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10-10 |
本项目报价最低的厂家(仅一轮报价),为本项目推荐中选人. 2.请按照技术规范书供货范围要求进行报价,最终合同技术协议以技术规范书为准,缺漏项不进行价格调整,所有损失均由报价单位承担. *3.附件1为合同格式,付款比例为:90%到货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4.设备描述(详见
第四节技术要求):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数量 单位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1 10837479 中压闸阀Z41H-150LB2 API600WCB
20 台2019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2 10837486 中压闸阀Z41H-150LB3 API602WCB
20 台2019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3 10837499 中压闸阀Z41H-150LB4 API600WCB
12 台2019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4 10837503 中压闸阀Z41H-150LB6 API600WCB
2 台2019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5 10837504 中压闸阀Z41H-150LB8 API600WCB
2 台2019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6 11515463 中压闸阀Z41H-300LB3 API602304
8 台2019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7 11858153 高压截止阀J41H-600LB3 API602WCB
1 台2019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8 11861664 高压球阀Q61H-600LB1 API608阀体A105球体F304
10 台201906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9 11692517 中压球阀Q41H-300LB2 API608A351 CF10M
2 台201906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10 10153329 中压闸阀Z41H-25DN200GB/T12234
2 台2019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11 10153322 中压闸阀Z41H-25DN100GB/T12234
4 台2019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5.本项目不允许商务及技术差异,所以商务、技术条款均需要满足.请在满足所有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情况下进行报价,否则报价不予接受. 6.报名人应具有并提供与每一项询价产品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报名人须具有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最近三年(2016至2018年)在化工企业有销售业绩2份(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供货范围页复印件). 附件1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按合同形式达成的一致协议,包括其所有的附录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格 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在完全正确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后应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1.3 货物 系指卖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买方交付的全部材料,详见附录. 1.4 服务 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详见附录. 1.5 买方 系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 卖方 系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银行 系指买卖双方商定的中国的银行. 1.8 现场 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送达的现场,其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 中国 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10 天 系指日历天数. 1.11 买方代表 系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代表买方对本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买方工作人员,其具体职责和权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2. 合同标的 2.1 货物名称、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见附录. 2.2 执行标准:见材料技术要求. 3. 交货期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备注. 4. 装运地及目的地、收货人 本合同项下的装运地、目的地及收货人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5. 包装 5.1 卖方应采用国家、行业或供应商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能够防潮、防湿、防雨、防震、防锈蚀和腐蚀、防冻、防破碎、防粗暴搬运,以适合多次搬运和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抵达现场.如因卖方包装不良或包装不适或不符合本款前述的规定,或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货物出现锈蚀、损坏、丢失,卖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由于超重或尺寸超标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2 包装物侧面应当标明货物名称、箱件号、重量、体积、起吊位置、运输与存储注意事项等必要标志. 5.3 包装内应附有货物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 5.4 供应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距离海运或内陆运输.如必要,重型货物应放在垫木上,以便装卸时穿吊索方便.如使用外部吊链不安全,应提供附带的吊链、螺栓或提升装置以易于吊装,并在包装箱上标明易于操作的位置. 6. 装运条款 6.1 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 6.2 运输费用:由卖方负担全部运杂费. 7. 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后2小时内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有关合同号、货物品名、包装箱数量、毛重、每个包装箱的体积、尺寸(长*宽*高)、承运工具名、装运地点和起运日期. 7.2 如因卖方延误通知或通过传真提供的上述信息不完整,由此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应按买方提交的充足单据由卖方承担. *8. 货款结算 8.1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8.2 结算价格:见附录,该价格为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包括所有运费、杂费和税费等. 8.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并在所有票据交接后第二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货款的10%. 8.4单次付款超过一百万元的,买方可以选择用承兑的方式付款. 9. 付款单据 卖方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买方出具的货物到货验收证明、以及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10. 质量保证 10.1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运达买方指定地点后12个月.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不论是强制性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对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有更长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须按买方要求更换产品,新更换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10.3 卖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提供产品. 10.4 卖方应提供每一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等. 11. 检验条款 卖方负责货物验收前的运输和安全工作,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货物的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转移给买方. 货物运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共同从该批次货物上抽检样品,具体检验办法及标准见专用合同条款,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全部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买方有权依据验收记录,对货物验收前的毁损、丢失、数量不符、质量不符等,向卖方提出更换、索赔或拒收的要求. 卖方如对买方提出的更换、索赔或拒收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提出,并在该时间内赴现场同买方共同复验. 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卖方在接到买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以不影响买方的生产为原则,尽快履行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上述索赔,由买方从货款中扣除. 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到货的验收,即使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均不能被视为卖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2. 索赔条款 12.1 如果卖方所交货物在数量、规格、质量、性能或任何其他方面与合同规定不符,并且买方已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检验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质保期限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在征得买方和最终用户的同意后,按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理赔. 12.1.1 同意退货并向买方退还合同规定的相应货物的货款,并承担货物出现问题而进行的验证、更换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利息和银行费用、仓储费用、搬卸费用及拒收货物的必要保管和保护费用. 12.1.2 根据货物的瑕疵情况、损坏程度和买方遭受损害的情况及承担的费用金额及损失,经买方和卖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2.1.3 如必要,更换整个有瑕疵的零件/部件,或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零件更换,并且承担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