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31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 简本内容依照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2年第51号)要求进行编写.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是E88°45?57″,N44°7?30″. 建设项目背景 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在新疆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建设了一条年产60万吨兰炭生产线,共分为5组,每组2台炭化炉,单台炭化炉产能为6万t/a.其单台炉产能未能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规定的规模,且企业生产中未对剩余煤气进行净化利用,存在着资源浪费、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问题. 2012年6月吉木萨尔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责令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2012年10月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对吉木萨尔县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位列兰炭企业整治名录中.根据要求,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启动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依照通知精神对现有兰炭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技改,改造后兰炭炉型及单炉产能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完成煤气脱硫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将剩余煤气进行净化后全部回收利用,配套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及煤气发电项目,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于2004年立项建设的60万吨兰炭生产线项目,当年7月经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编写了《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t/a干馏炭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三年施工于2007年7月投入试生产,并于2008年9月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08年9月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吉环字(2008)116号《关于同意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干馏炭项目正式投产的批复》. 项目投产以来,由于采用的原煤有效组分含量低,煤气回收化产的价值低,故该公司在运行中部分荒煤气回用于炭化炉生产燃料外,剩余煤气采用火炬燃烧的方式外排,其资源能源利用方式缺陷较大. 根据吉木萨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场勘查后下达的文件,认为项目存在着以下问题:
1、单炉产能为6万吨/年,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7.5万吨/年、每组生产能力≥3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的要求;
2、同步配套建设的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氰、脱氨工艺)和煤气回收利用设施没有实施,煤气直接点燃排空;
3、资(能)源消耗指标严重超标,煤耗达到2.5~3t/t焦,焦炉煤气没有利用,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焦化建设项目应在投产6个月内达到煤耗(干基)1.65t/t焦、焦炉煤气利用率≥98%的要求. 因此吉木萨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责令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以上问题. 同时,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在污染源普查及整治工作中,将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列为兰炭类重点污染源企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否则进行停产关闭. 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委托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方案论证,拟依照通知精神对原兰炭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技改,改造方案将每两台炭化炉经重新布设孔、门及内部结构后,改建合并为一台炭化炉,技改后单台炉产能为12万t/a,总生产规模达到60万t/a,完善脱硫系统,剩余煤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艺中,不外排.改造后的指标基本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 与此同时,配套剩余煤气利用工程,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的耐火材料生产线及燃气轮机组发电工程,利用兰炭剩余煤气做燃料,实现尾气的回收利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有10座6万t/a炭化炉经改造后成为5座12万t/a直立炭化炉,同期建设炭化炉煤气净化装置、粗焦油回收及耐火材料生产设施、燃气发电设施. 相应的辅助及公用工程内容:备煤、筛分工段除尘设施的升级完善、污水处理站建设、冷鼓及其相关配套环保设施设施建设.辅助生产项目有耐火材料成品库办公化验等,本工程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主要内容见表1-1. 表1-1 工程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工程 项目组成 原有工程建设内容 改造(新建)内容 主体工程 备煤工段 原料煤炭堆煤场、输煤廊、筛煤楼、煤塔、皮带布料机、斗式提升机、振动给料机、通廊等 进一步提高现有环保设施的除尘效率,达到现有排放标准 炭化炉工段 10座6万t/a直立炭化炉、炉顶煤仓、辅助煤箱、装煤设施、放煤阀、兰炭冷却设施、产品出料设施、烘干炉、水封设施等 原有炭化炉每两座打通炉膛后合并,改造后成为5座12万t/a直立炭化炉,烘干炉燃料改为净化后的煤气,烘干炉设彩板罩封闭,尾气经排气筒外排 兰炭运输系统 兰炭转运站、胶带运输机、封闭通廊、兰炭堆场 ―― 煤气净化 煤气直排火炬 新建冷鼓装置:风机房、初冷器、鼓风机、洗涤塔、电捕焦油器等 新建脱硫装置:脱硫塔、再生塔、熔硫釜;
新建事故自动点火装置 耐火材料工程 无 新建耐火材料破碎及粉尘回收装置;
新建耐火材料窑及配套干燥设施;
燃气锅炉发电 无 新建燃气发电机 辅助工程 辅助配套系统 焦油贮槽、化验室、消防栓、综合仓库、机修间 行政福利设施 统建综合办公室、职工食堂、浴室,各炭化炉区设操作站 新建耐火材料车间综合办公室 公用工程 供电 总变电所、各分变电室 新建耐火材料车间配电间 供水 给水设施、循环水设施、软化水系统、水泵房 新建耐火材料给水设施 采暖 各组炭化炉操作站共建有5座燃煤采暖锅炉 改造为1座燃气采暖锅炉,新增发电车间、脱硫净化车间、耐火材料车间采暖纳入此锅炉供暖管线 环保工程 备煤工段 煤炭堆场设防风抑尘网、封闭通廊(含除尘系统)、粉煤堆场 要求卸煤点新设彩钢板棚加喷水设施、粉煤堆场改为粉煤仓、地面进行全面硬化,末煤设筒仓 炭化炉炉体 阀式给料器、辅助煤箱、辅助煤箱和炉间采用石棉带及特制泥浆密封、炭化炉采用护铁皮密封、水封上升管 根据改造后的炉体结构布设原有设施 烘干工段 敞开式面源 设彩钢棚收集尾气后通过布袋除尘排放 筛储焦工段 除尘系统含封闭筛焦楼、地面硬化 筛焦设收尘,粉焦设仓 煤焦油工段 煤焦油贮槽 煤焦油贮槽设于地上设盖 氨水澄清槽等设于地上密封 冷鼓工段 各类氨水中间槽、澄清池自槽角放散气体 将放散气统一收集后用蒸氨废水喷淋外排 脱硫塔尾气 无 蒸氨废水喷淋后外排 剩余煤气利用 无 新建煤气脱硫设施;
新建配套以剩余煤气为燃料的耐火材料生产系统、燃气轮发电机组;
改造现有燃煤采暖锅炉为燃气锅炉. 耐火材料破碎 无 设布袋除尘 废水回用系统 循环水处理系统、焦油等事故储池 新建统一酚氰废水处理系统 其它 进行了绿化 改造地面硬化防渗率、绿化率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 兰炭:5座12万t/a直立炭化炉,年产60万t兰炭;
耐火材料:年产5万t耐火材料. 煤焦油提取:年产粗煤焦油120t;
硫磺回收:年产硫磺1508.8t. 燃气发电:8台1200GF-T燃气发电机. 产品方案 (1) 兰炭 主产品:兰炭:60万t/a 副产品:兰炭煤气:7.43亿Nm3/a,其中兰炭系统回用3.7亿Nm3/a,烘干炉使用0.46亿Nm3/a,剩余3.27亿Nm3/a. 碎煤:28.7万t/a;
粗焦油:120t/a;
硫磺:1508.8t/a (2)耐火材料 年生产5.2万吨耐火材料. (3)燃气发电 本项目拟采用8台1200GF-T燃气发电机,年发电量9360万kWh. 项目投资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6590.12万元,其中兰炭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3220.8万元,耐火材料项目总投资3369.32万元.全部资金采用企业自筹方式. 本项目环保投资254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8.5%. 生产技术工艺 本项目分为以下生产系统: 兰炭生产及煤气净化;
耐火材料生产;
燃气轮机组发电. 兰炭生产及煤气净化工艺流程 本项目兰炭生产主要由备煤工段、炭化工段、筛贮焦工段、鼓冷工段、煤气净化工段、煤场及原料堆场等组成.生产工艺:由备煤工段运来的合格的原料煤(5-30mm块煤)进入煤塔,通过输送皮带卸料小车装入炉顶最上部的煤槽,再经防煤旋塞和辅助煤箱装入炭化室内,块煤自上而下移动,与燃烧室送入炭化室的高温气体逆流接触.块煤在炭化室中部的干馏段被加热到500-550℃,炭化成为半焦;
然后通过炭化室下部的冷却段,被通入此段熄焦产生的蒸汽和熄焦水冷却到80℃左右,刮出后经烘干、破碎筛分得到不同规格的半焦.其中:炭化炉采用护炉铁皮密封通过辅助煤箱连续加煤,熄焦采用 水捞焦 工艺;
荒煤气经采用直冷与间冷相结合工艺冷却,通过静电捕焦油器、蒸氨、脱硫等工艺过程主要脱除荒煤气中的焦油、硫化氢、氨等杂质,同时回收焦油等化学产品;
经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送往耐火材料及燃气发电机组做燃料.兰炭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1. 图1-1 直立式炭化炉生产兰炭工艺流程图 本次技改除改变炭化炉结构形式外,增加了煤气脱硫净化工段,煤气净化采用PDS+栲胶工艺进行精脱硫. 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主要工艺过程分为备料成型和隧道窑烧制耐火砖两大部分.原料经过中破、细破、磨粉、筛分后分别送入各自的配料仓;
按比例配料后送入混合设备,同时加水进行混合制得泥料;
泥料送入成型设备经过压力成型制成湿坯;
湿坯送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窑利用隧道窑的尾气作热能);
干燥后的干坯送入隧道窑经过烧成获得成品(隧道窑利用兰炭系统尾气作燃料). 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2. 图1-2 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