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10-11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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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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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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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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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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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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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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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项目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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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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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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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
13 -
六、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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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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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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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验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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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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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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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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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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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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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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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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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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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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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效投标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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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废标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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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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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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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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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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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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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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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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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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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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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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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2 -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荣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1 重庆市荣昌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
280 5
1 1年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物业管理资质二级及以上.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和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9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00元(人民币)/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大厅
(六)投标开始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八)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持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投标人的银行鉴章的开户信息证明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大厅 政府采购科 窗口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本项目(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规定的金额缴纳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将签订的合同送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和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均有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一)监督机构:重庆市荣昌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 林女士 联系
电话:(023)46771827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路7支路
(二)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云 联系
电话:(023)61471526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采购项目业务咨询: 联系人:陈女士 邮编:402460
电话:(023)46789813
46789725 传真:(023)46739939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2.质疑接受业务咨询: 联系人: 王女士 陈女士 联系
电话:(023)46779301
46789595 3.网页信息业务咨询: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
电话:(023)46789715 4.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咨询 联系人:许女士 张女士 李女士 联系
电话:(023)46789817
第二篇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区行政中心情况介绍:重庆市荣昌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座落于荣昌区南北大道、成渝高速公路荣昌站处,分A、B、C三栋,总建筑面积约4.89万平方米.A栋建筑分为地下一层,地上9层.地上一层为车库,地下设备(强电配电、中央空调、消防给水系统)用房面积约0.14万O.B栋办公楼建筑面积约0.47万O.C栋办公楼建筑面积约0.47万O.
二、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向重庆市荣昌区行政中心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保障物业区域内各项用于办公、服务、生活、活动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根据不同楼栋或场所提供与之功能相符合的专项管理和服务,确保办公楼内正常的办公秩序,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含道闸以内的不属市政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维护工作: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包括:供配电系统1套、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及分体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盘管机及空调器共200余台,分体空调约600套)、消防系统1套、电梯系统(电梯10台)、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1套、水处理系统1套、智能化系统1套(含安防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楼宇控制系统音响系统)、弱电系统、防雷设施等所有设施设备;
备注:涉及到的设施设备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服务期内增加设备不增加费用. 电梯、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的专项维保由维保公司承担,物业管理负责日常管理及养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日常安全防范、信访处置、消防管理、安全监控、巡逻、门岗值勤等;
5、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办公大楼所含公共区域、房屋公共部分的日常清洁卫生;
车库、车道及道闸以内的所有公共区域保洁;
指定会议室、茶水室、接待厅等室内保洁;
垃圾收集并运送到指定区域等;
7、会服及政务接待工作:做好指定会议室及其他会议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政务接待的辅助工作;
8、物业档案资料的完善及保管;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变处置及应急措施;
10、协助甲方做好重庆市荣昌区行政中心的节能工作;
11、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事项.
四、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
(一)工程维修:须有24小时值班人员.
1、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1.1综合要求 1.1.1 分类分项制定相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就近张贴和严格执行.建立电梯、消防、空调设施设备等重点设施设备及其他招标方要求的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1.1.2 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操作 (如开启、关闭、维修和保养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1.1.3 对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保持设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合同期限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无设备运行事故隐患.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采取相关措施以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派人检修(报修)至完好为止. 1.1.4 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1.5 如遇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抢救工作. 1.1.6 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当和操作人员引起的设备设施损坏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费用. 1.1.7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所需材料费由招标方负责. 1.2 供电(配电)设施设备 1.2.1制定并执行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停电有预先告知,消防备用电源和日常备用电源在停电后10分钟之内投入使用. 1.2.2柴油发电机每月运行保养一次;
制定并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2.3公共照明系统应根据季节与气候情况掌握提前开启时间,用毕应立即关闭,避免浪费;
1.2.4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提前通知招标方和物业使用人;
1.2.5严格执行招标方的用电管理要求,做到供电、基础照明等准点开关. 1.3 给排水设备系统 1.3.1给排水设备系统是指物业服务区内建筑物内部及建筑物外附属设备中各种冷水和污水供应和排放的工程设施的总称.主要包括供水设备、排水设备、消防用水设备;
1.3.2中标方相关人员应熟悉行政中心内及周边给排水管网.建立给排水、消防用水设备系统的养护和维修制度.确保给水管道和各类阀门处于良好状态,无漏水、渗水、积水等异常现象. 1.3.3严格执行招标方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招标方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招标方和物业使用人.每天检查污水泵等相关设备运行状况,每季一次润滑加油.定期检查排水管沟是否堵塞、生锈或渗漏等,清除淤泥和杂物,及时排除相应隐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1.3.4确保汛期道路无积水,车库、车道、设备房无积水和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和长时间停水.有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1.3.5大(暴)雨期间每小时检查一次污水排水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1.3.6 雨水、污水管道至少每季度疏通1次,雨水及污水井每季度检查清理不少于1次,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清掏.(清掏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硬件设施设备的材料配件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1.4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 1.4.1 正确使用,定期维护保养和管理好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4.2 严禁非维保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到弱电及智能化系统,防止非法信号接入及办公信息外泄;
1.4.3 对所有弱电及智能化设施设备,管线定期进行巡视、维护和保养;
1.4.4 配合弱电及智能化系统质保或维保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通知并督促质保或维保单位到场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1.4.5 定期不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调试保养,保障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功能正常. 1.5电梯系统 1.5.1 定期对控制柜扫尘、各接电点清洁,主要接触器、电阻、电抗器等的清洁及螺丝收紧;
1.5.2 定期对电动机、测速发电机、发扬机(牙箱、油量、油质)、引轮的检查及油质油量的检查;
1.5.3 定期对限速器及限速器的开关进行检查、清扫、活动部位注油;
1.5.4 定期对制动器、选层器的检查,主要是行程、动作、灵活性,制动瓦磨的检查及活动部门注油;
1.5.5 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保等其他工作;
1.5.6 不定时检查电梯轿厢内的灯泡是否正常: 1.5.7 物管公司作为使用管理责任人,联系配合电梯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1.5.8 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管人员须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 1.6 空调系统(包括锅炉等配套附属设施) 1.6.1 熟练操作空调的制冷、制热等制式操作程序;
1.6.2 熟悉空调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6.3 工程维修部人员应密切观察显示器、仪表、冷冻泵、冷却泵、冷却塔、冷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