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10-09 |
一、投标报价表66 1.
投标报价格式
67
二、商务响应69 2.投标函格式
70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2 4.资格声明书格式
73 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74 6. 退保证金说明格式
76 7.商务响应表格式
77 8.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78 9.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79 10.其它资料格式
80
三、技术响应84 11.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85 12.技术差异表格式
97 13.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的话)
98 14. 同意采购文件条款声明格式
99 15.唱标信封
1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实验室家具及净化设备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实验室家具及 净化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ZGZ1106HG054
3、项目内容及需求:实验室家具及净化设备安装采购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叁仟元整($3,373,0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实验室家具(设备)、实验室气体净化设备等相关产品的专业公司相应的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内容为准)
2、投标人必须在实验室相关的家具及气体净化行业具有四年以上综合项目经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注册时间为准);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外省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政府采购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汇款凭证传真至:020-87762032). 收款单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东山广场支行 账号:3602
0433 1920
0022 366(保证金请不要汇入此账户)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12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2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1年7月12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光谱西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
电话:020-87762909 传真号码:020-87762032 邮政编码:510060
网址:www.gdpingzheng.com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1年6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项目说明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定义及解释 采购人 是指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监管部门 是指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标人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日期:指公历日.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书面形式 包括纸质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次货物的经销许可要求.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5、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6、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内容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7、投标人知悉 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8、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总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
9、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书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3、投标语言及计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投标报价表,
二、商务响应文件,
三、技术响应文件,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证明文件;
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格式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
15、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