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29 |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长春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盖章)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 项目联系人 刘丽华 座机
85031264 手机
18943618670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供暖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JM-2017-09-9983-Z01 采购预算金额 65万元 分包情况(每包预算)
二、项目概况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位于朝阳区富锋镇内,全院供暖面积1.
43万O,现有设施设备有供暖锅炉房一座,常压热水锅炉两台,分别为2吨和4吨.
(一)现有设备及管网情况 单位现有型煤热水常压锅炉2台(分别为2吨和4吨)、辅机及配套设备.锅炉型号分别为:DZH2.8-0.7/85/60-X、DZH1.4-0.7/85/60-X,制造单位:长春市凯旋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使用日期:2015年11月15日.所带供暖面积为14348.26O;
其附属设备:循环泵2套、补水泵2台、液压推煤装置2套.锅炉及附属设备完好现都能正常使用.现有管网管路为2016年重新铺设,供暖外网为直埋敷设,管网完好.
(二)供暖面积、供暖时间及温度要求
1、由于福利院养护人员年老体弱,供暖期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30日,采暖期内24小时采暖,室内最低温度要达到20℃以上,顶楼、冷山、一楼不能低于18℃.
2、现全院总供暖面积约为14348.26O. 供热面积表 序号 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1 培训中心 1560.44
2 安养四区 1583.68
3 洗衣房 267.00
4 办公楼 1163.23
5 养员综合生活楼 4898.20
6 安养三区 569.14
7 库房 212.00
8 照护专区、医务科 2149.74
9 库房 129.60
10 收发室 25.61
11 安养
一、二区 1222.62
12 锅炉房、车库 567.00 合计 14348.26 锅炉供暖管路长度无法提供,由供应商自行对采购人现有用热楼体进行勘察.
三、服务要求
(一)燃料供应
1、供暖期间所需型煤由供应商自行采购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为确保采购人供暖期正常供暖,供应商型煤的存储必须达到供暖要求.因燃料的存储或燃料供应不足造成采购方在采暖期无法供暖,以中标价格总价款的2倍金额赔偿并解除合同.
(二)运营维护 人员配备齐全合理,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所需要工人数及安排作息时间,人员24小时在位不间断供暖,每班次的司炉工人数不少于1人,司炉人员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二级锅炉司炉:G2》证,水暖维修工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巡检维护:D1》及《结构焊》两证. 供应商所用工勤人员,在本院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本院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供应商负责锅炉周边及燃料贮存地的卫生、"四防"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煤渣按规定场地堆放,由供应商负责清运处理 4.供应商中标后,负责免费检修采购人的锅炉、管线及所有附属设备等. 5.锅炉及所有附属设备(包括循环泵、补水系统等)、所有管道线路运行过程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负责及时维修. 6.供应商的现场负责人与采购人代表每周一次,一同对所供暖的区域查看温度,并填好查房温度记录. 7.供应商应授权(书面)专人与采购人进行工作沟通. 8.此合同期满后要保证设备完好,检修后要具备随时启用条件.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期(工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4月30日.
2、交货地点:长春市社会福利院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付30%,年底付40%,供暖结束后付30%.
4、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1)供应商应按要求保证采购人供暖用房的室内温度20摄氏度,当室内温度持续两天以上不达标或停热,按实际天数不达标天数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195天*不达标天数,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停热一周以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解除合同. (2)供应商应按要求保证采购人采暖的供应,如有维修情况,从设备出现故障时开始计算时间,2小时内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逾期不到,每次从合同应付价款中扣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 (3)供应商完全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章制度要求操作,任何违规操作,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采购人尊重供应商的独立法人权限,不干涉供应商各项合法的管理行为和管理措施.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独立承担在执行本合同期间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5、其他: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
1、供应商全称:长春市星泰物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一汽五十四街区50-A栋
3、联系人:赵亚东
4、联系方式:13944103939 报送说明 采购人填写《采购需求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和《评审专家构成意见》后,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下述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的标题需要标注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并通知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初审通过后,采购人打印一份需求表、两份《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和一份《评审专家构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采购中心相关业务部. 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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