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10-17

第八章 证券市场的监管

第一节 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含义 所谓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

证券市场监管一直是争论颇多的问题.从18世纪形成现代证券市场的雏形开始,证券市场一直强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证券市场大崩溃(1929~1933年期间美国工业股票价格下跌89%,投资下降了90%,结果市场中失去了许多中小投资者,而由大投资者控制了证券市场),促使各国政府采用各种方法介入证券市场的管理.从这以后,世界证券市场虽也屡遭打击,几经波折,但依然蓬勃发展,其深度已非昔日可比.证券市场的监管功不可没. 从美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我们可见一斑: 证券交易法规定任何交易所和任何跨州、跨国进行证券业务的经济实体必须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但有少数例外. 发行公司发行证券必须完全披露公司和证券的所有有关信息. 负责证券发行的投资银行要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督. 禁止内线交易,防止内部人员借助内部消息进行证券交易非法获利. 美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管理 禁止操纵价格,防止某些在投资者以大量购入或抛出的方法人为控制证券价格而非法获取暴利. 禁止虚卖,防止通过虚假出售从中获利. 禁止过度买卖.禁止经纪人为谋取佣金频繁使用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而不顾客户的利益.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证券市场监管是一国宏观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1.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支撑者,他们涉足证券市场是以获取某项权益和收益为前提的.证券发行公司、经纪公司、交易商的违规行为会使投资者蒙受巨大的损失,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造成证券市场的萎缩.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只有这样,才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发行人的资信、证券的价值和风险状况,从而使投资者能够比较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 2.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充分保障筹资者权益的需要. 欺诈行为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混乱,影响投资者购买公司证券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合法筹资者的正常筹资.为保证证券发行和交易的顺利进行,一方面国家要通过立法手段,允许一些金融机构和中介人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买卖证券并取得合法收益;

但另一方面,在现有的经济基础和条件下,市场也存在着蓄意欺诈、垄断行市、操纵交易和哄抬股价等多种弊端.为此,必须对证券市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证券交易活动进行严厉查处,以保护正当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3.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 完善的市场体系能促进证券市场筹资和融资功能的发挥,有利于稳定证券行市,增强社会投资信心,促进资本合理流动,从而推动金融业、商业和其他行业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的顺利发展. 证券业属于资本和知识密集型行业,容易造成垄断.这种垄断性很有可能导致证券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付出额外的代价,因此,政府从证券产品的定价和金融业的利润水平方面对证券业实施监管应该是有理由的. 由全部证券产品的集合所构成的综合效用(股票价格指数)是一种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部性,会影响到每一个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对这种带有公共产品特性的证券产品实施必要的政府监管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 证券市场是一个高收益、高风险和高投机的市场,不论是证券业的竞争过度,还是证券业的竞争不足,都会引起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甚至扭曲,从而使市场失灵,最终会导致整个经济的无效率和福利水平的下降.为了消除或者减少这些负面影响,必须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约束每个个体的行为,尽可能地消除或避免证券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资金配置不经济、不公平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整个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不稳定的后果,以确保市场机制在证券领域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需要. 证券产品是一种信息决定产品,交易双方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市场的有效程度完全取决于证券发行者能否实现彻底的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证券产品的交换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对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所作出的判断,任何新信息的出现都有可能导致人们改变旧的判断,形成新的判断,从而导致证券交易价格的调整.因此,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监督证券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是保证证券市场健康、有效发展的基本前提. 一个发达高效的证券市场也必定是一个信息灵敏的市场.它既要有现代化的信息通讯设备系统,又必须有组织严密的科学的信息网络机构;

既要有收集、分析、预测和交换信息的制度与技术,又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高质量的信息管理干部队伍,而这些都只有通过国家的统一组织管理才能实现.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明确划分有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即证券市场管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由于投资者是拿出自己的收入来购买证券,且大多数投资者缺乏证券投资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只有在证券市场管理中采取相应措施,使投资者得到公平的对待,维护其合法权益,才能更有力地促使人们增加投资. 3. 三公 原则 (1)公开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要求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要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信息披露的主体不仅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交易者,还包括证券监管者;

要保障市场的透明度,除了证券发行人需要公开影响证券价格的该企业情况的详细说明外,监管者还应当公开有关监管程序、监管身份、对证券市场违规处罚等. (2)公平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证券市场不存在歧视,参与市场的主体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具体而言,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筹资者,是监管者还是被监管者,也无论其投资规模与筹资规模的大小,只要是市场主体,则在进入与退出市场、投资机会、享受服务、获取信息等方面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3)公正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一切被监管对象给予公正待遇.根据公正原则,证券立法机构应当制定体现公平精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履行监管职责,要在法律的基础上,对一切证券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的待遇;

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和对证券纠纷事件和争议的处理,都应当公平进行.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加强政府、证券主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从业者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管好证券市场的保证,而证券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管好证券市场的基础.国家监督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三、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在于:运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防止人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调控证券市场与证券交易规模,引导投资方向,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国际证监会公布了证券监管的三个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

二是透明和信息公开;

三是降低系统风险.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1.法律手段 这一手段是通过证券法律与法规来实现.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约束力强. 2.经济手段 这一手段是指通过运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这种手段相对比较灵活,但调节过程可能较慢,存在时滞. 3.行政手段 这一手段是指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的干预.这种手段比较直接,但运用不当可能违背市场规律,无法发挥作用甚至道到惩罚.一般多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法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尚未理顺或遇突发性事件时使用.

第二节 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从证券监管的实践来看,实施证券监管活动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可以是国家,可以是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交易商协会等自律机构,也可以是证券交易所或者别的什么机构, 各国对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设置,大致分为专门性监管机构和无专门性监管机构两类.

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l0月.目前设发行监管部;

市场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监管部、法律部、稽查局、会计部、国际合作部等职能部门,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了九个地区性证券监管办公室,在上述城市之外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5个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证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规则和实施细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等进行监管;

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管;

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依法对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依法(规)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证券、期货市场信息,对有关信息咨询进行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 中国证监会同时还在各地没有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辖区内前述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以及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自律性管理机构 1.证券交易所 根据1997年12月10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1)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根据《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就交易证券的种类和期限,证券交易方式和操作程序,证券交易中的禁止行为,清算交割、交易纠纷的解决,上市证券的暂停,恢复与取消交易,开市、收市、休市及异常情况的处理,交易手续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对违反交易规则行为的处理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信息的提供和管理等事项划定具体的交易规则.在业务规则中,交易所应对证券交易合同的生效和废止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维护在证券交易所达成的证券交易合同的有效性.证券交易所应当保证其业务规则得到切实执行,对违反业务规则的行为要及时处理.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中规定的有关证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证券交易所负有发现、制止和上报的责任,并有权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查处. 《办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证券行情,按日制作证券行情表,并就其市场内的成交情况编制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及时向社会公布.证券交易所应当保证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证券市场的交易情况和其他公开披露的信息,并有平等的交易机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会员应当妥善保存证券交易中产生的委托资料、交易记录、清算文件等,并制定相应的查询和保密管理措施: 对于上市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暂停或者恢复其交易.证监会也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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