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0-08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6 环境质量状况
10 评价适用标准
1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5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19 环境影响分析
2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8 结论及建议
29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 附图4 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5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6 水系图 附图7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8 噪声等声级线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3 项目用地证明 附件4 项目落户证明 附件5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6 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7 原料购销合同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昌九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有机肥200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南昌九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万军平 联系人 万军平 通讯地址 南昌县八一乡胡华村 联系电话
13870957896 传真 ―― 邮政编码
330200 建设地点 南昌县八一乡胡华村 立项审批 部门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2018-360121-01-03-027975(统一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43m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443m2 总投资 (万元)
16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5 投资比例 15.6%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9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木薯渣是木薯提取淀粉后的副产物,它的主要成分是淀粉和纤维素.在我国广西、广东、海南、湖北等省份用木薯来生产加工时会产生很多的木薯渣,木薯渣除了可以做动物饲料外,还可以制作成有机肥,可减少每年肥料资金的投入,同时将木薯渣等固体废弃物变废为宝.本项目顺应市场需求,南昌九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160万元在南昌县八一乡胡华村建设 南昌九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有机肥20000吨新建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使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南昌九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南昌九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有机肥20000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建设地点:南昌县八一乡胡华村,项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E115°59′52″,N28°34′10″,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四至:项目位于南昌县八一乡胡华村,项目四周均为桔林.项目四至见下图: 图1 项目四至图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胡华村果林队原有厂房及附属办公、生活用房,购进设备进行生产,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 表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 名称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F 生产车间 2200m2 已建,依托胡华村果林队 附属工程 办公用房 2F 办公室
120 宿舍 2F 宿舍、食堂
123 物料仓库 1F 物料仓库
1600 新建 公用工程 供电 依托南昌县八一乡电网接入,年用量10万度 依托胡华村果林队 供水 自打井使用地下水,用水量972t/a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桔树灌溉 新建 环保工程 燃烧废气 布袋除尘器处理+20m排气筒排放 新建 粉碎粉尘、筛分粉尘 布袋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排放 新建 油烟静化装置 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 新建 恶臭 喷淋塔除臭装置 新建
2、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 表2 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1 搅拌机 /
1 2 成型造粒机 JZQ500
2 3 烘干机 YEZ-180-4
2 4 冷却机 转筒冷却机
1 5 筛分机 GTS820
2 6 自动包装机 /
1 7 挤压造粒机 DT75型
13、原辅材料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量见下表. 表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数量(t/a) 包装储存方式 来源
1 木薯渣(已发酵) 1万 散装 溧阳市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 草炭土 1.6万 袋装 江西黑土生物有限公司
3 硅粉
400 袋装 江西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4 大豆泥
200 袋装 江苏米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生物质颗粒燃料
600 袋装 南昌县周边企业 注:木薯渣是木薯提取淀粉后的副产物,它的主要成分是淀粉和纤维素,本项目所用木薯渣为发酵后的木薯渣. 草炭土即泥炭,是沼泽发育过程中的产物.草炭土形成于第四纪,由沼泽植物的残体,在多水的条件下,不能完全分解堆积而成.草炭土主要成分是有机质,含量中磷为0.04~0.17%,钾为0.5~1.3%,氮为1.5~2.0%.质地松软易散碎,pH值一般为5.5~6.5,呈微酸性,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 硅粉是工业电炉在高温熔炼工业硅及硅铁的过程中,随废气逸出的烟尘经特殊的捕集装置收集处理而成.在逸出的烟尘中,SiO2含量约占烟尘总量的90%,颗粒度非常小,平均粒度几乎是纳米级别,故称为硅粉. 大豆泥:豆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溶性残渣. 生物质燃料由秸秆、稻草、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等经过加工产生的块状环保新能源.生物质颗粒的直径一般为6~10毫米.
4、产品方案及产品质量标准 项目投产后年产有机肥20000吨,项目产品质量标准见表4. 表4 项目产品质量标准 项目 指标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5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5.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 酸碱度(pH) 5.5~8.5
5、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定员18人,采用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d.
6、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和喷淋塔用水,采用自打井抽取地下水. (2)排水 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后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桔树灌溉. (3)供电 项目用量依托南昌县八一乡电网接入,年用电量10万度. (4)能源 项目烘干机采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使用量600t.
7、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第一项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中第30款 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由此可知,此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南昌县八一乡胡华村,项目四周均为桔林.项目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远.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长期居民点等大气敏感点. 建设场地条件、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条件较好.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无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该地区环境空气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发生不利影响.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2016年10月27日发布《关于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 三线一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 三挂钩 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西省环保厅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图件,全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总面积为55239.1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09%.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5878.1平方千米,占全省国上面积的3.52%;
二级管控区面积49361.0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士面积的29.57%.南昌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33.4km2,占国土面积12.9%,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29.7 km2,占国土面积1.6%,二级管控区面积203.7 km2,占国土面积11.3%.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同类型级别的红线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与管控措施.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号)及参照《南昌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相关规定,项目位于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胡华村,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②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分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实施后,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生活用水来自地下水.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