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10-10 |
概述
1 1.1. 湖北省既有建筑现状
1 1.2. 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
1 1.3. 节能改造技术的原则
4 2.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5 2.1. 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的确定
5 2.2. 外门窗改造技术
7 2.3. 遮阳系统改造技术
9 2.4. 外墙节能改造技术
12 2.5. 屋顶节能改造技术
16 2.6. 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20 2.7. 照明及供电设备节能改造
22 2.8. 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
29 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1 3.1. 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的确定
31 3.2. 外门窗节能改造技术
31 3.3. 遮阳系统节能改造技术
35 3.4. 外墙节能改造技术
38 3.5. 屋顶节能改造技术
42 4. 附录
47 1.概述 湖北省既有建筑现状 我省属于典型的夏热冬冷地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需求逐年提高.2010年,全省城镇既有民用建筑面积9.46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为6.5亿平方米,公共建筑为2.96亿平方米,其中,除了近年来城镇地区新建的约2亿平方米建筑在执行节能标准颁布后新建,大量的存量建筑普遍缺乏节能措施,空调采暖能耗浪费大,室内舒适性较差.初步估算其中具有节能改造价值的建筑大约为1亿平方米,具有巨大的节能改造潜力. 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变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减少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改善民生战略的重要措施. 根据《湖北省节能 十二五 规划》要求,湖北省 十二五 期间,完成15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和45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过节能改造实现节约5万吨标准煤. 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 公共建筑 (1)目标任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政发〔2012〕28号)提出十二五期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目标:争取武汉市列为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
从2012年开始,组织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
在3~5所高校开展节能改造示范. (2)工作要求: 《关于加强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鄂建墙〔2012〕6号)文件要求,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要从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科学应用改造技术、加强改造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控制,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
(一)制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各地要根据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下达的 十二五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在做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基础上,制订本地区 十二五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按照节能改造计划安排,分年度对具有改造价值的高能耗公共建筑开展节能改造示范.重点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医院、宾馆、商场等用能需求高、建筑节能潜力大、节能效益显著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二)科学应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要把握好一次性投资与长期节能效益的关系,项目实施要认真编制改造技术方案,积极采取更换节能门窗、增设外遮阳、改善建筑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以及空调、照明系统等高能耗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武汉市要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加快实施与法国合作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项目,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探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经验,为全省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有益经验.
(三)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管理.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重点加强节能材料、产品的质量管理和改造过程的消防控制,确保节能改造工程质量与安全.加强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将建筑能效测评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应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改造后纳入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现对改造效果的长期监测. 居住建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和《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48号)文件,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3号),明确了改造的目标任务、原则、内容、方式、实施、验收及补资金筹措与使用等内容.政策文件详见附录. (1)目标任务:我省 十二五 期间完成45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任务分年度实施,其中:2012年80万平方米,2013年100万平方米,2014年120万平方米,2015年150万平方米. (2)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适用.窗改为主,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点面结合、重点突破. (3)改造内容:建筑外门窗改造、建筑遮阳节能改造、建筑屋面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 (4)改造方式:集中成片改造、单栋房屋改造和单户居民改造. (5)组织实施:改造项目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寿命、建筑所有权人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改造方案应进行优化.改造施工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对改造项目选用的门窗、遮阳系统、保温材料等产品实行工程准入控制,鼓励选择获得国家节能性能标识、列入推广目录的材料及产品. (6)专项验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对改造项目的实施量、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 (7)资金筹措与使用: 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受益居民及产权单位投入.中央财政对2012年及以后开工实施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补助,实施综合改造的补助标准为20元/m2;
实施单项改造的补助标准分别为:建筑外门窗改造补助6元/m2,建筑外遮阳节能改造补助8元/m2,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补助6元/m2.各市县的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标准由各地依财力自行规定. ②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已通过专项验收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改造内容及实际效果进行统计汇总,按时上报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统计报表将作为补助资金拨付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依据. ③各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在改造任务完成后,对当地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节能改造技术的原则 公共建筑 (1)能改造项目的能耗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且10年之内不会被拆除.政府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应积极进行节能改造. (2)改造类型的确定应因地制宜,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与机电系统节能改造并重,各项改造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不超过10年. (3)节能改造所使用的外门窗、外遮阳设施、外墙和屋面的保温材料应质量可靠,鼓励选用列入省级推广目录的产品. 居住建筑 (1)因地制宜,合理适用.在充分考虑地区气候特点、建筑现状、居民用能特点等因素基础上,确定改造内容及技术路线,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改造. (2)窗改为主,适当综合.改造内容应以门窗节能改造为主,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屋顶及墙体保温等措施. (3)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改造应根据地区实际与旧城更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缮维护、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结合,整合政策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4)政府引导,多方投入.通过中央财政适当奖励、地方财政稳定投入,引导受益居民、产权单位及其他社会资金自愿投资改造,逐步建立稳定、多元的投融资渠道. (5)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在实施单一项目改造同时,应选择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改造资金落实好的市县,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实现集中连片的推进效果.可以采取集中改造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按照要求自行实施外门窗和遮阳节能改造,经核验后享受补助政策. (6)节能改造所使用的外门窗、外遮阳设施、外墙和屋面的保温材料应质量可靠,鼓励选用列入省级推广目录的产品.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的确定 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确定的工作流程如下: (1)对于政府投资的节能改造项目,工作流程应符合鄂管发〔2011〕29号《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对于非政府投资的节能改造项目,可采用图2.1所示流程. 图2.1 非政府投资项目节能改造方案确定流程图 建筑能耗现状调查包括供暖空调系统能耗调查、照明系统能耗调查和变配电设备能耗调查、生活热水能耗调查(适用于有生活热水需求的节能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1)供暖空调能耗调查信息包括建筑每年供暖空调的能耗、供暖空调时的室内空气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围护结构使用年数及其材料类型、供暖空调系统设备性能参数、使用年数及其工作状况. (2)照明系统能效调查信息包括建筑每年照明能耗、主要功能房间的照度、照明灯具的种类和性能. (3)供配电设备能耗调查信息包括变配电设备的类型、使用年数、供电回路的划分、工作负荷情况. (4)生活热水系统能耗调查信息包括热源设备、系统形式、使用年限、系统年能耗以及能效比,即系统瞬时输出能量与输入能量的比值. 改造项目节能薄弱环节诊断包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诊断、空调系统能效诊断、照明系统和变配电系统能耗状况诊断以及生活热水系统能耗状况诊断.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