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10-12
泸工办发〔2018〕22号 泸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2018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市级产业(园区)工会(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

18 个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工发〔2017〕25号)要求,结合《泸州市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泸工发〔2017〕41号),为顺应工会改革发展,切实解决基层工会无人办事的问题,更好地服务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市发展转型升级,按照 2017年市政府与市级群团组织联席会议精神,为落实好全市10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招聘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范围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是指泸州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公开招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面向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协调、困难帮扶、就业援助、教育引导、人文关怀等方面社会服务的岗位人员,包括乡镇(街道)群团工作中心专职人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专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招聘和管理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各基层工会、县(区)人社局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工发〔2017〕25号)和《泸州市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泸工发〔2017〕41号)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3]31号)要求,结合实际,共同招聘.日常管理由基层工会和用人单位负责. 名额分配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经市总组织部摸底调研后,结合基层工会申报和2017年度基层工会工作经费留存实际,在不过多增加基层工会工作经费压力的情况下调剂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总工会、市级产业(园区)工会(委)要主动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开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招聘工作,落实好相关事宜,于4月底以前做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招聘工作,签订好三方协议.

(二)请各区县总工会、市级产业(园区)工会(委)在4月28日前将《2018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岗位明细表》报送至泸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备案,联系

电话:2291386,联系人:姜旭,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8年泸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名额分配表 2.2018年泸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岗位明细表 泸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 3月30日 附件1: 2018年泸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招聘名额(名) 单位名称 招聘名额(名) 江阳区总工会

7 泸县总工会

25 龙马潭区总工会

5 合江县总工会

15 纳溪区总工会

12 叙永县总工会

5 高新区总工会

5 古蔺县总工会

5 酒业园区工会联合会

2 市直机关工委

1 住建局工委

3 市民中心

15 合计

100 附件2: 2018年泸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岗位明细表 所属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聘用岗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纳入公益性岗位 总名额 ()名 泸县总工会(例如) 代** *** 镇街群团中心工作人员、工会专干 酒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例如) 余** *** 联合会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或工会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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