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10-16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PPP项目 项目编号:徐采招G(2017)K

023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总目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10

第一节 申请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要求

10

第二节 拟纳入招标合作的工程范围

10

第三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0

第四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1

第五节 资格预审

11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3

一、 资格预审申请函

15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

17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8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9

五、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0

六、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21

七、申请人资质文件复印件

22

八、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九、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4

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5 十

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6 十

二、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复印件

27 十

三、合法有效的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

28 十

四、运营合规性承诺书

29 十

五、承诺函-30 十

六、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31 十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32 十

八、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或证明

33 附表:符合性评审响应对照表

34 资格预审公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徐采招G(2017)K023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

采购编号:徐采招G(2017)K023 项目授权主体: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PPP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项目总用地面积32155.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694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959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716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2.9,建筑密度为35%,绿化率为35%,机动车停车位1200个.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管网、绿化、道路)等. 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用地面积 平方米 32155.79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3694 2.1 地上建筑 平方米

95978 其中 A2楼 主楼 平方米

22520 20层 裙楼 平方米

7490 4层 架空面积 平方米

1500 A3楼 主楼 平方米

21338 19层 裙楼 平方米

3414 4层 架空面积 平方米

500 D2楼 主楼 平方米

14300 12层 裙楼 平方米

5856 4层 架空面积 平方米

1000 D3楼 主楼 平方米

13710 12层 裙楼 平方米

3465 4层 架空面积 平方米

885 2.2 地下建筑 平方米

47716 3 计容面积 平方米

92093 4 容积率 平方米 2.9

5 建筑密度 %

35 6 绿地率 %

35 7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个1200 本项目总投资7285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前期费用约3982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613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375万元,基本预备费约4124万元,本项目贷款比例75%,建设期利息约2682万元.以上投资金额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据为准.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25%,其中社会资本股东方占股90%,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10%.

(二)PPP合作模式

1、运作模式:项目采用 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体化 的方式运作.

2、合作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其下属城投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国资公司 )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依法代表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出资责任,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注册成立徐州汇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即增资扩股前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 汇中公司 或 项目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国资公司在汇中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建设资质、运营经验和财务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并与中选的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由中选社会资本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在改组完成后,开发区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以及运营维护工作.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作为大数据智慧谷经营方获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收入,并获得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和财政局支付的基于绩效考核机制下必要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用以维持项目运营维护、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三)项目需求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智慧谷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四)PPP项目期限 暂定15年(含建设期2年).

(五)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项目回报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和政府提供的必要补贴.其中,使用者付费主要包括租金收益和物业管理费等.政府提供的必要补贴指当项目公司无法通过前述的租金收益和物业管理费等回收股本支出、支付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时,开发区建设局和财政局基于对项目公司在建设期的建设管理绩效考核和在运营期各年的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差额政府补贴.

六、对社会资本(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由不同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

(3)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

3、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在大型公共建筑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总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证书;

(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5、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8亿元.

6、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30日内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须提供银行提供的有效存款证明.

7、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建筑面积15万平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或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亿元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含投资建设业绩).

8、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止,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具有已中标的PPP项目业绩,且单个PPP项目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

9、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以来所有建设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10、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申请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申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下称《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申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下称《告知函》),本项目 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在《告知函》有效期内.

12、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资本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本次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

2、

6、7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条

1、

10、

11、

12、

13、14的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本条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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