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29
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LZC-2015-139 项目名称:大连市人民政府1号楼机关浴池更换男女更衣柜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标准

19

一、评标方法说明

20

(一)评标方法

20

(二)评标规则

21

二、基本评分标准

24

三、符合性审查表及资格性审查表

26

四、加分及扶持政策审核表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9

一、合同专用条款

30

二、合同通用条款

31

三、合同格式

37

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38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大连市人民政府1号楼机关浴池更换男女更衣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大连市人民政府1号楼机关浴池更换男女更衣柜

2、招标编号:DLZC-2015-139

3、主要内容: 更换复合颗粒板材质的衣柜:男浴池108套、女浴池90套及部分隔断.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注:本项目不允许投标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5.6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包括但不只限于外地投标人的分支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new.ccgp.dl.gov.cn) 会员专区 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码.

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税务登记证、报名回执码、售后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如需邮购,请加付50元特快专递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5年11月30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四、投标、开标及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1日13时15分―13时45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受理区6,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6开标室. 采购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邮编:116011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2869

6273 8627 联系人:唐克

电话:0411-84604989 传真:0411-8889854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6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将视为无效投标) 2.1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邮编:11602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286962738627 联系人:唐克

电话:0411-84604989 传真:0411-88898540 2.4.1 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货物或由各种设备和材料集成的系统.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标准 合同条款 项目需求书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2 条款是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该实质性要求将在 项目需求书 和 合同专用条款 中标注,未响应或者发生重大偏离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条款是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选用最新公布的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中的产品投标. 5.4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现场踏勘 6.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得到招标文件后一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疑问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6.2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6.5现场踏勘 6.5.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招标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5.2招标方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5.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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