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0-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20万吨/年跳汰+浮选洗煤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九年一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120万吨/年跳汰+浮选洗煤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海萍 联系人 武慧泉 通讯地址 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35849750 传真 邮政编码

032300 建设地点 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东许村村北 立项审批 部门 孝义市选储煤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批准文号 孝选整办发[2018]17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B 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333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1000 总投资 (万元)

5000 环保投资 (万元)

900 占总投资 比例 1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5月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山西省是我国第一产煤大省,同时也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煤基地之一.但是随着采煤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开采程度的加深,优质煤源逐步枯竭,原煤煤质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为科学有效合理的利用煤炭资源,降低原煤中的杂质,同时把煤炭按质量规格分成各种产品,以适应不同用户对煤炭质量的要求,减少燃煤污染,煤炭洗选是实现上述目的的最主要手段. 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主要以经营原煤、精煤、煤泥为主的一家煤炭销售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公司产业链,决定在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东许村的孝义市鸿天生物有机肥业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土地上进行120万吨/年跳汰+浮选洗煤技改项目(转让协议见附件).该地块经孝义市国土资源局核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同意建设洗煤厂. 原孝义市鸿天生物有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孝发改发【2013】225号),位于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东许村,占地面积70余亩,原料主要为:风化煤,主要生产设施有:存放原料的简易煤棚(80米*70米)、造粒车间、筛选车间、辅料库、成品库等以及变电室、锅炉房、办公楼等辅助设施. 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风化煤)皮带机煤磨机皮带机发酵池(增加辅料)翻堆机烘干 造粒 成装后 成品库 由于资金问题等因素制约,该项目建成后未运行,厂房及设施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土地,经双方协商,孝义市鸿天生物有机肥业有限公司将其名下持有的立项、营业执照、选址等手续、土地使用权及其土地上建有的附着物全部转让给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转让协议见附件). 2018年9月21日,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选(储)煤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政办发【2017】141号)规定,按照孝义市煤炭产业规划,经孝义市选(储)煤企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决定,同意孝义市青泰煤业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包括选煤产能、选煤经营范围、选煤经营权(环保、取水、立项、排污总量、排污许可证等)手续(不含土地)全部转让给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见附件).

二、项目由来

1、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此,建设单位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及时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对项目所处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以及生活环境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对工程建设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分析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据现场踏勘调查了解,120万吨/年技改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四十一煤炭开采与洗选业 129洗选、配煤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据此,本次评价编制了《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120万吨/年跳汰+浮选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22日由孝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对《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120万吨年跳汰+浮选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该项目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分析判定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城乡发展规划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东许村村北(原孝义市鸿天生物有机肥业有限公司旧址),该地块经孝义市国土资源局核查,拟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孝义市城乡发展规划要求. 2)区域环境敏感性 本项目西侧100m为东许河,属于孝河支流,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城镇饮用水源地为崇源头水源地,位于项目北约2.8km,厂址处于孝义市崇源头水源地准保护区上游,但是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孝河和崇源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没有影响;

在郭庄泉域内,但不在重点保护区;

3)选址符合性分析 ① 三线一单 要求符合性 表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内容 本项目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所在区域尚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厂址处于孝义市崇源头水源地准保护区上游,评价范围内含有孝义市崇源头水源地准保护区,但是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地质遗迹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煤炭洗选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和水资源,煤炭洗选提高了煤的利用率,资源消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 孝义市2017年除CO和O3百分位数质量浓度达标外,SO

2、NO

2、PM10和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和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超标,判定孝义市为非达标区. 本项目是经孝义市选(储)煤企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将孝义市青泰煤业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包括选煤产能、选煤经营范围、选煤经营权(环保、取水、立项、排污总量、排污许可证等)手续(不含土地)全部转让给孝义市元晶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且本项目产污环节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排放量较少,均可达标排放,且无废水外排.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严格执行环评提出各项处置措施 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在区域环境负面清单内 / ②环境敏感性相符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本项目位于孝义市崇源头水源地上游补给径流区上游,不在周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厂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内,无其它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区域属于环境 敏感区 . 但项目厂区设有洗车平台,煤场设有喷淋洒水装置,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厂区精煤堆场、中煤、煤泥、矸石堆场的淋控水,车间地坪冲洗水,跑、冒、滴、漏水,环评要求地面硬化、做防渗处理,并建集中水池,将零散排水收集后统一排入集中水池,然后转排至煤泥浓缩池,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下游崇源头水源地准保护区造成负面影响. ③与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2017年7月11日: 表2 项目与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规定 拟建项目情况 拟建项目符合性

一、 选址原则

1、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建设各类煤场 本项目位于孝义市崇源头水源地上游补给径流区上游,不在周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厂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内,无其它环境敏感区. 符合

2、在城镇规划区边界外2公 以内,城镇常年主导风上风向,居民聚集区、旅游区和其它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卫生产品、精密制造产品等企业周边l公里以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各类煤场. 项目距离最近的城镇规划区为孝义市,距离其约4.0km,且不在其下风向;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居民聚集区为项目东侧405m的那庄村,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且所有储存库全部设置为全封闭钢结构,且场区四周设置围墙加挡风抑尘网措施,以彻底解决粉尘污染问题,将粉尘对村庄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符合

3、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旅 线路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内,原则上 建设各类煤场. 本项目建设地点不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旅 线路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内 符合 二 污染控制要求

1、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煤场应实施密闭;

未密闭的煤场应限期实施密闭改造 本项目建设地点不在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 符合

2、其他区域的煤场应按照不同行业特点采取密闭储存或严密围挡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本项目原料及成品均置于密闭原料库和成品库内 符合

3、煤场应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驶离煤场前应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煤场防尘喷淋洒水、洗车等应优先使用 ,并实现闭路循环. 厂区设有洗车平台,煤场设有喷淋洒水装置,废水实现闭路循环 符合

4、储煤场应建设筒仓或其它密闭形式,现有的露天储煤场应限期改造.对于因地形、地质条件等原因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煤炭最大堆放高度2米的防风抑尘网等严密围挡措施,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本项目原煤为封闭煤库储存 符合

5、煤泥临时堆放场应采取防渗、防尘、防止雨水冲刷等措施,渗滤液体应收集、处理. 煤泥堆场地面采取了防渗、防尘、防雨水冲刷等措施 符合

6、井工矿及洗(选)煤厂,场内输煤采用密闭 煤廓道,露天煤矿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项目采用封闭式皮带走廊进行输煤 符合

7、煤炭装卸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项目煤炭装卸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装卸时进行洒水 符合

8、煤炭运输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鼓励铁路运输、全密闭箱式货车或集装箱运输、集中输煤走廓输送. 项目车辆运输加盖篷布 符合 三 监督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煤场扬尘污 控制管理 度.包 :岗位责任,环保 作规程,扬尘控制管理,扬尘控制考核,扬尘污染源档案,扬尘控制设施运行记录台账,扬尘 设施使用维修保养 本项目拟建立健全煤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制度 符合

2、扬尘治理设施属于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设施,依据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建设、验收、运行和管理;

企业应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相应行业污染物控制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布点,对防尘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效果进行自行监测,并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上报监测结果 企业拟按照要求对大气防治措施进行运行及管理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山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 4)与晋煤环发【2017】422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小洗煤认定标准》《山西省小储煤认定标准》的通知》(晋煤环发【2017】422号),本项目现有项目45万吨/年洗选项目,属于认定标准中其它洗(选)煤厂年入洗能力小于90万吨/年,属小洗煤.本次技改后入洗能力为120万吨/年,采用先进数控跳汰技术,本项目技改完成后不属于小洗煤及小储煤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小洗煤认定标准》《山西省小储煤认定标准》的通知》(晋煤环发【2017】422号)的相关要求,经分析 ,本项目技改后不属于小洗煤及小储煤企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要求. 5)与《吕梁市选(储)煤厂暂行管理办法》的符合性分析 表3 项目与《吕梁市选(储)煤厂暂行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吕梁市选(储)煤厂暂行管理办法 拟建项目情况 拟建项目符合性

一、 选(储)煤厂建设

1、新建和改扩建选(储)煤厂要符合我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选(储)煤厂要符合我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 符合

2、新建矿井型、群矿型选煤厂的入选规模,应与所服务的矿井的生产建设规模配套,且原则上不得低于1.20Mt/a;

煤炭主体企业独立选煤厂、非煤炭主体企业及社会独立选煤厂的入选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20Mt/a.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1.20Mt/a 符合 二 选址要求

1、新建选(储)煤厂布局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要求,区域内不同选、储煤场地的布局应体现资源集约开发和节约利用;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要求 符合

2、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建设各类选煤厂及储煤场;

本项目位于孝义市崇源头水源地上游补给径流区上游,不在周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厂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内,无其它环境敏感区. 符合

3、在城镇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城镇常年主导风上风向,居民聚集区、旅游区和其它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卫生产品、精密制造产品等等企业周边l公里以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各类选煤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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