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30 |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昌吉州 蓝天行动 计划实施意见 (2014-2016年) 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当前,自治州以可吸入颗粒物为特征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持续加大,大气环境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启动实施 蓝天行动 计划.
一、目标任务 目标: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州为总体目标,以实施245个环境整治项目为抓手,通过三年时间的综合整治,基本消除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使全州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州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5%以上. 任务:到2016年――全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3年下降10%. ――淘汰小火电15万千瓦、小炼铁20万吨、焦化产能560万吨. ――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拆除120台小锅炉(1000蒸吨/时). ――民用燃气覆盖全州主要城镇户数的95%以上. ――重点区域(三个支点城市: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实施黄标车限行,全州淘汰黄标车3.2万辆.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6.5万吨、5.8万吨、7.3万吨.
二、行动计划 行动一:工业企业提标淘汰
(一)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要求,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和产能.到2016年,电力行业淘汰2家6台(共计15万千瓦)火电机组(包括自备电源);
淘汰钢铁行业90平方米及以下烧结机2台,小炼铁生产能力20万吨;
关停不符合国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小焦化、小兰炭企业20家,淘汰焦炭(兰炭)落后产能560万吨;
关停5家砖厂,淘汰落后砖瓦生产能力5600万块.
(二)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对45个项目进行提标改造治理.2016年底前,石化、有色、化工、电力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均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14家火电企业34台机组全部建成并投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要达到75%以上;
4家企业5条水泥生产线(产能合计15500吨)全部脱硝改造;
4家钢铁(铸造)企业实施脱硫除尘治理;
8家焦化企业实施荒煤气脱硫治理.
(三)大力开展准东开发区和头屯河、玛纳斯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露天煤矿重点污染治理,加快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关停并转或搬迁流域内污染型工业企业,取缔非法采砂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强准东产业带生态保护和流域内生态恢复. 行动二:城市高效供热
(四)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各县市(园区)对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完善,科学布局管网和热源点,到2016年,完成县市城市热源管网改造70公里,取缔分散热源100家,拆除小锅炉120台(1000蒸吨/时),各县市(除木垒县)主城区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对在城市中心区的热电厂和不具备天然气替代的中心供热站,提升除尘、脱硫、脱硝工艺. 行动三: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
(五)完善扬尘污染治理体系.建立行政监管、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实施堆场、料场、煤场、渣场、尾矿库等大型尘源的全覆盖工程61项.新建密闭煤仓13个(6家企业).
(六)严格建筑施工及砂石等材料运输扬尘管理.全面推进 文明工地 考核,施工工地实施平面覆盖,道路硬化、拆迁工程采用湿化作业方式,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和货物覆盖,严惩道路抛撒行为.严禁燃烧建筑垃圾、树叶、枯草.
(七)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城市街道全部采用湿式作业清扫,依据PM10浓度,增减洒水次数.加大城市绿化和美化投入力度,消除裸露地面.
(八)深化其它废气治理.禁止焚烧农作物秸杆,对25家靠近居住区的畜禽养殖厂恶臭气味进行综合治理;
对工业企业异味(臭味)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行政事业单位生活散烧锅炉全部实现天然气替代. 行动四:机动车污染防治
(九)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保障公众乘车出行快捷,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加强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十)加强机动车年度检验.建设24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对不达标车辆不发放合格标志,到2016年,通过道路限行,淘汰城市中心范围内的黄标车.及时强制报废车辆. (十一)提高燃油品质.到2014年底,全州所有加油站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的车用柴、汽油,全州75家加油站全部实现油气回收治理.在交通节点上增加天然气加气站. 行动五: 气化昌吉 (十二)加大天然气管网建设.通过棚户区改造和天然气主配网建设,使民用天然气覆盖全州主要城镇,入户率达到95%以上. (十三)加快城市热源天然气替代燃煤改造步伐.积极争取气源供应,力争昌吉市、阜康市 十三五 期间实现城市热源锅炉 煤改气 .
三、责任分解 (十四)各县市(园区)是 蓝天行动 计划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推进245个治理项目实施,细化分解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措施和激励措施. (十五)州直各职能部门是 蓝天行动 计划的监督、指导、考核主体.其中: 1.重点行业提标淘汰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 配合单位:州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 2.城市高效供热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配合单位:州规划局、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 3.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煤炭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 4.机动车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 5. 气化昌吉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资委 (十六)企业是 蓝天行动 计划的投资、建设主体.凡被列入整治项目范围的企业,必须按照治理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治任务. (十七)加强区域联防,形成兵地联动.各县市要加强与辖区兵团沟通,共同履行防治义务和责任.特别是昌吉市与五家渠市、玛纳斯县与石河子市要建立重污染天气的联合应急机制,形成区域联防联治工作合力,提高治污效果.
四、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州 蓝天行动 计划 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党委、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 (十九)建立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 蓝天行动 计划治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州人民政府每年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各县市(园区)也要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州、县市(园区)要制定 蓝天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