两处. 整改措施: 一是环保宝塔分局卫星合要求该厂经理徐向金带领该厂工作人员清理河道污水,修复污水蓄水池缺口,并在河道两旁种树.现已整改完成.二是严格按照污水委托处理协议,将污水蓄水池中的污水,由污水处理罐车运输到延安市污水处理厂三狼岔沟口市政污水管网中.三是该豆腐加工厂安排本厂环境监察员王燕随时查看,防治此事再次发生. 责任单位:山狼岔豆腐厂 责任人:徐向金(山狼岔豆腐厂老板) 联系

电话:15509115456 监管单位:柳林镇政府、延安市环保局宝塔分局 监管人:杨真宏(柳林副镇长) 联系

电话:13488376611 卫星合(环保宝塔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 联系

电话:15829596888

6 受理编号171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宝园小区楼下有个小广场,每天下午6点到7点,开始敲锣打鼓,7点以后开始放音乐跳舞,一直维持到9点多,影响小区住户正常休息,影响小孩放学回家没有办法安静做作业. 宝塔区 4月29日下午17时,南市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王路、宝园社区书记孙羽及宝园小区网格员王甜甜到现场进行核查.通过与宝园小区广场负责人牛延峰以及周围群众了解,确实存在 每天下午6点到7点,开始敲锣打鼓,7点以后开始放音乐跳舞,一直维持到9点多,影响小区住户正常休息,影响小孩放学回家没有办法安静做作业 的问题.南市街道办要求广场活动时间规定在上午7点至9点,下午4点至8点,并严格按照《关于在城市广场建立扰民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试行办法规范广场活动,活动中不使用扩音设备,保证活动声音不扰民.4月29日下午19时,南市街道办事处要求负有监管责任的宝元社区书记孙羽、宝园小区网格员王甜甜作出书面检查. 属实 整改措施: 4月29日起,由宝园社区书记孙羽、网格员王甜甜负责,在每天广场活动时间段内,定时巡查,发现问题立刻要求整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扰民问题. 监管单位:南市街道办事处 监管人:王路(南市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 联系

电话:15309111230 责任单位:南市街道办事处宝元社区 责任人:孙羽(宝元社区书记 ) 联系

电话:15809119576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延安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

电话:0911-8885517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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