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29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3)537 项目名称: 会展二期配套酒店项目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3年09 月30 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会展二期配套酒店项目项目 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0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会展二期配套酒店项目 建设单位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扬州市新城西区 建筑面积

48223 M2 建筑总高度

78 M 建筑层数 地上二十层+地下二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Ⅱ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框架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3-9-22 勘察单位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屋面设计使用挤塑保温板,应考虑设置防火隔离带,节能计算书中应有加权平均值的计算.

2、节能专篇中应交代屋顶透明部分的要求;

设计节能计算书中交代使用较低透光6LOW-e+12A+6,大样图中交代使用上层中透光6LOW-e+12A+6下层夹胶玻璃,设计应核实不应交代清楚.

3、门窗表中应交代使用断热型材.

4、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交代具体做法,应有防水保温构造大样图.

5、设计建筑变形缝、冷桥大样等应有外保温构造;

墙身大样图应体现保温构造的做法.

6、节能说明一中,指定工程所在城市为南京,而实际应为扬州. 给排水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用水点处供水压力大于0.20MPa者未设减压设施,设计不符合GB 50555-2010,4.1.3要求.

2、生活净水原水箱进水、热交换器的热媒用量未计量,设计不符合DGJ32/TJ 111-2010,4.3.7要求.

3、水箱、水池未设溢流信号管和溢流报警装置,设计不符合DGJ32/TJ 111-2010,4.2.2要求.

(三)其它:

1、需说明总进水管水表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通风机应单独计量.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5 审查人 何伯海、刘友联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5、10161-J11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李加恩、陈云虎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9 2013.9.30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暖通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未见热水锅炉供热量及空调、生活用热计量,不符合DGJ32/J96-2010第8.2.5条的规定.

2、已设的能耗监测各计量装置无具体性能参数要求,不符合DGJ32/ TJ111 -2010第4.3.8条的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节能专篇中的空调水管宜根据管径列出保温厚度;

缺:燃气热水锅炉制备的高温水,保温材质不宜采用橡塑,参见DGJ32/J96-2010附录E.

2、该工程为甲类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否满足DGJ32/J96-2010第7.0.2及7.0.4条规定,请补充说明.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5 审查人 何伯海、刘友联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5、10161-J11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李加恩、陈云虎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9 2013.9.30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强条"之处:

1、一层平面防火分区间位于2-5轴南侧,防火分区间洞口距离小于2.0米(同时此处防火分区示意与平面图不一致,二层平面同样存在此情况).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5.2.2条规定.

2、设计楼梯LT

1、LT

4、LT6外墙为幕墙,地下室未能与上部分隔开来,不符合GB50045-95第6.2.8条规定.

3、图号700-003 -700-005等大样图中,外墙玻璃幕墙临空处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GB50352-2005第6.6.3条规定.

(二)违反"强标"之处:

1、总平面图机动车坡道与区内道路平行、垂直,应设置7.5米的缓冲带,应符合GB50352-2005第5.2.4条规定.

2、地下室一层平面中货梯间的YFM1821,应开向疏散方向.应符合GB50045-95第5.4.2条规定(1-6轴到1-8轴、2-8轴处的货梯).

3、地下室设置两个机动车坡道,坡度均为15%,地下一层设置有货梯,应考虑货车坡道坡度设置的要求,应符合JGJ100-98第4.1.7条规定(同时要考虑曲线坡道坡度的要求).

4、一层、二层、三层平面存在面积大于60平米的房间,仅设置一个门.不符合GB50045-95第6.1.8条规定.

5、屋面放置设备,应考虑防水层的附加等措施.应符合GB50345-2012第4.11.

24、4.11.25条规定.

6、建筑出入口设置钢结构玻璃雨棚,应交代耐火等级的要求,应符合GB50045-95第6.1.17条规定(同时应交代玻璃的具体要求).

7、未要求设置无障碍标志,不符合GB50763-2012第8.4.2条第11款.

8、汽车库未要求设置行驶标志和车位及车位号等,不符合JGJ100-98第4.1.20条.

(三)设计深度及优化建议:

1、设计机动车停车位28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00辆,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第3.8.1条的要求.

2、工程概况中交代的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应与总平面指标一致;

应计算外保温面积;

应交代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

3、地下室变配电房设置百叶窗,应考虑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4、设计使用防火卷帘FJL8240等,防火卷帘不宜大于6.0米. 设计人 李增军 专业负责人 贡坚 审核人 赵承宏 注册师 贡坚 执业印章号 3100125-055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3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8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刘友联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5 2013.9.30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5、无障碍坡道不宜设计成弧形,宜设计成直线型或折返型.

6、无障碍卫生间和一层的卫生间无外窗,应考虑机械通风措施.

7、说明3.2条采用吴淞高程,总平面图采用黄海高程,高程体系混乱. 设计人 李增军 专业负责人 贡坚 审核人 赵承宏 注册师 贡坚 执业印章号 3100125-S055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3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8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刘友联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5 2013.9.30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主楼部分约束边缘构件(如YBZ

9、

13、

15、16)箍筋或拉筋间距为200,不符合JGJ3-2010中7.2.15-3条.构造边缘构件的剪力墙端柱配筋(如GBZ9)不符合JGJ3-2010中7.2.16-2条.

2、框剪结构中,带边框剪力墙应按JGJ3-2010中8.2.2-3条设置暗梁.

3、跨高比≤2.5的连梁应按GB50010-2010中11.7.10条设置斜向交叉钢筋.

4、主楼承台附加筋锚固长度不满足JGJ94-2008中

4、

2、3条1款要求.

(三)其它:

1、计算书不全,无裙房SATWE总信息、周期、位移等,无地下室外墙、基础底板计算书,无楼梯计算书.主楼0.2Q未见调整系数输出.部分楼层计算书字体太小,无法识别.

2、裙房预应力梁计算书不完整,无预应力筋、普通筋配筋值来源,无裂缝、挠度及是否符合构造要求(GB50010-2010中11.8条)的计算.结构构件应考虑次弯距、次轴力等影响(GB50010-2010中10.1.2条).后张法预应力梁端部锚固区应满足GB50010-2010中10.3.8条要求.

3、图纸中部分结构布置与计算书不一致,如地下一层1-E轴部分跨计算断面为400X900,设计文件为400X800;

裙房标高9.9处1-10轴卫生间等,应复核相关构件的安全性.地下一层2-6轴墙配筋计算书为H4.4,实配面积不足,但墙钢筋强度等级计算时为270,设计时为360,请设计确认配筋是否满足.

4、型钢柱中型钢从何处起设?计算书地下室也为型钢柱,而柱表中未标注,请核查.型钢梁、柱节点处柱应按JGJ138-2001中9.1.3条设加劲肋,型钢柱柱脚应符合JGJ138-2001中9.5条.型钢性能应符合GB50011-2010中3.9.2条.

5、裙房5.200m标高悬挑轻钢雨蓬,邻近梁无荷载导入,复核相关部位构件的安全性.

6、地下室外扩角隅处楼板板角应根据GB50007-2011中8.4.23条要求配置附加筋.地下室混凝土内墙配筋应符合GB50007-2011中8.4.5条.

7、桩基承载力计算中不应考虑水浮力作用(底板位于不透水层)Nk>R, 不满足JGJ94-2008中

5、

2、1条1款要求. 设计人 周汉杰 专业负责人 周汉杰 审核人 陆秀丽 注册师 周汉杰 执业印章号 3100125-S144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4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审查人 袁克彦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05 2013.9.30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地下室顶板作嵌固端,但配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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