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10-16
衡阳县恒开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型综合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编制单位: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八年十月 目录1概述

1 1.

1 项目背景

1 1.2 建设项目特点

1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3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 2 总则

5 2.1 编制依据

5 2.2 评价目的及原则

7 2.3 评价内容与重点

8 2.4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9 2.5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2 3 项目建设概况

17 3.1项目基本情况

17 3.2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

17 3.3公用工程

20 3.4 项目用地现状及条件

21 3.5项目总平面布置

21 3.6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21 3.7 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21 4 工程分析

22 4.1 施工期工艺流程

22 4.2 生产工艺流程

22 4.3 项目水平衡及物料平衡分析

26 4.4 污染源强分析

29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7 5.1 自然环境概况

37 5.2 区域污染源调查

39 5.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9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5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5 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51 7 环境风险分析

63 7.1 环境风险识别

63 7.2 环境风险评价的等级

63 7.3 环境风险评价

63 7.4 风险评价结论

68 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69 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69 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73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1 9.1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81 9.2 经济效益分析

81 9.3 小结

83 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84 10.1 环境管理

84 10.2 环境监测计划

85 10.3 总量控制

85 10.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计划

85 11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分析

87 11.1 产业政策符合性

87 11.2 养殖场选址合理性分析

87 11.3 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89 11.4 项目选址结论

90 12 结论与建议

92 12.1项目概况

92 12.2 环境质量现状

92 12.3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92 12.4 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94 12.5 评价总体结论

95 12.6 对策建议

95 附件附件1:委托书 附件2:发改委备案文件 附件3:质保单及监测报告 附件4:养殖场用地租赁协议 附件5:标准执行函 附件6:专家签到表 附件7:专家评审意见 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红线图 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环保目标示意图 附图5 大气、声、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图 附图6 项目在衡阳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的位置 附图7 水系图 附图8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图9 污水管网图 附图10 雨水管网图 附图11 畜牧水产局图纸 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 概述 1.1 项目背景 生猪养殖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在中国全面向小康社会迈进的新时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优质肉猪生产迎来了全面发展的黄金时期,消费者对肉食品的需求量将会越来越大,大力发展扶持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建立规模化猪场以及发展立体生态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随着全省加快畜牧小区、专业合作组织,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等建设,小规模、低水平和开发式传统畜牧业养殖方式正在被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养殖方式替代,传统的小产业、大市场的无序畜牧业经营方式正在被组织化、产业化的有序经营模式替代.因此,加强生猪标准化养殖是当前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项目建设,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服务,统一品牌,统一治污、统一管理的 五统一 措施,建立一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加快猪的良种繁育步伐,扩大优质良种猪的培育规模,改善猪肉品质结构,满足人民菜篮子需求,对农村脱贫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衡阳县恒开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湖南省衡阳县关市镇黄龙村长乐坪沙子塘、关市村乐冲组建设 衡阳县恒开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型综合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实现年出栏生猪10000头养殖规模. 1.2 建设项目特点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不属于衡阳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选定场址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选址要求.项目周边居民敏感点少,适宜工程建设. 本项目属于畜牧养殖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养殖废水和猪粪,此部分污染物均可通过发酵床进行处理,不外排,做到清洁生产,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由于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远离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且厂区与周围环境有山体阻隔,在采取合理措施加以防控后,本项目恶臭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年出栏生猪10000头,故应编制环评报告书.受衡阳县恒开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承担任务后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通过对工程所在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一步收集了相关环境背景资料,建设单位在受工程影响人群中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环评单位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畜禽养殖类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高浓度的养殖废水和少量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采取 微氧异化发酵床 处理,不外排;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或绿地浇灌,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养殖场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场地为山坳型,且四周均为山林,在采取合理措施处理后,预计本项目恶臭对本区域的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养猪场将会产生大量的猪粪便等固体废弃物,通过分析,针对固废采取适当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对环境影响较小.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猪粪、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可实现综合利用,恶臭可实现达标排放,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14)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全国生态保护纲要》2000.11;

(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13;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1997.1.1;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5月修订,2016年7月1日执行;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1.1;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 2018年修正, 2018年4月;

(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号2006.02.14;

(21)《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09.01;

(2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2013.11.11. 2.1.2地方法规 (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2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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