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10-20 |
1昌平区森林火灾概况 1.1.1森林火灾的性质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高火险天气易形成森林火灾.人为属性是指人们在野外用火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引发森林火灾. 1.1.2本区森林火灾的特点 昌平区森林火灾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森林防火期时间长.《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规定,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共7个月.由于近年来夏秋季节经常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已经形成全年防火意识.二是高火险天气多.特别是在春季,降雨偏少,气温偏高,干燥多风,森林火险等级连续偏高.三是火源管理难.昌平人口密度大,春游踏青、项目施工、农事生产等进山入林活动用火频繁,管控难度很大.四是环境复杂扑救危险.山区面积占全区面积的55.2%,山势陡峭,地形复杂,植被茂密,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危险很大. 1.1.3森林火灾风险源 森林火灾发生的必要条件可归纳为三种高危风险:一是不利气象条件.昌平地区春季多风少雨,森林植被干燥易燃,容易发生森林火灾.二是森林植物丰厚.全区林地面积达89222.6公顷,特别是偏远山区林木生长茂盛,全面禁烧后可燃物大量积累,具备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条件.三是火源繁多难控.根据多年来火因统计,本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基本系人为野外火源引起,其中人为违法野外用火风险最高,供电设备、车辆事故等易发. 1.1.4森林火灾风险区域 根据《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的规定,本区划分三级森林防火区:一级防火区是指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特种用途林地和千亩以上的有林地.二级防火区是指一级防火区以外的成片有林地.三级防火区是指护路林、护岸林、宜林地和农田林网. 1.2指导思想 着眼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坚持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森林防火方针,努力构建 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的森林防火应急体系. 1.3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 打早、打小、打了 扑火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在市、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以驻昌部队、其他武装力量为坚强后盾,公安、气象、通信、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 1.4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升全区森林火灾处置综合能力,完善扑救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统筹资源、协调联动、科学决策,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安全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1.5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和《北京市昌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6森林火灾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 1.6.1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1.6.2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1.6.3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1.6.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7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区或威胁本区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8 预案体系 昌平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体系由昌平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20个镇、街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10个有林单位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重要时段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方案等预案构成,各级预案之间相互衔接,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 2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昌平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在北京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和昌平区应急委领导下,按照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 的原则,负责组织预防和指挥扑救本区或威胁本区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 2.1.2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由区农委主任、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区武装部副部长、公安昌平分局主管副局长、区应急办主任担任.组成人员为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镇、街的镇长、主任. 2.1.3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全区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本区处置困难的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以上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各镇、街及有林单位做好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4)在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委统一领导下,参与处置本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5)分析总结全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开展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扑救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 (7)承办区应急委等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2.2.1办事机构 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为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2.2区森防办主要职责 区森防办负责本区森林防火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工作. (1)组织落实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事件应对相关工作. (2)承担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分析森林防火情况,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 (4)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现场调查,做好森林火灾统计工作. (5)做好森林火灾信息汇总工作. (6)负责接收,并转发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7)组织制定、修订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有林单位制定、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8)组织开展本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业务培训,组织举办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演练. (9)组织指导各镇、街、有林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普及、森林火灾预防等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 (11)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开展相应咨询工作. (12)承担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其他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应急办:协助总指挥抓好全区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负责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区属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协调区属新闻单位开展森林火灾预防、避险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广播、电视等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向社会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加强对互联网相关信息的管理. 区武装部:协助总指挥抓好全区森林防火全面工作;
负责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协调驻昌部队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参加营救群众、转移公私财产等工作;
负责协调驻昌部队做好本营区及辖区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政府投资有关规定对全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 区教委:负责协助做好全区学校师生预防和森林火灾安全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导做好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
负责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的卫星和网络通讯保障工作. 公安昌平分局:协助总指挥抓好全区森林防火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地方公安机关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交通秩序、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火灾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救援队伍顺利到达扑火现场和撤离.保障火灾发生地林区附近居民及重要设施的消防安全,及时调度公安消防中队和其他消防队伍配合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救森林火灾.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全区各陵园公墓的森林防火宣传和管理工作;
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接受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救灾捐赠款的接收、分配和发放工作;
协助组织和动员城乡社区力量参与群防群控;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烈士褒奖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森林防火经费的落实;
负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区级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森林防火表彰奖励工作;
协助解决全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 区农委:协助总指挥抓好全区森林防火全面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农村开展森林防火预防、宣传及农事用火的管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务部门管辖林地的森林防火工作.协助做好火灾发生区域直升飞机取水灭火水资源的保障工作.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协调做好其他水资源调度使用. 区商务委: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