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30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概述11.

1 项目提出的背景及特点

1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 1.3 项目选址及相关政策判定结果

3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3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

第二章 总则12.1编制依据

1 2.2 评价目的

3 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4 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

10 2.5 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区

14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1 3.1 原有工程概况

21 3.2 建设项目概况

23 3.3 工程生产工艺分析

29 3.4 公用工程

33 3.5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36 3.6 环保措施汇总

47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50 4.1环境现状调查方法

50 4.2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50 4.3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55 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7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0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70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77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81 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4 5.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27 5.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37 5.7 环境风险分析

153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56 6.1 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156 6.2 绿化

162

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3 7.1环境管理

163 7.2 环境监测

168 7.3 环境管理和监测费用预算

170 7.4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70

第八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73 8.1建设项目环境代价分析

173 8.2 建设项目环境成本分析

174 8.3 环境经济效益

175 8.4 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76 8.5 小结

176

第九章 结论178 9.1 建设项目概况

178 9.2 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

178 9.3 环境影响评价

180 9.4 总量控制

182 9.5 公众参与

182 9.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82 9.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83 9.8 厂址位置分析结论

183 9.9 评价结论综述

184 附件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二: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浮发经备案【2015】13号及浮发经备案【2012】19号关于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 ;

附件三:浮山县人民政府浮集用(2008)字第JQ290514012号 浮山县亨通选矿厂土地使用证 ;

附件四:浮山县人民政府浮政函【2014】45号关于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占地的批复 ;

附件五:山西净泰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净泰环监【2016】第237号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监测报告;

附件六:山西省地质矿产研究院尾矿检测报告. 附件七: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八: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意见;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第一章 概述1.1 项目提出的背景及特点 1.1.1 项目提出的背景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钢大国,充足的钢铁材料保证了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铁精粉是钢铁工业的主要原料,钢铁行业要保持快速发展,就必须要有充足的铁精粉. 铁矿为浮山县的主要矿产资源之一,分布面积广,储量大.为了充分发挥浮山县资源优势,利用有限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响应山西省 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优化结构、有偿使用 的指导方针,浮山县对非煤铁矿资源进行整合,在铁矿资源向更大、更优发展的同时,铁矿石深加工生产规模的扩大也势在必行.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浮山县东张乡李村西南,北朱村东南280m处,行政区划属浮山县东张乡管辖,主要产品是铁精矿粉.公司于2002年建设了一条年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并在厂区南侧210米处设有尾矿库.浮山县环保局以浮环发(2002)8号文下发了关于 浮山县亨通选矿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生产线于2002年建成并投产,于2012年停产. 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原 年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 完全拆除后建设一条 年产5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 ,同时由于原尾矿库已闭库多年,本次在原尾矿库南侧新建尾矿库. 1.1.2 项目特点 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浮发改备案【2015】13号文下发了关于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 的备案证.本项目位于浮山县东张乡李村村西南,项目是将原亨通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全部拆除后,建设年产5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72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选矿生产车间、压滤车间、原矿堆场、精矿堆场、尾矿库等.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原矿堆场扬尘、原矿输送扬尘、原矿破碎筛分粉尘、运输扬尘、排尾场扬尘等;

项目废水主要为尾矿渗水、精矿浆废水及生活废水等;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球磨机、风机、各类水泵等;

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除尘系统灰尘及生活垃圾等. 废气:原矿堆场设置挡风抑尘网,并设洒水装置;

建设全封闭产品库,原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

原矿破碎筛分车间设置集尘罩+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 废水:尾矿浆经脱水后,水循环使用,精矿浆废水循环使用,做到无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用于场地降尘泼洒,粪便排入旱厕.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基础采用减震处理,管道与设备接口采用软接口,并根据需要安装消声装置,靠近村庄一侧设置隔声墙,管道支架采用弹性支吊架.设备均置于室内,经房间隔音,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尾矿全部送至尾矿库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016年6月,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建设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成项目评价组,投入评价工作.评价期间项目组多次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了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的现状,对项目选址进行了全面地了解,收集了相关的工程技术、环境资料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 2016年11月,根据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说明书》及现有的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完成了《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 2016年11月30日,临汾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召开了 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技术审查会,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评价单位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补充,完成了《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 2017年1月19日环境保护部宣布,决定暂停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并要求山西省环保厅,以及临汾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同步执行.临汾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暂停了对此类项目的评估,本项目环评报告一直未进行评估. 2017年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以环办督查函【2017】2031号下发了关于解除山西省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批的通知.评价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报批本)上报临汾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报请评估. 1.3 项目选址及相关政策判定结果 本项目位于浮山县东张乡李村西南,北朱村东南280m处,行政区划属浮山县东张乡管辖.项目选矿厂东侧及北侧为李村居民,选矿厂西距北朱村280m;

尾矿库位于选矿厂南侧340m处,尾矿库北距李村390m,西南距南朱村750m.项目选矿厂北距S230省道约450m,交通较为便利. 项目距离浮山县县城约14km,项目占地为浮山县亨通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占地,选矿厂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尾矿库位于选矿厂南侧340米处的荒沟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本项目不在浮山县城镇发展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并不违背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评价认为本项目厂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通过对本项目周围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的详细调查和了解,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及重点保护的植物品种和濒危生物物种.本项目的主要保护对象为:厂址周围的居民、农田、下游地下水,运输道路沿线生态环境.本项目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对这些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并不违背国家和山西省的产业政策.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将不可避免地对环境,尤其是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次评价将通过详尽的工程分析和对项目所处区域自然环境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并明确回答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是否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

3、分析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可实现性;

4、通过影响预测分析是否恶化了当地方环境质量;

5、分析项目场地的选址是否合理. 通过以上各方面分析,给出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性意见,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管理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结果,结合本项目主要污染特征为大气污染物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价以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对声环境、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固废做一般评价和分析.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报告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价,初步得到了以下的评价结论: 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浮山县东张乡李村西南,行政区划属浮山县东张乡管辖,评价认为本项目厂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尾矿库大气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选址并不违背《浮山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评价期间监测结果,环境空气TSP日均值最大占标率为68.3%;

PM10日均值最大占标率为97.3%;

SO2日均值最大占标率为14.0%;

NO2日均值最大占标率为20.0%;

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根据评价集到的浮山县2017年12月31日的例行监测数据,各环境要素均可满足环境空气二级标准,本项目距浮山县县城14.0km,浮山县县城并不在本次大气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主要是以粉尘为主要大气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稳定排放;

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对区域贡献值较小;

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中7个监测点位的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数均出现超标现象,其余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对本项目建设不产生制约.因此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 资源利用上线:本选矿厂年产50万吨铁精粉,原矿石主要来源于浮山县郭家庄铁矿、鑫亿铁矿、鑫盈铁矿及选矿厂周边铁矿.经调查了解,该厂附近有众多铁矿,且已经取得环评批复.本选矿厂矿源有保证,且原料来源合法;

项目生产用水、电均有保证;

项目北侧紧邻县级道路,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本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项目可以实现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尾矿全部送至尾矿库合理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成熟先进、资源能源消耗水平较低、污染控制措施有效,同时注重了废物的回收利用,降低了能耗、物耗,减少了污染排放,整个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理念,建成后预期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能源和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本项目的建设并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允许类项目.在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项目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对周边村庄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88%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没有单位和个人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异议.环境风险评价表明,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成熟可靠,可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尾矿全部送至尾矿库合理处置;

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能得到大部分公众的支持,厂址选址可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在报告书编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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