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10-13 |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冬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
此项工作,要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力争实现 进一步减少煤气中毒伤亡人数,不发生群死群伤,不发生责任事故 的工作目标.工作中,要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充分融合利用各种信息、人力、物力资源;
要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利用科技手段,注重分析研判,提前消除、减少各类安全隐患;
要强化基础性工作,精细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服务人民群众.
二、组织领导 在镇政府领导下,成立王平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镇协调小组),由朱凯镇长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领导于振洋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驻镇单位、镇各科室为小组成员单位.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协调办),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张文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预防煤气中毒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 镇经济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预防工作;
组织人员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工作. 镇组宣办负责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协调各村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镇教课文体办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卫生部门的预防煤气中毒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镇农林科负责指导、协调家禽养殖户的煤火取暖使用,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镇区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镇街对旅游景区和农家乐经营单位的煤火取暖安全,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各村(居)要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措施;
要成立不少于10名人员的便民服务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四、阶段划分和工作重点 2015至2016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6日) 本阶段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成立镇、村居委会预防煤气中毒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是组建完成实名制的督导检查队和便民服务队,并开展全员的岗前培训.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11月7日-2016年3月20日) 以四次温暖行动为主线,落实宣传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 1.拟定2015年11月7日-12日(具体时间按照区协调办安排执行)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 温暖一号 行动,重点完成4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对煤火取暖户的调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
三是组织开展村居宣传;
四是分片包户开展入户宣传检查工作.力争通过集中行动,做到入户宣传见面率100%,与取暖户、出租房主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100%,黄色安全贴张贴率100%,报警器和风斗等安全设备安装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2.拟定2016年1月20日-1月26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 温暖二号 行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以存在隐患的重点户为重点,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红色安全贴,保障春节期间的煤火取暖安全. 3.拟定2016年2月19日-2月25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 温暖三号 行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以新来京或返京的取暖户为重点,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橙色安全贴,防止事故反弹. 4.拟定2016年3月10日-3月20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 温暖四号 行动.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针对撤火前事故易发的特点,查缺补漏,逐个炉具张贴绿色安全贴.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31日) 本阶段完成重点工作是完成2015至2016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结.
五、工作标准和措施 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 六个规定动作 (①每户要签订安全责任书,②炉具上要张贴安全提示,③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④发现隐患要发隐患通知书,⑤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⑥每次入户检查均要留存照像或视频资料)的标准、完成 四个必查 (①查炉具安装使用情况,②查房屋通风情况,③查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④查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落实属地、村居、单位、个人四方面责任.并确保三个严禁:严禁工地、工棚使用明火取暖;
严禁学校教室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严禁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底数台账.一是摸清辖区内使用民用燃煤取暖炉、土暖气、土炕等炉具取暖的户数、人数,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和明细表;
二是结合往年事故情况和辖区特点确定宣传检查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城乡结合部平房区、出租房屋集中区等高发部位以及孤寡老人、流动人口等高发人群情况.
(二)发挥职能作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京政发[2012]16号)精神,协助完成治理散煤减少低矮面源污染、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作任务;
二是通过购买清洁型燃煤、推广合格燃煤炉具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率;
三是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31号令)和《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要求,加大对煤火取暖群租房的排查力度.
(三)加强检查维护,确保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正常使用. 一氧化碳报警器的安装,要求覆盖率100%.一是要组织人员加强对使用报警器用户的提示,提醒用户正确安装,24小时插电使用;
二是要做好维修保障,对政府采购和发放的报警器,特别是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要求生产厂家在取暖季开始前进行检测;
三是要提醒自购报警器的取暖户定期对报警器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送厂家维修;
四是要确保风斗安装到位.在炉具放置的房间,特别是放置土暖气的炉火间必须安装风斗等强制通风设备.
(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治保积极分子、流动人口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落实齐抓共管.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鼓励邻里互助,开展群防群治.
(五)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模式,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的广泛性,采取宣传日集中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展板、等多种手段,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在取暖户集中地区,有针对性地向取暖户进行宣传.增强媒体宣传的实效性.一方面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及时利用发生的典型事故开展宣传,以案说法,用事实教育群众重视取暖安全.
(六)抓实安全检查,规范检查程序、严盯隐患整改.对煤火取暖户的安全检查工作,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开展:一是要做到 四个必查 .特别是室内通风情况,凡是使用煤火取暖的用户必须安装风斗.土暖气用户的煤火间、相邻居室及可能串烟的居室必须全部安装风斗,同时还要注意检查穿墙孔密封是否严密,防止因 串烟 导致煤气中毒事故.二是要规范检查程序,每次检查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三是要严盯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取暖户、出租房主或单位签字.隐患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出租房主,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处罚;
对拒不整改的取暖户,做好工作记录,留有证明材料,2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四是入户宣传检查要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检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加人员配备,保障人员到位.村居要成立基层便民服务队,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登门入户,主动服务取暖群众.二是要保障合格取暖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的供应.三是要备足宣传材料,保障宣传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建立预防煤气中毒预警短信平台,强化应急反应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五是要按照要求安排经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
(三)掌握信息,如实上报.各村居要加强信息掌握,按照阶段部署和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工作中的突出情况和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 附件: 1. 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规定 2. 取暖户、取暖人底数台帐 3. 取暖户明细表 4.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宣传检查情况表 5.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统计数据上报时间节点 6.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7.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 8.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1: 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任务、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确保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特制定工作规定如下:
一、检查形式
(一)集中检查. 一是由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四次 温暖 行动期间,组织开展全镇范围的集中检查行动. 二是在降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前,统一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紧急检查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