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10-22 |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对债务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
二是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且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截至2016年底,我区债务余额为19.5738亿元,2017年1-7月,共偿还资金0.5501亿元.截至2017年7月,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9.0237亿元,主要是: 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19亿元,该部分债务由市政府代我区举借.其中:2016年新增债券资金10亿元,安排用于世园会道路建设及市政重点环境整治项目4.6135亿元,世园会妫河水质提升项目1.3865亿元,世园会园林景观建设项目4亿元,资金已全部拨付项目建设单位.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9亿元,安排用于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亿元,区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1亿元. 2.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0.02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包括区种植业中心农业贷款0.021亿元,原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拖欠城南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款0.0027亿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区政府应于2017年年底前将存量债务处置完成.我区已根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准的存量债务处置计划积极推进存量债务处置相关工作.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京财金融〔2017〕105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了我区2017年政府债务总限额,并下达了其中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债务总限额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4.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4.4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49亿元.考虑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债务管理工作实际,我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拟与市财政局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结构保持一致.
(二)政府债务新增限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北京市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525亿元.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我区拟按照该限额足额安排新增政府债务资金15亿元.
三、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我区2017年新增债券15亿元发行期限分别为10年、7年、5年. 新增债券资金拟主要投入到三大方向:一是世园会周边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安排资金7亿元;
二是世园会服务保障――征地拆迁及水环境治理安排资金5.5亿元;
三是世园会周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安排资金2.5亿元. 具体投入项目包括:世园路等八条道路征地拆迁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百康路等四条公路征地拆迁项目;
第三四阶段河道治理工程、妫水河世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新城南部水管线建设工程、新城北部水生态治理工程、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及冬奥会应急水源保障工程;
智慧环保建设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煤改清洁能源项目;
区中医医院征地拆迁项目.
四、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经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一)预算调整事项 本次预算调整共涉及如下两个事项: 1.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017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5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此项调整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15亿元. 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保障全区重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我区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85亿元,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世园会、冬奥会筹办等全区重点支出项目.此项调整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1.8485亿元. 综上调整情况,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分别增加16.8485亿元.
(二)预算调整后平衡情况 北京市延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为75.9407亿元,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485亿元后,收入合计为92.7892亿元;
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75.9407亿元,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485亿元后,支出合计为92.78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下一步,区政府将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不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是注重债务风险管理,将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严格债券资金使用和监管,妥善安排市财政下达的债券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加快支出进度,用足用好政府债务资金.三是将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按还款时限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债券还本付息等资金. 特此报告.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