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10-25 |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院级专职督导员二名 招聘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年龄40~60岁;
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一线工作为机械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通信技术、导游与酒店服务等相关岗位(群);
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达15年以上,已取得相当于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了解高职教育规律及特点,熟悉行业、职业资格与技术标准;
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全职工作.
二、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10日. 报名地点: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四楼人事处办公室.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学历、专业职称资格证、职业等级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简历等其他相关应聘材料.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咨询
电话:0719―8126043 0719―8126148
三、聘用人员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受聘人员不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聘用期间享受与其他院级专职督导员同等待遇(1400元/月左右).首次聘用聘期二年(含试用期6个月).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