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31 |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审会议(2016年第18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河口区新户乡东六合村东侧.以海水为原料,利用氯气、二氧化硫从海水中提取溴素;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吹出塔、吸收塔、循环风机、海水泵等,其他氯气汽化器、蒸馏塔及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投资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项目属于备案制(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1505400031).项目未批先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的要求,属于规范类项目,已经依法查处完毕,项目已获得安评批复.
二、项目整改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改造后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 按照《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1207号)的要求,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级碱液吸收",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5米,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中规定的
10、
50、200毫克/立方米.控制反应工况,并采用捕沫器处理,吹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外排气体中二氧化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确保厂界无味化.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计量设备,稀酸池和初级酸池加盖密封,废气收集经水吸收处理,吸收液回用;
溴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导入蒸馏塔中循环吸收.厂界二氧化硫、氯气、氯化氢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吹出卤水、锅炉排水、初期雨水、脱硫除尘废水均排入盐田晒盐,不得有废水直接外排;
采用旱厕,生活洗涤废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得外排.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硫磺焚烧炉不燃物、锅炉灰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出售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厂内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配套配备防火防爆监控系统和监测报警器,设置氯气钢瓶专门贮存场所;
建(构)筑物地面、墙壁、设备基础等均作防腐处理;
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储罐区设围堰和防火堤;
依托现有5立方米液碱池;
依托海水库作为事故池.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42吨/年、1.07吨/年.
(七)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200米、溴储罐区50米围成的包络线.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由河口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整改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你公司在完成整改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口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