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10-22 |
一、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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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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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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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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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临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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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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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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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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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路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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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14
(二)基本要求
14
(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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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浙商回归的重点领域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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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领域
16
(二)主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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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浙商回归平台建设与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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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建设
38
(二)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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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目标市场与招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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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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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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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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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招商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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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招商机制,加强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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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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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招商政策,优化招商环境
54 附件1:重点产业与目标市场
55 附件2:重点招商推介活动计划(建议)
57 附件3:丽水市主要招商平台分布图
59 前言 十三五 时期,是丽水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战略指导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全国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 双示范区 ,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关键五年.
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省委 八八战略 ,打造全国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 双示范区 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丽水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支持浙商回归,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有利于引进外来资本,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市场竞争力;
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因此,科学制定《丽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发展规划》,对全面提升我市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11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规划期限为5年:2016-2020年.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有:《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119号)、《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开发规划(2010-2020年)》、《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山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坚定不移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决定》、《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丽水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水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工作任务分解(2012-2017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丽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丽水市生态精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丽水市生态服务业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关于推进丽水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丽水市旅游
1311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生态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丽水经济开发区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4―2017年)》等.
一、现实基础
(一)工作基础 近年来,全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克服招商项目要素瓶颈制约,着力对接大型民企、上市公司和海外侨资企业,高效推进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新兴产业项目、非工项目招商,努力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招商领域不断拓宽,选商引资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协调招商有效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1.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
市级相关部门均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浙商创业创新工作;
按照省里推行 1+2+10 责任清单,不断完善我市党政领导联系重大项目、重点浙商和异地商会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切实强化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经济工作地位,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以大力推进.相继出台了《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丽水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丽水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加快生态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丽水市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丽水市区重大非工招商项目政策扶持的意见》,《关于促进市区重大非工项目招商的补充意见(试行)》,《丽水市区重大非工项目招商工作管理办法》,《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工业投资项目入园决策评价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区专业招商局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区组建专业招商局推进重点产业招商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各县(市、区)也出台了相关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政策体系不断细化完善,脉络更加清晰. 2.招商机制不断健全,目标考核十分明确 健全完善 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牵头招商部门-专业招商部门-各县(市、区)招商机构―社会机构 五个层面齐抓招商引资的工作体制,努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主体招商网络格局.不断完善定期工作例会、招商项目汇报会、联席会议、联审联评、督查通报等制度,招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和强化覆盖市、县级各有关部门、各省外浙江(丽商)商会的工作网络.政策、统计、信息等业务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出台了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季度全面督查、半年度专项督查、季度排名通报制度以及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初步建立. 3.招商领域逐步拓宽,招商方式不断创新 全市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招商方式,创新招商手段,拓宽招商领域.重点区域招商不断深入,招商引资省内外比重明显变化.省内引进主要集中在温州、金华、台州等周边地区.省外项目引进逐年递增,主要为上海、广东、福建等地浙商来丽投资项目,省外引进明显增多.采取产业招商、侨资(组团、信托)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活动招商和民族政策招商等多元招商方式,大力推进 两大 、 两新 、 两优 、 两特 八大主导产业招商,努力打破周边梯度转移的被动式产业招商模式.积极借助 山海协作 、融入海西经济圈等机遇,不断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及海西经济圈的联系,强化区域性的产业合作.充分利用浙洽会、海洽会等重大活动,定期举办浙商(秋季)论坛、杭州市丽水商会 家乡行 等大型活动,并组建小分队赴海外考察,营造浓厚招商氛围,吸引客商来丽水投资. 4.招商环境明显改善,项目开工建设加快 全市高度重视软硬环境建设,招商配套设施及基础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努力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形成便捷通畅的立体交通网络.加强园区水电设施建设,完善生产性服务配套,提升园区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改进政府服务,积极推进 代办服务 和 审批优化 工作,推动项目快落地、早建设.出台了《浙商侨商台商回归创业项目审批 代办 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推行浙商侨商丽商大代办机制,市本级成立了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丽水经济开发区推进工业企业投资项目 零审批 改革,庆元、云和、莲都等地推行 局长代办制 等,着力营造 亲商、安商、富商 的优良环境.同时,重点突出重大项目招商,着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各县(市、区)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横向 互看互促 活动,协调推进重大招商事项和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建设速度. 5. 选商引资有效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在工业招商稳步推进的同时,高度重视推进现代城市商贸业、养生(养老)业、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业等项目招商,促进
一、
二、三产业招商协调发展.一产、三产项目不断增加,2012年非工项目占招商引资项目数和资金数比2011年分别增长236%和140%;
2013年非工项目占招商引资项目数和合同利用内资金额占比分别为39.4%和5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