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2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须知-4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工程量清单-16
第四章 合同格式-19
第五章 附件-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名称:莒南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莒南县新建路7号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2106室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3.
1项目名称:莒南县地方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读书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3.2项目编号:JRZB-ZFCG-2017020 3.3采购计划编号:2017-执-1180 2017-执-1181
四、采购项目简要及内容:
1、本项目为莒南县地方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读书吧装修改造工程,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2、投标单位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属合法投标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在过去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因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影响工期的事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7.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9日每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7.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 (原件查验、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7.3招标文件售价:15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4:30时8.2开标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莒南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潘科长 联系
电话:13583976277 代理单位: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
电话:0539-8116058
15550996627
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 项目内容1概况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莒南县地方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读书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RZB-ZFCG-2017020 采购人莒南县地方税务局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5 质量要求 达到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
6 工期 30日历天
7 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资料放在投标文件的最后,独立成篇.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证书(建造师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6年度或2017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在 信用中国 中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截图 以上资料原件投标人自行装袋供评委审查,随同标书单独提交,以备审查、核对.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最后(加盖公司章),不提交原件者,责任自负.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汇款完成后请于开标前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保证金管理处换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9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
电话:0539-7229618 为使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投标单位提前1-2天缴纳.
9 投标有效期 90天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胶装成册.
11 投标限价 项目的预算价为460000.00元;
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 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缴纳.
1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14 开标时间及 开标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15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
电话:0539-8116058
15550996627 16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第一章公告中所叙述的莒南县地方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及读书吧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莒南县地方税务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单位系指响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4评审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报价最低,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单位. 2.6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单位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单位之间有关招标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单位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单位 5.1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
第一章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3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政府招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单位被授予合同,投标单位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报价.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一致. 7.3 投标单位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汇款完成后请于开标前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保证金管理处换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9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
电话:0539-7229618 为使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投标单位提前1-2天缴纳. 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在宣布完中标结果后即可按规定退还;
中标单位须持采购合同副本原件2份(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存档备案)并按规定缴纳完招标代理费后,予以办理保证金退费事项;
否则不予受理. 7.5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招标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投标单位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7.5.4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的;
7.5.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采购、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投标单位有前款7.5.2至7.5.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7.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招标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投标单位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收到资料后,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单位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单位应对照招标文件
第三章,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范本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9.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若没有,视为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为使投标单位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11.解释权 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投标单位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单位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组成,两者装订成一册. 12.3投标书须按照相应的内容编制,主要有以下内容组成(采购文件中若无格式,则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12.3.1.1商务部分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2或3) (3)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报价总表、清单报价表等. (5)投标企业概况: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隶属关系、营业执照、开户银行、企业资质等. (6)投标单位经济及综合实力情况(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12.3.1.2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等. (2)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规格、型号、产地、单价等情况 (3)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装备情况及进场计划 (4)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情况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7)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8)拟承建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情况 12.3.1.3资格审查部分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资料放在投标文件的最后,独立成篇.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证书(建造师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