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10-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农机计财〔2012〕2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农机局、财政局: 为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升级转型,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效益,确保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财〔2012〕187号)文件精神,在总结近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补贴 方案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司、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司,自治区人民政府钱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自治区人大农经委,自治区发改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2年2月2日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继续巩固完善提高粮棉配套机械,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养殖、特色作物机械,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及节水农业;

突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机具的推广应用;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加强监管、规范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

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金分配使用 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机总动力、畜牧水产量、林果业、设施农业面积等因素,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2012年各地(州)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规模.各地(州)市农机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按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控制规模,采用因素分析法,测算提出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建议. 各地(州)市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地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备案.各项目实施县(市)要严格按自治区批复下达的资金分配方案(附件1),按照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农机化发展重点和农机作业市场需求,结合农机装备结构优化目标分列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具体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实施进度.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方案要经县委、县政府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地(州)市农机管理、财政部门审核备案.补贴要向林果业、畜牧养殖、特色作物、设施农业等重点产业、南疆粮食收获、棉花采摘、林果采摘加工等关键环节和先进、安全、适用机械倾斜,要防止常规机械过剩. 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包括组织报名、公示、资格审查、补贴对象确定公示、确认书、机具落实、核实公示、建档等工作.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2012年共有12大类49小类近200个品目的机具纳入我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根据农业部规定,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暂不列入补贴范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可按类别、品目取舍,但不得按企业和产品取舍,严禁地方保护.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2012年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各地不得搞选型招标和举办购置补贴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自治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不得提高或降低.各地可对本地重点推广的机具种类,在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利用地方财政资金给予适当累加补贴.是否累加补贴,累加补贴的补贴率和补贴额度等由各地自行确定,但必须对目录内所有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实行统一的补贴政策,不允许对本地和外地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不允许对购机户实行差别对待.机具销售价格由购机者与供货企业自行议定,销售给补贴受益户的农机产品价格不得高于不享受补贴的同种农机产品的价格.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牧场、林场等)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组织(含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县(市)辖区内的农场(牧场、林场等)纳入所在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农场(牧场、林场等)职工享有与本县(市)其它农牧民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补贴对象优选条件是:购买配套农机具符合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计划重点补贴的机具种类,要尽量全部满足;

在申请购买相同机具种类的基础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组织和农机大户、种植大户优先考虑;

按要求办理机具报废的农机户优先考虑;

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鼓励农民购置农机具.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和1个运输奶罐).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5个标准棚配置(标准棚配置为:1台卷帘机、1台热风炉、1棚棉被等). 补贴对象可以在自治区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补贴对象确认程序

(一)各项目县(市)农机、财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补贴有关文件、补贴目录、操作程序、受益者和补贴落实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项目县(市)农机、财政部门要依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及资格审查制度》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确认制度》,确定购机者名单及购买机具规格和数量,并在县乡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农机局、财政局确认并向购机者发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2).

(三)乡(镇)财政部门要参与农民报名登记和公示工作,审核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益对象条件,确保公平确定补贴对象.

六、补贴机具供应

(一)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依据农业部及自治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规定的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提出,报自治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凡列入自治区2012年公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网络的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均可作为补贴机具供货商向补贴对象供货和开具销售发票.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方式直接配送销售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供货商的监督管理.农机管理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限制企业进入本地销售.补贴机具供货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补贴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二)购机者持 2012年新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机打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公布的供货企业名单中自主选择供货企业前往购机,同时提供受益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款交款提货,供货企业出具全额(含补贴额)购机发票,并负责完成机器铭牌照、人机合影照(800万像素以上)和发票扫描等工作.身份证、人机合影和发票必须是受益户本人. 各地农机局、财政局应根据购机者的情况,提供相应的供货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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