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10-22 |
我局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验收,并形成验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固体废物部分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象州县石龙镇迷赖村民委土兰村一带,紧邻厂区南面围墙,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2'12",北纬23°51'47".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m2,建设一套1500吨环保沉淀系统,处理量为每小时1500m2车间白水,该系统由沉淀塔、刮板纤维回收装置、清水回用装置等组成.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4.5万元. 2016年10月10日,我局以象环审〔2016〕40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2019年2月14日,我局组织对该项目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验收,项目的噪声、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措施由项目业主自行验收.
二、验收及监测结果 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至5日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测与调查,经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稳定、良好,基本符合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符合正常验收条件. 由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象州莲桂纸业有限公司建设1500吨环保沉淀系统工程项目(固体废物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现场核查结果表明: 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环保沉淀系统栅筛分离的栅渣回收用于造纸;
环保沉淀池、气浮机、清水池沉渣回用于低端纸制品制造;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象州莲桂纸业有限公司建设1500吨环保沉淀系统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调试期间采取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处置,调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固体废物污染事故.项目建设未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环保沉淀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加强对环保沉淀系统防护栏的维护,并设置标志牌. 象州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象州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