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10-26 |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4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5
(十)咨询服务…5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6 1.
提交方式…6 2.获取收件编号…6 3.获取收件凭证…7
(二)受理…7 1.材料补正…7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8
(三)办理进程查询…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
(五)流程图…9
三、法律救济…9
(一)投诉…9
(二)行政复议…9
四、表单填写…10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10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10
五、有关说明…10 附件1…11 附件2…12 附件3…13 附件4…14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 编码:3706870102512
(二)实施机构:海阳市水利局政务服务科
(三)申请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受理地点: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7条. 2.《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1月国务院令第460号)第10条.
(六)办理条件 申请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由水利局负责审查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的填堵和原有防洪围堤的废除;
2、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
3、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它技术要求;
4、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淤变化、防汛抢险、堤(岸)防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5、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已落实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功能替代措施.
(七)申请材料 申请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应当向水利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请表2份;
2、初步设计方案2份(包括初步设计图).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海阳市济南路91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5―3301212 电子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联系
电话:0535―3301212. ②信函提交.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地址:海阳济南路91号,邮编:265100,联系
电话:0535―3301212. ③网络提交.
网址: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 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5―3301212 网络查询
网址: 查询步骤: 1.进入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2.在首页找到审批动态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容包括:受理编号、受理部门、申请项目名称、申报日期、承诺日期、办件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机打印.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市水利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负责对市水利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水利局窗口
电话:0535―3301212 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0535―3226666 电子
邮箱: 信箱: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邮编:265100
(二)行政复议 海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11楼1119号房间,联系
电话:0535-3306689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2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见附件
3、附件4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部门窗口 服务
电话:0535-3301212 监督
电话:0535-3227412 附件2 申请海阳市水利局: 海阳****项目位于******.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等活动可行性论证报告,现请贵局审核,请批示. 申请单位: 申请法人: 申请时间: 年月日附件3 告知书
一、为降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申请人申请《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获得批准:
1、由水利局负责审查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的填堵和原有防洪围堤的废除;
2、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
3、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它技术要求;
4、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淤变化、防汛抢险、堤(岸)防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5、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已落实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功能替代措施. 海阳市水利局 年月日附件4 承诺书 海阳市水利局: 我公司申请办理《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建设;
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我公司将遵守以上建设项目所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且经指出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我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