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10-19
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 冶金渣生产还原铁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本)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221号二O一九年三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冶金渣生产还原铁粉项目 建设单位 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刚 联系人 陈刚 通讯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13908141135 传真 邮政编码

617000 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 立项审批部门 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号 川投资备[2018-510422-42-03-307113] FGQB-0365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占地面积(平方米) 4974.73 绿化面积(平方米)

894 总投资 (万元)

41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5% 评价经费(万元) 建设工期 2019年4月-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攀枝花境内攀钢及周边冶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冶金渣,冶金渣目前利用途径主要用作生产建材,大量还原过的金属铁被浪费,作为废弃物排弃在排土场,造成了资源的浪费.随着经济的复苏,市场对还原铁粉的需求逐渐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全球钛白粉生产企业以杜邦、特诺、科斯特、石原为代表,约有500多家,年产钛白粉约5000多万吨,需用还原铁粉500多万吨;

目前,国内钛白粉生产企业有龙蟒佰利、中核钛白、安纳达等46家,年产钛白粉320万吨,需用还原铁粉32万吨;

仅攀枝花本地就有东方钛业、大互通、天伦化工、钛海科技、海峰鑫等10家,年需用还原铁粉约6万吨;

而目前国内生产还原铁粉的厂家不足20家,且大部分规模微小、平均年产能不足5000吨.现今,攀枝花还原铁粉生产较有规模的仅1家(钢城集团),年产能不足2万吨,产品市场缺口很大.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技术,新建一条利用冶金渣生产还原铁粉生产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2018年修订),本项目属于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其它 ,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冶金渣生产还原铁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批.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 第三十八项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17、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条目.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2018年10月23日,项目在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并取得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8-510422-42-03-307113]FGQB-0365号,见附件1).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外环境关系及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区西面1000-2500m为安宁村居民(约110户);

西北面60m为园区天然气储罐拟建地,540m为老鹰岩沟,800m为老鹰岩水库,1110m为塘坝水库;

东北面20m为恒德环保,50m为聚德新能源, 220m为安宁园区渣场;

东南面50m为佳越工贸,60m为事兴钛业,100m为路路顺矿业;

南面10m为园区公路,20m为盛金工贸;

西南面110m为安宁220KV变电站,500m为联合水库,1160m为塘坝沟,1025-1350m为干塘村居民(约11户),4300m为金沙江.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见表1-1和附图5. 表1-1 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表 序号 方位 距离(m) 名称 数量 相对厂区高差(+、-) 备注

1 西面 1000-2500 安宁村居民 约110户-160-100 约440人,不在园区规划范围内

2 西北面

60 园区天然气 储罐拟建地 1个-17 /

3 540 老鹰岩沟 1条-60 /

4 800 老鹰岩水库 1座-70 水体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

5 1110 塘坝水库 1座-92 水体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

6 东北面

20 恒德环保 1个+2 /

7 50 聚德新能源 1个+5 /

8 220 安宁园区渣场 1座+50 位于项目区下游

9 东南面

50 佳越工贸 1个+12 /

10 60 事兴钛业 1个+15 /

11 100 路路顺矿业 1个+21 /

12 南面

10 园区公路 1条―― /

13 20 盛金工贸 1个+2 /

14 西南面

110 安宁变电站 1座+10 /

15 500 联合水库 1座-100 水体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

16 1025-1350 干塘村居民 约11户-120--115 约44人,位于园区规划范围内

17 1160 塘坝沟 1条-125 /

18 4300 金沙江 1条-280 /

2、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2018年11月1日,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与盐边县工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入园协议书》(见附件7),拟将项目落户于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 2018年11月9日,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与盐边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竞得编号YG2018-08#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见附件4). 2018年12月6日,盐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颁发了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冶金渣生产还原铁粉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8】22号)(见附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见附件3). 2018年12月24日,盐边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知》(盐国土资函【2018】427号)(见附件5)文件,攀枝花市攀达铁粉有限公司获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规定,取缔 十小 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为废渣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 十小 企业,不属于取缔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攀枝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和《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的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控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本项目为各生产设备不涉及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等 符合 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 两高 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已请资质单位编制了环评报告 符合 攀枝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建设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属于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 符合 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第十七条: 贮存、运输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烧结球团、矿粉、水泥、石灰、石粉、石膏、砂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物料堆场实行密闭管理;

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在密闭式堆场装卸或者传送物料的,在装卸处配备吸尘装置、喷淋设备等设施;

在非密闭式堆场装卸或者传送物料的,采取覆盖或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等措施.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划分物料区和道路界限,保持道路整洁;

保持其出入口通道的清洁 . 本项目运送冶金渣的车辆采用篷布进行封闭.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区,生产工序设置雾化喷嘴控尘. 符合 第十八条: 运输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烧结球团、矿粉、水泥、石灰、石粉、石膏、砂土、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运输前款所列散装(流体)物料,不得遗撒 . 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攀枝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和《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中相关规定. 与《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符合性分析: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3 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不涉及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 符合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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