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10-22
苏品审办〔2017〕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大豆新品种 区域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承试及供种单位: 为鉴定我省新育成和引进大豆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及品质性状,为大豆品种审定提供依据,制定了《江苏省2017年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详见江苏种业信息网,各单位请自行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供种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供种,各承试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认真记载和总结,及时报送试验记载本. 附件:江苏省2017年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2017年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试验目的 鉴定我省新育成和引进大豆新品种的适应性、丰产性、稳产性、抗逆性和商品性,筛选适合我省种植的高产、优质、熟期适宜的大豆新品种,客观评价参试品种特征特性及其应用价值,为大豆品种审定和推广提供依据. 试验设置 本年度大豆新品种中间试验共设置8组试验,其中区试4组,参试新品种48个;

生产试验4组,参试新品种13个.共计14 个单位承担55个点次的试验任务.各组试验汇总单位及人员联系方式见表1,参试品种详见表2,承试单位见表3.试验设置如下:

1、鲜食春大豆区试组:参试新品种11个,对照台湾292,试点7个;

2、鲜食夏大豆区试组:参试新品种11个,对照通豆6号,试点7个;

3、淮南夏大豆区试组:参试新品种14个,对照通豆7号,试点7个;

4、淮北夏大豆区试组:参试新品种12个,对照徐豆13号,试点6个;

5、鲜食春大豆生试组:参试新品种2个,对照台湾292,试点8个;

6、鲜食夏大豆生试组:参试新品种3个,对照通豆6号,试点7个;

7、淮南夏大豆生试组:参试新品种4个,对照通豆7号,试点7个;

8、淮北夏大豆生试组:参试新品种4个,对照徐豆13,试点6个.

三、供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供种质量及要求 种子质量必须达到国标原种标准,用结实的包装物包装.标准样品要与试验用种一致.品种选育单位对其提供种子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提供不真实种子样品的,需承担因提供虚假样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标准样品供种:根据《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工作的通知》(苏种〔2014〕48号)文件精神,第1 年参加区试的品种需提交国家和省级标准样品,其中:国家标准样品7公斤;

省级标准样品4.0公斤,分成等量的两份.国家标样和省级标样分别独立包装邮寄,包装袋外明显标注 区试国家标样 、 区试省级标样 ,具体包装和邮寄详见《关于做好审定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苏种〔2014〕5号).春豆、夏豆品种分别于3月15日、5月20日前将种子及承诺函、交样清单盖章件送交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号,邮编210009,联系人:杨华,025-86263531,13770566861).

2、试验用种 区试、生试及对照品种的种子均由供种单位直接寄往承试单位,抗性鉴定种子统一寄至江苏省农科院蔬菜所袁星星收.种子必须用特快传递直接送达(不得从邮局邮寄包裹). (1)区试品种:每点每品种至少1.5公斤(大粒品种适当增加),包装袋内、外均要标注品种名称、发芽率和千粒重(淮南夏大豆品种注明适宜密度);

抗病性鉴定每品种0.1公斤. (2)生试品种:每点每品种不少于3公斤,标注品种名称、发芽率、千粒重和适宜种植密度;

抗病性鉴定每品种0.1公斤. (3)对照品种:台湾292由省农科院蔬菜所提供,通豆6号、通豆7号由沿江地区农科所提供,徐豆13号由徐州农科所提供. (4)供种时间: 鲜食春大豆试验用种必须在3月15日前、夏大豆试验用种在5月20日前寄至各承试单位;

抗性鉴定种子必须在5月20日前寄达江苏省农科院蔬菜所,收齐后较交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李凯. 凡未按规定时间和邮寄方式寄送种子的品种按自行放弃试验处理,责任自负.

(二)试验用种注意事项

1、各承试单位所接收的参试品种种子只能用于中间试验,试验多余种子不得用于育种、繁殖、试验、交流等其它活动.在确保试验顺利实施以后剩余种子均应自行销毁.

2、各承试单位在完成本年度试验任务后,其收获物只能作商品豆处理,不得作为种子使用或销售. 试验田间设计

(一)区域试验 采用随机区组排列,3次重复.

1、鲜食春大豆7行区,行长4米,行距0.4米,株距0.1米, 密度1.6万株/亩;

2、鲜食夏大豆7行区,行长4米,行距0.6米,穴距0.30米,每穴留2苗,密度0.74万株/亩;

3、淮南夏大豆7行区,行长4米,行距0.5米,株距0.15米,密度0.89万株/亩;

或株距0.11米,密度1.21万株/亩(未注明密度的按0.89万株/亩种植).

4、淮北夏大豆:6行区,行长6米,行距0.4米,株距0.13米,密度1.25万株/亩. 收获时每小区去边行后计实产.试验四周必须设4行保护行,保护行采用同品种延伸.

(二)生产试验 采用随机排列, 2次重复,每小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密度按育种单位提供的要求确定,没有提供密度的参照同类别区试规定的密度. 生产试验全区收获计实产;

试验区四周需设保护行,保护行采用同品种延伸.

(三)丰产示范试验 进入生产试验的品种均需进行丰产示范试验,每个品种不少于2个试验点,每个丰产示范试验点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由品种选育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收获时报省品审办组织测产验收.并请于6月30日前将丰产示范试验点上报省品审办.

五、试验要求

(一)试验田选择 选择连续两年未种过豆科作物,肥力中等,地势平坦,肥力均匀,茬口一致,沟系配套,排灌方便,无遮荫,无禽畜危害的田块.

(二)播种 鲜食春大豆一般3月下旬播种,播后喷除草剂,覆盖地膜;

淮北夏大豆一般6月中旬播种;

淮南夏大豆、鲜食夏大豆一般6月下旬播种.各试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播种,要求足墒播种,播种深浅一致,确保一次全苗,并根据种植密度要求及时间苗、定苗.

(三)田间管理 试验地管理水平要高于大田生产.田间播种、间苗定苗、施肥、中耕除草、灌溉等各项农事操作在试验重复内要保持一致,且在同一天内完成,试验田要做到三沟配套,防止涝、渍危害,认真抓好虫害的防治.

(四)适时收获计实产 成熟一个,收获一个.每一个小区(包括对照)都要单独收获、脱粒、晾晒、计实产,防止机械混杂.鲜食大豆根据各小区青荚饱满情况适时采青荚计实产和考种.

(五)抗病性鉴定 大豆花叶病毒病鉴定委托南京农业大学大豆所承担.

(六)品质样品供样 淮南夏大豆由泰兴农科所提供,淮北夏大豆由徐州农科所提供,每品种500克,收获晒干后及时用特快传递寄往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包装外备注 江苏省区试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收件人:赵娜,电话010-82108625).

(七)定期拍照 委托徐州农科所、淮阴农科所、省农科院蔬菜所、沿江地区农科所、南京农业大学大豆所等5个试点对其承担的区试和生试参试品种拍照,并用压缩文件及时发送至 江苏大豆区试 群.拍照时期为苗期、开花期、结荚期、收获期.

(八)DUS测试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品种审定时需提交DUS测试报告.一般DUS测试需要2年时间.为了不影响审定,进入区试第2年的品种请各申请者自行委托农业部授权的测试机构或自行开展DUS测试.

六、试验记载和总结要求

(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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