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10-20 |
第一章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
一、重点流域概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范围包括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10个流域,共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4个市(州、盟),1578个县(市、区、旗).
其中,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2011-2015年)》. 2010年,重点流域总人口约7.75亿,占全国56.5%,其中,城镇人口约3.45亿.面积约308.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32.2%.GDP总量约20.82万亿元,占全国51.9%,三产比例为10.5∶50.1∶39.4;
人均GDP为2.7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流域自然汇水特征与行政管理需求,重点流域共划分37个控制区、315个控制单元,落实规划主要任务.其中,根据各控制单元水污染状况、水环境改善需求和水环境风险水平,确定118个优先控制单元,分水质维护型、水质改善型和风险防范型3种类型制定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分类指导.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质总体状况 2010年,规划区域398个河流国控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174个,占43.7%,Ⅳ至Ⅴ类断面131个,占32.9%;
劣Ⅴ类断面93个,占23.4%,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主要跨省界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49.4%;
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4.7%.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为优,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质良好,淮河、松花江、太湖环湖河流属轻度污染,辽河、黄河中上游属中度污染,海河、巢湖环湖河流、滇池环湖河流属重度污染. 规划区域内湖库共布设86个国控点位,其中17个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占19.8%,57个点位水质为Ⅳ类至Ⅴ类,占66.3%,12个点位水质为劣Ⅴ类,占13.9%,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太湖湖体和巢湖湖体属轻度污染,滇池湖体属重度污染.15个湖(库)中,密云水库、大伙房水库、丹江口水库等9个湖(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太湖、巢湖、洪泽湖、南四湖等4个湖泊为轻度富营养,白洋淀为中度富营养,滇池为重度富营养. 优先控制单元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点位)占规划区域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点位)总数的38.9%,劣Ⅴ类断面(点位)占规划区域劣Ⅴ类断面(点位)总数的76.4%.
(二)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 重点流域干流水质总体好于支流水质.松花江干流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伊通河、阿什河、安邦河等支流;
淮河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涡河、贾鲁河、新濉河、惠济河、包河等支流;
海河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海河干流、子牙新河、卫河、卫运河、北运河、马颊河等河流;
辽河干流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支流总体为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浑河、太子河、条子河、招苏台河等支流;
黄河中上游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支流总体为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渭河、汾河、湟水河、涑水河等支流;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支流总体为轻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普渡河、三岔河、釜溪河、五桥河等支流;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干流总体水质为优,劣Ⅴ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神定河、泗河等支流.
(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0年,重点流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808个.其中,河流型水源地377个,湖(库)型水源地318个,地下水型水源地1113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为93.4%、92.5%、88.0%,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铁、锰等.
(四)近岸海域水质 201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为中度污染,黄海近岸海域水质为良好,东海近岸海域水质为重度污染;
辽东湾为中度污染,渤海湾为重度污染;
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三、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0年,规划区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31.2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占11.8%,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33.5%,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54.7%;
氨氮排放量为136.1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占10.2%,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56.9%,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32.9%. 规划区域主要排污工业行业为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医药制造业等7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规划区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78%. 优先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工业和生活)占规划区域的55.5%;
氨氮排放量(工业和生活)占规划区域的59.2%.
四、 十一五 水污染防治成效 十一五 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等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与2006年相比,2010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个百分点;
规划项目完成率(含调试)为87.1%,比 十五 提高了23个百分点;
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了52%. 十一五 期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委多次召开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治污局面;
重点流域规划实施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治污责任,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
中央资金支持、地方资金配套以及市场化运营等方式的探索,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逐步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初步建立了治污长效机制,其中,山东等省颁布了地方水污染防治法规、制定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等省试点实施了排污权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环境政策;
环境保护部每年组织开展流域超标排污企业执法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等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水平逐步提高;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研究成果为水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五、 十二五 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资金、法规、科技等保障体系整体水平将稳步提升.党中央、国务院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将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虽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与全国相比,重点流域人口密度高、经济活动强度大、环境压力重,2010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比全国低11.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比全国高5.6个百分点,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十二五 时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环境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增加,流域水污染空间格局将面临新的变化;
二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
三是石油化工等沿江(河)分布的高风险污染行业布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跨界纠纷时有发生,流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