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31 |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单位-山东衡泰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3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意见等要求,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冷藏及熟制品生产项目及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和山东衡泰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情况的介绍,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禽类屠宰、冷藏及熟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东昌府区堂邑镇东关村、329省道南侧 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冷藏及熟制品生产项目位于聊城东昌府区堂邑镇东关村东,329省道南侧,道口铺以西,济聊馆高速公路以北,占地42200平方米.总投资5400.79万元,建设肉鸡屠宰分割车间、熟制品生产车间、冷库、科研中心办公楼、餐厅、宿舍、专家公寓等,形成年屠宰加工2200万只肉鸡,其中冷链配送白条鸡3000吨、西装鸡4500吨、分割鸡29600吨,分割鸡转制熟食产品2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对编制完成了《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冷藏、及熟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于2012年04月16日以东昌环审[2012] 2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前期由于市场不景气一直未正式生产,后期按照环保局要求,将燃煤锅炉改建为天然气锅炉.企业目前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从调试至今曾接到一次投诉,经环保局核实,属于无效投诉.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5400.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禽类屠宰、冷藏及熟制品生产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1)本项目现建设1台4t/h燃气锅炉,替代了环评中的1台2t/h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加装了低氮燃烧器,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项目采购的活禽进厂前就进行严格检疫,若进厂后发现活禽带有一类、 二类传染病严禁其进入厂区,避免了非正常情况下的病禽死禽的危险废物处理过程. 经与环办〔2015〕52号文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进行对照,项目采用燃气锅炉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环境风险减小,因此以上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浸烫废水、脱毛废水、净膛废水、内脏清洗废水、解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冷藏车冲洗废水,全部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达标出水中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做车辆冲洗水及循环水系统补水,其他尾水经管道排入五分干支渠,经万丰渠汇入西新河,最终排入徒骇河.
2、废气 (1)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异味 屠宰车间地面铺设防血、防水和耐机械损坏的不透水材料,每日定时多次清洗地面,通过排风扇加强通风;
及时清理待宰圈及屠宰车间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日产日清;
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池加装盖板,污泥脱水后外运出厂,不堆存. (2)熟制品生产车间油烟及食堂油烟 熟制品生产车间及食堂分别建设油烟集气罩,排风管道,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分别通过3根高于建筑物1.5 米的排气筒排放. (3)锅炉废气 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4)液氨无组织废气 项目通过选用合适材质的设备、管道和仪表零件,加强设备、管道、管件的巡查和维修,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等措施,有效控制液氨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强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通风口设柔性接口、压缩机设隔声罩、合理布局、加大厂区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屠宰生产线产生的鸡血、羽毛、废弃内脏、粪便等废物,卤制品产生的卤料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采购的活禽进厂前已经过严格检疫,若进厂后发现活禽带有一类、 二类传染病严禁其进入厂区.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已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在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区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371502-2016-021-L.已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已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对废水收集管网、化粪池、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等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罐区已设置围堰并做好与事故池的管道连接.本项目已设置1500m3事故池. 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及在线监测装置 按照现行要求,本项目已设置规范的废气、废水排放监测口及规范的环保标示牌.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已通过验收,目前未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衡泰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9日、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生产,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监测指标为pH值6.96-7.
20、CODcr、氨氮、SS、BOD
5、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的最大浓度分别为57mg/L、7.17 mg/L、38mg/L、16.4mg/L、1.02mg/L、90个/L,均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 599-2006)表2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要求及聊环发【2010】39号文件要求.
2、废气 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9.7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kg/h,二氧化硫最大监测浓度为6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 kg/h,氮氧化物的最大监测浓度为28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 kg/h,出口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要求》(DB 37/ 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均值为0.78mg/m3;
熟制品生产车间1#油烟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均值为0.58mg/m3, 2#油烟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均值为0.54mg/m3,均满足《饮食油烟排放要求》(DB 37/ 597-2006)表2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90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8,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46 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3 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3.6-58.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在45.3-48.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屠宰生产线产生的鸡血、羽毛、废弃内脏、粪便等废物,卤制品产生的卤料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 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0102 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0.052t/a,CODcr年排放量为0.49 t/a,氨氮年排放量为0.062 t/a.二氧化硫、CODcr排放总量符合该项目的总量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总体结论 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冷藏及熟制品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无重大变更,落实了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要求.在完善后续整改措施和验收监测报告的情况下,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按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经主管环保部门验收后,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2、企业后续整改事项 (1)保持屠宰车间及厂区地面干净卫生,及时清理各类废弃物,减少异味产生;
建议将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厂异味均进行集中收集处置.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待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验收完毕后,将废水进入嘉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经管网进入新水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建议提高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率,尽快实现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的联网. (3)加强厂区的综合管理,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物料运输及固废堆放场的管控,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要求,企业制定自行测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搞好环保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公司职工环保素质,完善环保资料的建档和管理.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另附) 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