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10-15 |
5万吨铁制电机壳等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州市欧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铜深加工、7千吨铝制汽摩配件及4.5万吨铁制电机壳等配件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项目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三山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号工业地块 4)项目规模:根据《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70号)等相关要求,企业决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停止进口固废拆解,发展深加工产业. 为此,企业拟投资15156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购置中频连体炉成套机组、水平连铸线、有芯感应熔化炉、抛光线、冲床、射芯机、铝熔化保温一体炉、铁中频熔化炉、抛丸机、消失模浇铸线、树脂砂浇铸线等配套设备,实施年产5万吨铜深加工、7千吨铝制汽摩配件及4.5万吨铁制电机壳等配件技改项目,目前项目已在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赋码备案.
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 项目 敏感点名称 相对项目方位 距离(m) 规模 主要特征 厂界 熔炼车间 / 地表水 十条河 W
78 / /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大气环境 八塘村 E
1980 1995 5户/2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29号) 万荣村 E
1810 1825 6户/22人 联盟村 W
1880 1895 12户/40人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主要为运行期对外环境影响,具体营运期三废产生情况见表2. 表2 本项目三废产生情况 类别 主要污染源 污染因子 废气 废杂铜熔炼废气 烟尘、Pb 红冲废气 非甲烷总烃 铜熔化烟尘 颗粒物、铅 铜抛光粉尘 颗粒物 制芯、浇铸废气 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恶臭及少量颗粒物 铜落砂废气 颗粒物 铝压铸废气 非甲烷总烃 铁中频炉熔化废气 烟尘 消失模浇铸、烘干废气 有机废气 铁落砂、废砂回用 有机废气 铁抛丸 颗粒物 天然气燃烧 NOx 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声级(dB) 固体 废物 废杂铜熔炼 炉渣 铁熔化 炉渣 熔炼烟尘处理 集尘灰 铁熔化烟尘处理 集尘灰 铜棒下料、机加工 边角料 铜红冲废气处理 废油脂 ESP塑料剪切 废塑料边角料 有机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抛丸 废钢丸及集尘灰 消失模浇铸废气处理 废催化剂 落砂粉尘处理 集尘灰 落砂等 废砂 铜抛光粉尘处理 集尘灰 铜熔化烟尘处理 集尘灰 脱模剂处理 废脱模剂残渣 原料使用 废包装桶 液压油更换 废液压油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影响预测结果: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 =163.28%,大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自厂界外延D10%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即本项目D10%小于2.5km,评价范围取边长为5km,本项目敏感点位于项目上风向,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界附近的居民点影响较小,正常情况下,项目不存在排放源场界外存在短期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情况,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3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3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废杂铜熔炼废气 熔炼废气经集气罩+集气柜+集气房收集后,经沉降室降温+布袋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铜棒熔化废气 铜棒熔化废气经集气罩+集气房集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吸收进行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红冲废气 设置侧吸罩对红冲废气进行收集,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铜抛光粉尘 设置半密闭风柜集气,粉尘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制芯、浇铸废气 制芯机设置侧吸罩集气、浇铸机设置顶吸罩集气,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落砂粉尘 密闭集气房,顶部设置集气罩,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铝压铸废气 压铸机顶部设置移动集气罩,废气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铁熔化烟尘 中频炉炉顶设置移动式集气罩、炉口尖嘴一侧设置固定式集气罩,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消失模浇铸废气 通过浇口杯安置抽负压的导管集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砂分离、砂回用粉尘 设置密闭集气房,顶部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抛丸粉尘 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保温炉燃烧废气 通过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 车间降噪设计 对车间设置隔声墙,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 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相应标准 设备合理布局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 固废 一般固废 边角料、集尘灰、普通包装材料收集后可由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固废 废水处理污泥、废漆渣、废包装桶及废活性炭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固废需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避免二次污染 地下水 重点防渗区 针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危废仓库、磷化处理线企业需落实防渗措施 避免地下水污染
5、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投产后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由此可见,项目在该址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企业环保行为的满意程度;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7、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管委会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2018年5月17日.
8、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或环保部门反馈.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9、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台州市欧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
电话:13575871791 环评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工 联系方式:18058424583 本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
电话:0576-82409036
10、审批前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tzjinya.cn/cn/)公开. 台州市欧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