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10-18 |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一周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8〕71号 吴堡县明杰蚕桑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108295835329055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寇家塬镇车家源村 法人:刘明杰 我局于2018年11月6日对你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厂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厂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建设).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厂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厂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厂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厂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3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8〕72号 吴堡县园茧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9MA709K310R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柏树坪社区怡馨小区 法人:薛卫兵 我局于2018年11月6日对你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厂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厂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建设).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厂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厂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厂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8〕73号 吴堡县宏宇手工酿酒专业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9MA703G288R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寇家塬镇李家沟 法人:李四宝 我局于2018年11月6日对你作坊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作坊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作坊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作坊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建设)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作坊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作坊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作坊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5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8〕74号 吴堡县尚耀国预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康家塔社区 法人: 尚耀国 我局于2018年11月20日对你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厂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厂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建设).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厂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厂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厂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6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8〕75号 吴堡县叶家源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