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10-27 |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内容:供热一公司换热器采购,具体需求详见
第二章 项目需求 .
三、招标控制价:190,000.00元,参与投标的企业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无效.
四、简要说明:
(一)招标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二)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要求.
(三)供货期:中标结果确定后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四)质保期:质保五年.
(五)投标报价:每轮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包含拆成本、制造、包装、运杂、安装、保管、利润、装卸、保险、人工、税金(含关税)、保修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所有相关费用.
(六)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评审达到90分以上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报价环节(如果投标单位达到90分不足三家时,将顺延至85分).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投标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单位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多轮投标报价并下浮,若下浮率未达到预期标准,则本项目将重新招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享有定标权.
(七)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自行结算.
(八)采购合同:成交方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应包含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必备条款.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方式:投标单位自行在网页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2日16时前统一向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户名: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华侨支行 账号:07010120426000029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进账单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同时持加盖财务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
电话:0459-6070088)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及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间,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收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到开标现场而被拒绝投标).
3、成交方的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落标方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后主动将退款申请递交至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退款申请详细内容:落标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响应文件. 2)成交方不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的. 4)与招标人、其他投标方或者招标代理公司恶意串通的. 5)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半年内将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的招投标活动.
2、书面提出退标申请,可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招标人将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4、 已经提出书面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1、成交单位需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以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
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自行决定本项目顺延或重新招标.
3、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⑵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九、答疑或质疑答复
1、答疑主要就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答疑.
2、如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条款或有疑问需要书面解释的,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针对本项目的所有疑问或质疑一次性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提出(送至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联系
电话:0459-8972049).超过时限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透彻或不全面等而影响投标质量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或质疑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组织答疑会进行现场答疑.供应商在答复或变更通知等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再次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提出疑问或质疑.超过时限不再受理其他新增加问题.由此造成的供应商对答复或预备会纪要或变更通知等理解不透彻或不全面等而影响投标质量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认为招标评标过程和定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出质疑(送至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602,联系
电话:0459-8972049),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未书面签字、未加盖公章、未注明联系方式或匿名的质疑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不给予答复.
7、对所有有效质疑,采购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前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疑问,采购人将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全部条款.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14时00 分.
2、签到时间:2018年10月15日13时30分至14时00 分.
3、签到地点: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开标地点: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
一、投标截止日期:同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十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
三、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后,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视情况承担相应赔偿及法律责任. 十
四、投标有效期:自投标单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后30日止. 十
五、本文件由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解释. 解释顺序:项目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变更(补充)通知等文件中如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按上述文件发出时间顺序,以排序在后者为准.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指定网络媒体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十
六、所有对本项目有合作诚意的投标方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热源街2号 联系人:郝先生0459-607002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3号孵化器603 联系人:侯女士0459-8972049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供热一公司换热器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元) 申请单位 换热站
1 换热器垫 210O 台1190000 万宝管理处 宝锐站 技术要求
一、运行参数要求:散热器115/60,70/50℃,地热115/50,50/40℃.
二、板式换热器技术要求 ――板片材料选用不锈钢316L,进口板片厚度≥0.4mm,国产板片厚度≥0.5mm.板片压制应........