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31 |
请按照交办单明确的重点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时序进度、责任主体,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将按照交办单内容,严格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海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交办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为目标,聚焦治气、治水、治土三大战役,切实提升 四个能力 (污染物收集能力、污染物处置能力、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源头防治和监管执法,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更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 强富美高 新港城提供有力支撑,市政府向东海县交办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点任务包涵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一、263专项行动
1、完成省、市下达的煤炭消费量削减任务.坚持 产业减煤、节能减煤、电力减煤 三管齐下,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 去产能 为突破口,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用煤总量.加大清洁能源发展力度,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永久性关停耗煤设施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实现长效减煤.
2、全面落实化工企业整治 四个一批 要求,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对照安全生产 13个一律 相关要求,加大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力度;
深化 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按照 两断三清 要求,严格落实关停、升级、重组、转移等措施,全力推动 减化 工作由 数量管控型 向 质量提升型 转变.其中2018年完成关停化工企业市级目标4家,升级3家.
3、全面加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东海县温泉镇羽山东坡废弃塘口6.5万平方米治理任务、房山南山体废弃塘口12万平方米治理任务.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地质环境行为,落实废弃矿山监管责任,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污染控制主体责任,从源头管控好生态地质环境污染.
4、全县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全面消除.2018年消除县建成区50%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建成区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城市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县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立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
5、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建设,县建成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60%,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其中到2018年县建成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36%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建成投运1座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1座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座垃圾焚烧厂,实现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垃圾无害处置能力全面满足日常垃圾处置需求,强化县、乡、村垃圾收集、转运,禁止垃圾中转站、垃圾池、路边垃圾直接焚烧.
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100%,化肥使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5%以上.其中到2018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8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化肥使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机械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严控农药使用,实现农药使用零增长.
二、水环境治理
1、水环境质量考核达标.2018年6月底前至年底,新村桥、临洪闸、沭南闸、白塔桥、浦西桥、坝前、水库东南等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河流出境断面氟化物浓度不得超过0.9mg/l;
鲁兰河、乌龙河、马河达到Ⅳ类;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目标;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分年度完成 263专项行动 要求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19年-2020年底前各考核断面水质不恶化.2020年底前,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包括小微水体)全部消除,力争消除劣Ⅴ类.
2、生活及农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8年6月底前,东海县尾水通道投运;
2018年年底前,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部稳定运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方案设计完成.2019年底前,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稳定运行,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试点区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程完成.2020年底前,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50%城市污水处理厂末端增加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
城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率达40%以上;
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100%;
完成农业氮磷拦截工程,降低面源污染.2018-2020年底前,禁养区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存在.
3、工业集聚区污水全处理.2018年底前,所有已自建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集聚区内雨污分流管网及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建设,实现区内雨污水管网全覆盖,区内所有企业污水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均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施,无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聚集区完成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及聚集区所有雨污分流管网建设.2020年底前,所有园区自建或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大气污染防治
1、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东海县PM2.5年均浓度降到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5%;
2019年,东海县PM2.5年均浓度降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8%;
2020年,东海县PM2.5年均浓度降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
2、持续做好燃煤污染整治.对燃煤锅炉清单开展动态更新,2018年6月底前,全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理到位,12月底前,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全部整治到位,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任务完成率超过80%;
2019年,完成全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严防死灰复燃.2018年起,在县城重点地区开展 无煤区 建设,通过实施 煤改气 、 煤改电 ,推动居民清洁取暖.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3、持续做好机动车污染管控.开展柴油货车、渣土车等污染整治,严查冒黑烟、不覆盖、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部署,逐年完成年度老旧车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提高电动公交车占比.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并严格执行.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全面取缔黑加油站.
4、持续做好常规污染物减排.2018年,完成东海台玻玻璃熔窑烟气氮氧化物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50毫克/立方米.完成中联水泥、马陵山水泥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狠抓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全部完成清理整顿,实现 两断三清 .2019年起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防 散乱污 企业死灰复燃.
5、持续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2018年起,家具制造企业全面使用水性漆、全面实现VOCs稳定达标排放.2018年底前,完成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制造、包装印刷、电子信息、纺织、木材加工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
6、持续做好扬尘污染管控.全面推行 绿色施工 ,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2018年起实现工地喷淋抑尘设施 全覆盖 .2018年,30%以上的10000平米及以上施工工地建成 扬尘防控智慧工地 ,2020年,建成率达到100%.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监管,确保防尘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面取缔非法搅拌站.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裸地和物料堆场全部遮盖.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监管,严查不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到位现象.
7、持续做好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实施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重点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标准,油烟扰民投诉得到显著降低.持续强化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喷涂.2018年起,在重点地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
8、持续做好焚烧污染管控.实施全天候、全区域秸秆禁烧,将田间杂草、落叶焚烧纳入秸秆禁烧范畴,加强督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火点,及时通报处理.强化县、乡、村垃圾转运处置,杜绝转运中心、垃圾池等地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9、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定期更新工业企业限停产、工地停工等应急管控清单,按照 一厂一策 原则确定精准有效的减排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及时实施应急响应措施,确保达到污染 削峰 效果.
四、土壤污染防治
1、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已关闭搬迁的化工遗留地块调查工作;
2019年开展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2020年,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使用率达90%以上,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加快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2018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2019年完成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3、开展废旧汽车拆解行业清理整顿.针对桃林镇废旧汽车拆解行业无规无序、无照经营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顿,2018年底完成清理整顿;
2019年,对受污染的土壤和水体进行生态评估和修复.
4、完善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8年,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开工建设二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2020年6月底前两个项目同时投入运行.
五、生态文明建设
1、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镇、村三级同创.6月上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包括涉农街道)创建规划评审及报批工作,年底前完成县级创建规划修编及报批工作.大力推动 细胞工程 建设,建成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2019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同时申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
2、全面完成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时完成2013-2017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任务,95个村确保全部完成整治工程并在今年8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及2018年市委1号文件精神,对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管护队伍和经费,实行统一运营管理.
3、有效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按照《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连委办发〔2017〕117号)要求,对照标准体系,分析短板弱项,制定提升方案,逐项攻坚突破,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区域绿色发展水平,确保用三年时间补齐短板,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省内领先.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百姓满意度调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群众满意度达85分以上并逐年提高.
4、不断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力度.7月底前,完成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违法违规项目排查,年底前完成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调整区域内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确保到2020年,陆域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提高到23%以上.
5、持续加强环评引领约束作用.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树立 两山 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战略环评、 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强化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三评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严格执行 四个一流 要求,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倒逼区域经济发展转型.全面完善园区基础设施,2018年底完成东海经济开发区(东、西)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六、环境执法监管
1、严格环境执法.围绕重点环保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问题、
263 专项行动曝光的突出环境问题等,采取突查、暗查、联动执法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酸洗石英砂、石榴街道油脂加工等重点行业和夜间、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精确打击,充分利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等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发挥法律 铁齿铜牙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未来三年行政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数逐年增长率不低于10%.到2020年,按序时进度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8年完成核准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环境隐患整治,实现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无排污口,一级保护区内无与供水和保护水源地无关的项目、设施,二级保护区内没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未来三年及以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长期稳定达标.
3、完善环境监管体系运行管理.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机制,各级网格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细化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环境网格监管.
4、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网格化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2018年完成市控以上重点源、化工、医药、酸洗石英砂企业(集中区)和列入环统名单的企业自动监控安装并联网.2019年-2020年,实现具备安装条件企业的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并联网.
5、做好环境信访稳控工作.建立 畅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